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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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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除储存在以上账户的银行存款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有3,22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5月13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该1.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3,22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本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区”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借助深圳前海的区位优势和政策引导,吸引高端人才和配套产业,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新兴产业的战略发展要求。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将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渠道推广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益

六、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里,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查看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理财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月17日下午 15:00 至 2018年4月1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5、13、1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四楼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四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四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 真:0754-85882699

联 系 人:肖家源 E-mail:zhengquan@gdsftoys.com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2”,投票简称为“实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格式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2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业绩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海外市场销量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