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0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3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高管人员对 2017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93,992,241.5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1,185,382.72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337,347,652.62元,减去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54,512,131.70元,公司2017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020,903.6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88,309,653.35元,占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2017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7年度,公司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18-007)。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09)。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8-008)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主要内容: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铅、铜。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等。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 2018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头寸或卖出保值头寸。买入保值头寸:白银不超过92 吨、黄金不超过2000公斤、铅不超过4万吨、铜不超过1万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1.4 吨、白银不超过200吨、铅不超过6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

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5、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2018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其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的议案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原名“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6月,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变更该公司名称为现有名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物流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因公司与其签订的《运输合同》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中运费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同等第三方的价格确定。该《运输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7、关于《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锌锭)》的议案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国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为实现公司综合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豫光国际拟充分利用其有色金属营销网络优势,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采购锌锭。为规范豫光国际与锌业公司的交易行为,豫光国际与锌业公司签订《购货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豫光国际向锌业公司采购的锌锭价格,严格按市场价;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豫光国际发展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8、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的议案

因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签订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公司购买豫光集团矿粉(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其同期相等规模的第三方同样产品的购买价格确定;该《购货合同》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10)。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1、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2、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3、关于《公司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4、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11)。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0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313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93,992,241.5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1,185,382.72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337,347,652.62元,减去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54,512,131.70元,公司2017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020,903.6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88,309,653.35元,占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2017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09)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8、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9、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运输合同》;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锌锭)。

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0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17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944.58万元,其中: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96.02万元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513.18万元,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5,080.85万元,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680.81万元,偿还银行贷款473.72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2017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1.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470.86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46,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1.8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97.5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11.8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6年12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三、2017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580.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年度公司已完成相关置换工作。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5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1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10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1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1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月20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1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3月27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4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1】,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6月19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4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1】,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6月19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6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1】,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2017年7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豫光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1】,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1月3日到期,已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2016年12月2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资金安排,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00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35,000.00万元全部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资金安排,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7年度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征求中小投资者对现金分红方案的意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2018年3月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0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内容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增加合并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1,077,728.19元,上期金额-4,468,489.45元;减少合并利润表本期营业外收入94,773.34元,营业外支出1,172,501.53元;减少上期营业外收入180,511.24 元,营业外支出4,649,000.69元。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客观、更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8-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18年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及产品销售,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金额。有关详情请见2017年4月12日和2017年5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4)。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运输合同》;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矿粉、金矿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锌锭)。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110KV莲冶线相互供电的《互为供电合同》,与关联方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铅银矿粉的《购货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氧化锌、白银的《供货合同》,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买铅渣、铜渣及银浮选渣的《购货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经核查,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其余五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以上关联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7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济源豫光锌业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6月,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变更该公司名称为现有名称。上述事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与该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2、2017年实际发生额与2017年预计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氧化锌系列实际交易较预计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氧化锌价格上涨,对交易金额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白银实际交易较预计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极板维修周期调整,报告期内白银用量减少。

(3)2017年,国家大力整治生态环境,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属于整治重点,导致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年未能复工复产。2017年,公司与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预计2018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2、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2018年白银交易预计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预计极板更换数量增加,2018年度白银用量将增加。

(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