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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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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本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董事吴子富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思军先生、吕伟顺先生、独立董事朱舫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徐晓勇先生、董事朱会君女士、独立董事姚海鑫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18)第110ZA1639号审计报告,公司(合并)2017年实现净利润84,576,880.11元,提取盈余公积8,771,713.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3,782,164.64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9,530,420.0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0,056,911.55元。其中: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 87,717,132.00元,提取盈余公积8,771,713.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5,596,417.80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9,530,420.0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5,011,416.60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7年末股本总数279,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2,320,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业务及服务水平,在从事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给审计机构的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上述第1、3-6项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4-9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本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四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6、《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7、《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上述1、2、4-7项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监事会对第8-10项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连续12个月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可控,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控,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七、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丁香花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1天期哈尔滨银行“丁香花理财”德金201612号0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92.98万元。

2、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7年第1期A款(拓户专属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7月24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73.97万元。

3、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1月13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9.4万元。

4、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1.4万元。

5、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

技支行签订《盛京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2天期“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于2018年3月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27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8年第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2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披露。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变更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17年,由于公司更换超市业务系统软件,使超市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发生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日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对超市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对超市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为先进先出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由移动加权平均法变更为先进先出法,涉及的存货成本差异金额很小,对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由于超市销售商品品种繁多,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