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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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拟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用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从事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采购、销售运营资金转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增资用于其从事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采购、销售运营,并且拟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的注册和经营所在地均为中国香港,需在国内开设离岸账户管理外汇进出、存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情况,经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了解,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不在原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尚未在原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也未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因此本次变更不涉及解除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召集,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拟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用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从事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采购、销售运营资金转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涉及解除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不会对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存放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3月22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0,064,671.78元,其中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5,120,337.40元,“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10,205,890.37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4,738,444.01元。

二、历次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5,304.9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并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该项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已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8日和2017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和福建贝能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5,971.0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并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该项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已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日和2018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拟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用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从事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采购、销售运营资金转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和福建贝能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增资用于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9,757.4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增资用于其从事分销业务募投项目的采购、销售运营,并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该项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的注册和经营所在地均为中国香港,需在国内开设离岸账户管理外汇进出、存取。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尚未在原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也未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情况,经对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了解,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不在原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涉及解除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涉及解除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不会对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睿能科技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睿能科技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东吴证券对睿能科技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无异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8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文件,购买上述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产品。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上述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投资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其购买标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日及2017年9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79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6,232,816.62元(含税),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期,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署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文件,购买该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产品。公司与该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2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45,000,000.00元,其购买标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批准范围内;公司已使用上述首发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0,064,671.78元,其中用于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金额为5,120,337.40元,“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金额为10,205,890.37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4,738,444.01元。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