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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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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富控互动公告编号:临2018-026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累计涉及诉讼本金:7,5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案号为(2018)沪0115民初11280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颜静刚(被告三)、梁秀红(被告四)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11月16日分别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于2017年12月1日与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7年12月5日,原告按照约定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提前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金融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与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于2017年12月1日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以及截至2018年1月23日的利息人民币625,312.5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自2018年1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为基数,按贷款执行利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8%】上浮50%计算);

(4)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颜静刚和被告梁秀红对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1)项至第(4)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请求判令若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第(1)项至第(4)项付款义务,原告可与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以其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国权路39号401室、2101-2128室、2502号、国科路80号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均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二、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