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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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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依托自有核心产品或核心技术,推动公司由能源装备制造业务为主逐步向综合智慧能源服务企业升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流体机械与控制技术、节能环保动力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清洁能源项目投资运营及EPC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润滑设备、液压设备、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余热锅炉等,广泛应用于建材水泥、冶金矿山、电力、石油化工、工程机械和轻工等诸多行业。报告期内,其他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润滑液压设备业务的主要销售模式是直销,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与客户进行方案交流后确定技术解决方案并组织生产。余热锅炉业务主要以与余热电站的专业设计者即设计院或工程公司合作为主。设计院拥有专业的余热电站建设经验和技术力量,其与业主方签订电站承包合同后,关键设备如余热锅炉交由锅炉制造企业厂家设计生产,锅炉整机出厂后直接交付至业主方,并由承包商或工程公司负责安装、点火调试。

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主要是通过投资建设优质分布式能源项目并选择性择优持有,给公司带来持续稳定运营收入。报告期末,公司首批两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实现并网发电。公司拥有丰富的海内外清洁能源项目EPC服务经验,可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能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涉及领域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以及多能互补能源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尤其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公司设备制造业务板块总体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以“致力于清洁、高效、智慧的能源技术,让人类生活与自然更和谐”为使命,公司各级管理层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全员紧紧围绕“回归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基本面,主动作为,积极转型发展;全力打造公司核心技术和核心装备的竞争能力”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公司品牌、技术、质量、营销优势,聚焦客户,拓展市场。在行业经济依旧疲软、市场竞争仍然激烈的形势下,公司生产经营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经营层认真分析和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内外行业发展状况,调整与优化营销策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强化产业技术研发,贯彻精细化管理,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保持了公司整体盈利。

(1)积极走出去,提升国际化业务。报告年度,公司加强与国际知名客户的技术交流和业务合作,公司品牌形象得到明显提升。

(2)加大产业研发力度,持续推动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组织研发的高炉炉渣余热利用成套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川润节能环保研发团队被评为“2016年度成都市节能环保顶尖创新团队”。通过对川润超过10万台套在线润滑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公司成功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首套特高压调相机油系统,完全实现了国产化。

(3)产业升级方面:公司紧紧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积极尝试与行业优秀企业开展多方位合作,稳步推进公司产业升级计划。为快速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公司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公司投资建设的两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已于年底完成并网发电。

(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472.84万元,同比下降0.80%;实现营业利润188.68万元,同比下降71.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3.89万元,同比下降55.74%。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推进“优化架构,服务客户”工作,增设了职能管理部门和主要业务事业部,因此相关成本费用同比略有上升;受美元汇率持续下跌的影响,汇兑损失同比增加1,098.40万元,对报告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受宏观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影响,公司日常购销业务仍大量使用票据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应收票据57,652.87万元,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货款26,088.13万元,开具应付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13,487.66万元。为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公司加强了资金管控,实施公司与子公司间资金统一调度和安排,建立集团票据池业务,资金流动性得到明显提高。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仍然较大,现有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新能源业务领域尚未形成收入增长点。为此,董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经营思路,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236.28万元,同比下降0.82%,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1.06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液压润滑设备市场需求放缓,公司通过加大营销市场的拓展力度和加强生产成本的过程管控,销售收入和毛利率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水平;锅炉及配件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45.82%,但由于报告期内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同比下降6.38个百分点;报告期内设备总成套及总包业务无新增订单,主要执行以前年度尚未完工的单个国外总包项目订单,虽然该项目毛利率水平较高,但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613.91万元,下降幅度较大。

(2)公司产品为订单式生产,由于各年度客户项目建设所属地均有一定的变化,因此各年度在不同地区取得的订单及实现的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报告期内,除出口业务毛利率有较大波动外,按地区划分的产品销售毛利率相对稳定。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73,363.43万元,同比增长4.37%;其中液压润滑设备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3.96%,成台锅炉及配件新增订单同比增长21.66%。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62,859.81万元,其中:液压润滑设备在手订单55,056.90万元,锅炉及配件在手订单6,860.51万元,设备总成套及总包在手订单898.63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去年同期变动情况分析,具体详见“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相关内容。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孙、子公司共9家,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增加5家;其中纳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能源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5户,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增加5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能源新设全资子公司芜湖创智川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川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新能川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3家;新设控股公司合肥新川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川润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家,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3月9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殷占武、王运陈、姚刚、王平、周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殷占武、王运陈、姚刚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8-014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4,728,400.87元,同比下降0.80%;利润总额8,887,647.91元,同比下降4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8,867.17元,同比下降55.74%。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70,799,691.23元,同比下降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4,072,073.88元,同比增长0.55%。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 2017年度经营压力较大、且现金流不充裕,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九)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应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57,428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为便于办理向银行借款相关手续,申请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应银行借款(授信)合同,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额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不含对外担保)。

授权有效期:自相关银行确认授信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46,028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拟授信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川润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生效时间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5号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已进入光伏发电业务板块的营运。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发电业务板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光伏发电电站的设计使用寿命(25年),同时参考同行业的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将发电业务板块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且电站业务板块机器设备折旧于2018年开始发生,因此不存在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存在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6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7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川润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川川润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六)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8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3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付晓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十八)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700,000股增加至431,000,000股,因此同意公司在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31,000,000元。

2、根据公司战略业务升级的需要,将原经营范围变更为:综合智慧能源系统集成;储能系统集成;燃气冷热电三联产、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技术的研发、装备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转让;综合能源管理、新能源发电、集中供热、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能源智能控制软件、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液压、润滑流体技术系统集成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液压润滑元件、冷热交换器、过滤装置、智能控制单元、智能传感元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工业泵、水工机械;工业流体技术服务、设备成套配送、机电安装运维服务;A级电站锅炉、余热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电热锅炉、电站辅机、高中低压压力容器、高效换热器、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一直履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以及不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后续经营,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未违反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9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7-020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6、《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3月9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8-014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七、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八、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6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8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26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18年3月26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700,000股增加至431,000,000股,因此同意公司在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31,000,000元。

2、根据公司战略业务升级的需要,将原经营范围变更为:综合智慧能源系统集成;储能系统集成;燃气冷热电三联产、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技术的研发、装备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转让;综合能源管理、新能源发电、集中供热、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能源智能控制软件、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液压、润滑流体技术系统集成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液压润滑元件、冷热交换器、过滤装置、智能控制单元、智能传感元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工业泵、水工机械;工业流体技术服务、设备成套配送、机电安装运维服务;A级电站锅炉、余热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电热锅炉、电站辅机、高中低压压力容器、高效换热器、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一直履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以及不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后续经营,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未违反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019号公告(刊载于2018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46,028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拟授信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川润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生效时间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公司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行为。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川润液压

名称: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8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法定代表人:钟海晖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液压及润滑系统、风冷及水冷系统、电器成套设备等。

川润液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液压100%的股权。

2、川润动力

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电站锅炉、锅炉部件、电站辅机、压力容器等。

川润动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动力100%的股权。

3、川润环保

名称: 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郫都区菁蓉镇稻香路183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环保、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环保、能源装备及产品销售;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川润环保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川润环保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

1、川润液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川润液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6,463.98万元,负债总额23,936.01万元,净资产62,527.97万元,营业收入34,597.06万元,利润总额1,136.01万元,净利润995.29万元。

川润液压以应收账款700万元为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红牌楼支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报告日,该笔借款已偿还。

2、川润动力

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川润动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3,721.11万元,负债总额40,253.45万元,净资产23,467.66万元,营业收入25,722.06万元,利润总额458.68万元,净利润391.53万元。

川润动力于2017年4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工业房地产设定抵押获得授信4,400.00万元。抵押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原值72,005,680.19元,净值42,531,045.87元;土地使用权原值24,374,489.47元,净值19,622,379.08元。

3、川润环保

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川润环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04.43万元,负债总额1,447.47万元,净资产856.96万元,营业收入303.51万元,利润总额481.75万元,净利润490.54万元。川润环保无其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46,028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川润液压、川润动力和川润环保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川润液压、川润动力和川润环保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909.95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0,909.95万元。本次计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46,028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21%。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6,937.95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50%。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有效管控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实行对各子公司资金统一调度。为客观、公允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8年3月21日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已进入光伏发电业务板块的营运。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发电业务板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光伏发电电站的设计使用寿命(25年),同时参考同行业的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将发电业务板块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8年3月21日。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2)变更后机器设备折旧年限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且电站业务板块机器设备折旧于2018年开始发生,因此不存在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存在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对公司新增的发电业务板块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调整为20年,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客观反映发电业务板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会议审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700,000股增加至431,000,000股,因此同意公司在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31,000,000元。

2、根据公司战略业务升级的需要,将原经营范围变更为:综合智慧能源系统集成;储能系统集成;燃气冷热电三联产、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技术的研发、装备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转让;综合能源管理、新能源发电、集中供热、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能源智能控制软件、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液压、润滑流体技术系统集成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液压润滑元件、冷热交换器、过滤装置、智能控制单元、智能传感元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工业泵、水工机械;工业流体技术服务、设备成套配送、机电安装运维服务;A级电站锅炉、余热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电热锅炉、电站辅机、高中低压压力容器、高效换热器、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的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后续经营,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未违反相关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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