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50版)
1 重要提示
1.1 本业绩公告(年报摘要)摘自二零一七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一七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除非执行董事喻宝才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一七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050)。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1.6 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7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6074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其中:按2017年下半年国际准则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每股人民币0.02489元,增加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3585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需经股东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30,958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24,092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6,866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189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7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
注:(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
股H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
(2)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708,337,141股H
股(好仓)及41,378,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3)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437,607,586
股H股(好仓)及157,271,150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 120,017,317股H
股(好仓)以投资经理的身份持有, 25,100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的身份持有, 608,978,090股
H股(好仓)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1,166,628,093股H股(好仓)权益已包括
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受托人、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利益。
(4)Citigroup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7,228,800股H股(好
仓)以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的身份持有, 177,628,708股H股(好仓)及42,287,961股
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905,382,168股H股(好仓)以核准
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1,100,239,676股H股(好仓)权益已包括以持有股份的保证
权益的人、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利益。
于2017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注: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3 董事会报告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全球经济逐步向好,主要发达国家稳定复苏,新兴市场国家强劲增长,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逐步提升;全球油气市场供需逐步趋向平衡,国际油价中低位震荡运行,国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活力不断增强。本集团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持稳健发展方针,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集中发展油气主营业务,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运行,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实现生产经营平稳受控,经营业绩稳定向好。受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升等因素影响,2017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0,158.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7.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2%。
3.1.1 市场回顾
(1) 原油市场
2017年,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基本面总体好转,国际油价呈“V”型走势,总体较上年同期上涨;地缘政治风险和突发事件频发,年内油价短期波动频繁。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年平均价格为54.1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23.9%;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年平均价格为50.7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7.2%。WTI与北海布伦特原油平均价差明显扩大。
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国内原油产量19,14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2%。
(2) 成品油市场
2017年,国内成品油消费增速小幅反弹,汽油消费增速有所放缓,柴油消费增速由负转正。国内炼油能力继续增长,原油加工量增幅扩大,市场资源较为宽松,成品油净出口进一步增加。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国内原油加工量56,24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4%,成品油产量34,61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6.9%;成品油消费量30,66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汽油比上年同期增长10.2%,柴油比上年同期增长2.0%。全年国家17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涨人民币43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上涨人民币42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 化工市场
2017年,国内化工产品市场整体表现良好。上半年,国内化工品需求表现疲软,加之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化工产品价格处于回调阶段;下半年,化工需求稳步增加,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与环保政策的实施,行业供给有所收缩,原油价格上涨亦推升化工市场交易量,受上述因素影响,化工产品价格震荡上行,部分品种价格涨至年内高位。
(4) 天然气市场
2017年,天然气消费增速重回两位数,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进口天然气量高速增长,市场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国家加快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下调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加强中间管输环节的价格监管,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首次开展竞价交易,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明显增强。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7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48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5%;天然气进口量92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7.6%;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37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5.3%。
3.1.2 业务回顾
(1) 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业务
2017年,本集团以发现优质规模储量为目标,持续优化勘探部署,通过实施集中勘探、深化精细勘探、推进综合勘探等措施,提高勘探效率和效益,实现规模增储上产,进一步夯实稳油增气的资源基础。油气勘探均取得重要发现:新疆准噶尔盆地开辟了新的储量战略接替区,其中玛湖地区获得重大勘探发现,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相继取得油气勘探新突破,鄂尔多斯、松辽、渤海湾等盆地均落实了一批优质规模可建产储量。
国内开发与生产业务
2017年,本集团原油开发稳步实施新疆玛湖等重点区块产能建设,优化老油田开发方案和产量结构,确保整体开发效益。天然气开发把握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时机,夯实老气田稳产基础,加速新建产能释放,根据季节需求动态组织气田生产,天然气产量继续保持增长。长庆油田继续保持油气当量5,000万吨以上高效稳产;塔里木、西南等主力气田高效开发、持续上产。稳步推进非常规油气开发,长宁—威远页岩气加快建产,煤层气保持增产势头。2017年,国内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43.1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2.7%;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153.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4.8%;油气当量产量1,268.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0.3%。
海外油气业务
2017年,本集团海外油气合作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机遇,巩固发展五大油气合作区。海外油气勘探强化项目整体研究和优选,突出效益勘探。持续优化开发方案,加大高效项目开发力度,油气生产平稳运行。2017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189.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6.1%,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0%。
2017年,本集团原油产量887.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3.7%;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423.4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4.5%,油气当量产量1,457.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0.6%。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316.5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286.8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29.7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571口。本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7,706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7年,本集团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炼油资源配置和产品结构,强化油品质量升级,合理降低柴汽比,由上年同期的1.40降至本年的1.29;加大化工生产力度,优化原料来源和调配,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化工商品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4%。抓住市场机遇,及时调整化工销售策略,高效产品、高效区域销量稳定增长。2017年,本集团加工原油1,016.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6.7%,其中加工本集团勘探与生产业务生产的原油681.3百万桶,占比67.0%,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生产成品油9,271.5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7.8%;生产乙烯576.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3.1%。
炼化重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云南石化炼油项目一次开车成功,华北石化、辽阳石化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7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成品油市场资源宽松、竞争加剧等不利局面,统筹国内外市场,优化资源流向,确保整体业务链畅通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主动适应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变化,推广第三方支付和零售APP业务,推进主题营销、联合促销、“油卡非润气”一体化销售,提高高效产品销售比例。加大销售网络建设力度,新投运加油站504座,运营加油站数量达到21,399座。
国际贸易业务
2017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强化产、销、贸协调配合,发挥油气运营中心作用,统筹优化进出口资源,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国际贸易规模和运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销售业务情况
■
(4)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7年,本集团根据天然气资源紧平衡的供需形势,统筹平衡资源组织、运输调配和市场销售。充分发挥集中调控优势,增强调峰能力,科学组织油气调运,确保业务链运行顺畅。天然气销售持续做好重点高效市场开发,开展差异化营销,不断增强区域销售竞争力,线上线下交易并举的天然气销售体系初步建立。管网布局建设持续完善,陕京四线输气管道、云南成品油管道等工程按期投运。
2017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1,865.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8%,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210.1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实现双位数增长。2017年末,本集团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为82,374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51,315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19,670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11,389公里。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 合并经营业绩
2017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0,158.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27.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2%;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08元。
营业额 2017年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20,158.90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6,169.03亿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油气产品价格上升以及销售量增加。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7年及2016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
注:上表销售量为本集团全部外销数量。
经营支出 2017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9,481.68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5,562.68亿元增长25.2%。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17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2,857.16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9,596.40亿元增长34.0%,主要由于本集团油气产品采购支出及贸易支出增加。
员工费用 2017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各类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253.84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176.62亿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效挂钩联动机制以及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员工费用有所增加。
勘探费用 2017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238.84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85.76亿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为了巩固油气资源基础,本集团优化勘探方案部署,加大油气勘探投入。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17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373.7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181.47亿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原值增加,计提折旧折耗相应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17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770.42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742.55亿元增长3.8%,主要是本集团业务规模扩大,修理费、租赁费等相应增加。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17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1,980.22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896.08亿元增长4.4%,其中:消费税从2016年的人民币1,402.68亿元增加人民币24.40亿元至2017年的人民币1,427.08亿元;资源税从2016年的人民币144.72亿元增加人民币35.28亿元至2017年的人民币180.00亿元。
其他(费用)/收入净值 2017年本集团其他费用净值为人民币7.45亿元,2016年的其他收入净值人民币216.20亿元,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上年同期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人民币245.34亿元;二是本年度确认的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增加。
经营利润 2017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677.22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606.35亿元增长11.7%。
外汇净(损失)/收益 2017年本集团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10.94亿元,2016年外汇净收益人民币12.57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利息净支出 2017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195.07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08.57亿元下降6.5%,主要是通过积极控债降息,有息债务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税前利润 2017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530.89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451.40亿元增长17.6%。
所得税费用 2017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62.96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57.68亿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本年利润 2017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367.93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93.72亿元增长25.3%。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17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9.9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15.15亿元减少35.0%,主要原因是上年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部分实现收益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7.98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78.57亿元增长190.2%。
(2) 板块业绩
勘探与生产
营业额 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5,054.30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4,124.84亿元增长22.5%,主要由于原油价格上升、销量减少以及天然气、页岩气等销量增加影响。2017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50.64美元/桶,比2016年的37.99美元/桶增长33.3%。
经营支出 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4,899.5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4,093.36亿元增长19.7%,主要受上年中亚管道部分股权处置实现收益以及折旧、折耗及摊销较上年同期增加综合影响。
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费用管控,2017年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1.53美元/桶,比2016年的11.67美元/桶下降1.2%。
经营利润 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国内业务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开发形势,坚持低成本战略和精细管理,优化开发方案部署,多措并举开展节能降耗、挖潜增效,以提高单井效益;海外业务通过资产优化、降低库存等多种举措,大力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54.7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31.48亿元增加人民币123.27亿元,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炼油与化工
营业额 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7,078.04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5,825.10亿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油价上升及优化产品结构增产高效产品,大部分炼化产品实现量价齐增。
经营支出 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6,678.43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5,434.84亿元增长22.9%,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外购原油、原料油的支出增加;二是根据会计准则对部分生产运行成本较高的化工装置计提减值准备。
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持续优化生产运行,受原油加工量增加以及加强成本费用管控等因素影响,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169.04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9.93元/吨减少人民币10.89元/吨。
经营利润 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突出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全力推进结构优化、改革创新,增产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提升内生盈利能力;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多项技术经济指标好于上年同期,继续保持公司盈利主体地位。2017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99.61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390.26亿元增长2.4%。其中炼油业务受益于优化产品结构、毛利上升,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25.73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75.65亿元增长18.2%;化工业务抓住化工市场景气周期的有利时机,增加厚利产品产销量,但受对部分生产运行成本较高的化工装置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73.88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14.61亿元下降35.5%。
销售
营业额 2017年,销售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16,604.56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3,016.16亿元增长27.6%,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汽油、煤油等产品量价齐增,柴油价格上升、销量减少;二是油品贸易业务收入增加。
经营支出 2017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6,521.77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2,905.68亿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外购成品油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17年,销售板块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剧的不利局面,以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国内业务不断加强产销衔接和库存管理,优化资源调配,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深化一体化营销,提高非油业务效益;国际贸易强化与国内产业链协同配合,优化油气资源进出口。2017年销售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82.79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10.48亿元下降25.1%。
天然气与管道
营业额 2017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957.86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474.77亿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天然气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 2017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800.98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295.92亿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购气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17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克服门站价格下调的不利影响,优化资源组织,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持续强化成本控制,2017年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56.88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78.85亿元下降12.3%,主要是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中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涉及的商誉减值人民币37.09亿元;二是销售进口气净亏损人民币239.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人民币90.63亿元。
2017年本集团海外业务(注)实现营业额人民币7,213.74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35.8%;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45.43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8.6%。本集团国际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
总资产人民币24,046.12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0.3%。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4,251.62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11.4%,主要原因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定期存款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19,794.50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1.8%,主要原因是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净额减少。通过处置无效、低效资产,提高单位资产创效能力,本集团非流动资产规模连续两年实现下降,轻资产战略成效明显。
总负债人民币10,232.93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0.1%。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5,766.67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15.5%,主要由于短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466.26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14.9%,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1,935.20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0.4%,主要原因是储备增加。
(4)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17年和2016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666.5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2,651.79亿元增长38.3%,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增加以及加强对存货、应付账款等营运资金管理综合影响。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227.77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人民币(人民币约占57.8%,美元约占36.4%,港币约占4.9%,其他约占0.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435.46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758.87亿元增长38.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根据油价走势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本投入,本报告期资本性支出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47.25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670.07亿元增长41.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统筹优化债务结构,压缩债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本期长期借款减少以及短期借款增加综合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
本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54.5%为固定利率贷款,45.5%为浮动利率贷款。2017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71.4%,美元债务约占26.7%,其他币种债务约占1.9%。
本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25.2%(2016年12月31日:27.3%)。
(5) 资本性支出
2017年本集团资本性投入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在合理控制资本性支出总体规模的同时,重点支持上游业务,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7年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162.27亿元,比2016年的人民币1,723.86亿元增长25.4%。下表列出了2017年和2016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18年各业务板块的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
*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板块2017年和2016年的资本性支出和投资以及2018年资本性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1,764.26亿元、人民币1,391.35亿元和人民币1,786.00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17年勘探与生产板块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19.97亿元,主要用于国内16家油气田的油气勘探项目和各油气田的油气产能建设工程,以及海外五大合作区大型油气开发项目。
预计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76.00亿元。国内勘探突出松辽、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国内开发突出稳油增气,做好大庆、长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西南等油气田的开发工作,加大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海外继续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经营和新项目开发工作,确保实现规模有效发展。
炼油与化工
2017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77.05亿元,主要用于云南石化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油品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预计2018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98.00亿元,主要用于辽阳石化俄罗斯原油加工优化增效改造项目、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广东炼化一体项目、大庆石化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及乙烷制乙烯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以及炼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建设。
销售
2017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9.82亿元,主要用于加油站、油库等销售网络设施建设。
预计2018年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5.00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高效成品油市场销售网络工程建设,以及海外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等。
天然气与管道
2017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45.29亿元,主要用于西气东输三线、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以及中俄原油管道二线、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建设。
预计2018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00.00亿元,主要用于中俄东线管道、闽粤支干线等重要的天然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储气库、LNG等储运设施,以及天然气支线和销售终端等项目建设。
总部及其他
2017年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14亿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2018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9.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 未来展望
2018年,预计全球经济增长趋强,经济环境持续改善,但仍面临风险;全球石油市场逐步趋向平衡,国际油价可能仍将维持中低位震荡运行;中国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增长,GDP预期增长6.5%左右,油气消费需求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随着油气体制改革的实施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资源来源和油气合作将更加多元,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等规范性法律法规的出台,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益于本集团业务长远发展。本集团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方针,大力实施资源、市场、国际化和创新四大战略,不断优化产业链结构,提升油气两条业务链价值,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向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公司价值。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突出高效勘探和低成本开发,全力增储增产提效。油气勘探以发现优质规模储量为目标,强化大盆地和重点区带的集中勘探、精细勘探,推进致密油气、页岩油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勘探,夯实资源基础。油气生产立足稳油增气,做好重点产能项目建设,抓好开发方案优化和部署调整,实现创新驱动、精益生产、产效并重;有序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业务,努力增产增效。2018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888.2百万桶,天然气产量3,535.6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477.6百万桶。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围绕市场需求和装置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加工负荷,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产品结构,实现资源利用最佳、整体价值最大。炼油生产控制柴汽比,增产高效特色产品;化工生产抓住市场周期,拓宽优质化工原料来源,加快研发市场适用的新产品,提高高端、高附加值、高效产品比例;化工销售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推动产销研用协调配合,加强市场培育开发,实现增销增效。推进实施炼化业务转型升级规划,加快建设结构调整优化项目,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2018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123.1百万桶。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充分把握市场变化,加强产销衔接,完善营销网络,提升整体创效能力。完善市场竞争策略,深入实施“油卡非润气”一体化营销,推进加油站改造、智能化升级,发挥昆仑好客统一品牌优势,加大“互联网+营销”创新力度,深化跨界合作,打造“人·车·生活”生态圈,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统筹资源和市场,打造战略性、价值性的天然气业务链。统筹生产、进口、储运、销售各环节,发挥综合调峰能力,形成运行高效、调度灵活、安全稳定的管网体系。持续优化销售流向,实施灵活的销售策略,跟踪天然气业务新增长点,有序开发市场,做大做强城市燃气等终端市场。继续推进重点骨干管道建设,加强天然气支线、终端设施建设。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完善五大油气合作区、四大油气战略通道以及三大油气运营中心战略布局,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增强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大新项目综合评价和商务谈判,做好既有重点项目和高效项目的勘探开发,努力增储增产增效;发挥国际贸易与生产销售的协同配合作用,统筹进出口、国内外资源,完善贸易渠道和营销网络,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效能力。
3.2 其他财务信息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3.1.3中(3)部分内容。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
*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注:(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人民币989.59亿元,营业利润人民币61.19亿元。
3.3 2017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
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17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6074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其中:按2017年下半年国际准则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每股人民币0.02489元,增加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3585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18年6月20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17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及2018年7月26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18年6月5日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18年6月20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18年6月20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税率;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2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2017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217号),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产业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显著提升。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和203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分别达到10%左右、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分别达148亿立方米、350亿立方米以上。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 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1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核定的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不会对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4 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自2017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人民币100元。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不会对本集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25号),将在炼油领域联合开展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5 财务报告
5.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准则 16 号(2017)”),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详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附注 4 (19) 。
本集团根据准则 16 号(2017)的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集团2016年度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仍沿用准则16号(2017)颁布前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为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原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改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本集团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采用该文件的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该文件要求,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本集团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该项目内。上述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反映。
5.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5.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王宜林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王宜林先生担任董事长,由章建华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汪东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由喻宝才先生、刘跃珍先生、刘宏斌先生、段良伟先生及覃伟中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林伯强先生、张必贻先生、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18-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7人。张凤山先生和卢耀忠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李家民先生和王亮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文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及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8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2018年第1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4人,实际到会12人。董事喻宝才先生和段良伟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汪东进先生和覃伟中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宜林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