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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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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0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2点3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为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锦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0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2、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签署一切与上述申请授信有关的文件。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本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0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