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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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8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0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烽火通信”)副董事长吕卫平先生,董事徐杰先生,副总裁李广成先生、杨壮先生、何建明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原副总裁姚明远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9,446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吕卫平先生、徐杰先生、李广成先生、杨壮先生、何建明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姚明远先生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1,677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0.0374%),交易的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李广成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8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4%。

何建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17年11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于2017年12月14日减持公司股份39,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4%。

蓝海先生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2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9%。

姚明远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及2017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8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7%。

具体详见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6日及2017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临2017-051)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2)。

吕卫平先生、徐杰先生、杨壮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未实施减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李广成先生、何建明先生、蓝海先生、姚明远先生

(二)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注:2017年9月22日,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为1,046,272,966股,李广成先生、何建明先生、蓝海先生、姚明远先生所持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7%、0.0188%、0.0132%、0.02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变更为1,113,938,974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吕卫平先生、徐杰先生、李广成先生、杨壮先生、何建明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姚明远先生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1,677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0.0374%),交易的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吕卫平先生、徐杰先生、杨壮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未实施减持。

(三)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减持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进行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吕卫平先生、徐杰先生、李广成先生、杨壮先生、何建明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姚明远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