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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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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7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35亿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徐赛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1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97,487,720元,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96.1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7,487,720股。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靓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3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超过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公司制定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该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调整已于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8月30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1)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针对剩余两项规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年 3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2日,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徐赛花女士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拟定的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3、关联租赁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3,5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8,994,258.60 元,未超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预计总额。

4、关联方往来款

金额:万元

说明:公司于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一般户,主要用于存款、转账业务。期末余额中3,800万元为七天通知存款,其余为活期存款。

2017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捐赠998万元与徐赛花女士一起共同设立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其中公司捐赠金额为人民币998万元,占原始基金比例99.8%,徐赛花捐赠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占原始基金比例0.2%。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同意与重庆味我所爱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书》,合同期至2018年4月30日止,作为关联加盟商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80万元。2017年,公司与该关联加盟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2,898.30元;未超过合同金额。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同意与上海荣栗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署《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和《维修外包合同》,合同期至2018年4月30日止,公司向其采购装修装潢等劳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80万元。2017年,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14,728.92元;未超过合同金额。

(四)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13,500万元,其中:商品/接受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关联租赁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万元;

2、关联方往来款事项中,2018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必要性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决策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1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1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97,487,720元,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96.1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7,487,720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369,902.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163,334.59元,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616,333.46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1,547,001.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3,349,623.13元,2017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54,896,624.26元。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规划,现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1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97,487,720元,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96.1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7,487,720股。

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此议案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1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公司“) 2013年6月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5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2062号《关于核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6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00,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989,0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0,211,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与发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账户余额29,748,479.34元(包括利息及收益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883.08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61,88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生产及仓库用房项目系建设集供应链管理、产品研发、食品质量检测于一体的高效的现代化休闲食品基地,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流、研发、检验保障,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承诺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46,75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终端建设项目和生产与仓库用房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节余资金 4,138.02 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专户注销事项。2018年1月1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为活期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首发募投项目--营销终端建设项目和生产及仓库用房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节余资金4,138.02万元及相应收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认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来伊份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独立发表了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