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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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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涵盖汽车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装配集成等,拥有与整车厂同步设计开发、模块化供应的能力,具备设计验证、工艺开发、产品制造的完整塑料内外饰件配套能力。公司在主要客户周边地区布局生产基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提高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2、经营模式

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汽车内外饰件是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其中仪表板和保险杠总成是重要的零部件,每个车型的内外饰件造型、结构、材质、工艺均有差异,需要根据整车厂的要求进行个性化开发和生产。因此,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设计制造一体化,订单式生产的模式。公司根据整车厂提出的技术、质量、开发周期、成本等要求,为其配套开发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功能部件等内外饰件,并依据订单数量,安排采购及生产计划。

3、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汽车产销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同比增长3.19%和3.04%,连续九年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从速度发展进入质量发展阶段。

2017年,中国汽车行业面临一定的压力,一方面由于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小,乘用车市场在2016年出现提前透支;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政策调整,对2017年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从2017年全年汽车工业运行情况看,产销增速虽略低于年初预计,但2017年是在2016年高基数的基础上出现的增长,行业整体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从多年来的国际汽车平均增速看,全球汽车工业年平均增速在3.5%至4.5%左右相对稳定,但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工业增速高于发达国家,它们占全球汽车工业的比重在不断提升,影响在不断加大。

从中长期来看,中国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截至2016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每百人汽车拥有量约14台,低于全球每百人汽车的拥有量,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每百人汽车拥有量,发达国家如美国,其每百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0台。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持续为中国汽车市场增长提供驱动力,中国汽车工业及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内外饰件,包括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等。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得益于汽车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前景与汽车消费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整车生产相配套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公司立足于主业,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1、生产经营指标稳中向好,实现持续增长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27万元,同比增长24.96%;实现营业利润8,609万元,同比增长4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4万元,同比增长20.97%。公司经营保持平稳增长。

2、拓展商务市场,加强销售队伍建设

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客户,顺利进入了上汽、吉利、东风乘用车供应商配套体系,拓展了新的客户市场。同时,通过加强商务队伍内部管理和专业化培训,提升商务人员的商务技能水平,为今后的商务拓展打好基础。

3、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和合作,取得较好效果

(1)改进研发项目管理模式,推行工程模块化、专业化管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后续将进一步推广。

(2)报告期内由于研发项目增多,在研发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外部设计公司,实行设计外包,确保项目质量及时间节点。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与设计公司协同合作,将成为今后项目开发的一种新模式。同时,公司通过与优秀设计公司合作,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3、不断推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

(1)通过与材料厂家共同努力,高模量、高钢性、低收缩率材料已开发成功,目前已部分替代了PC/ABS材料,原材料价格同比降低了30%;

(2)应用免喷涂高光无痕注塑工艺。应用这种工艺注塑的产品可以获得更好的表面光泽度,避免熔接线、流痕等不良状况,且可以节省后期喷涂的工序,达到更加环保节能、降低成本的目的。目前江铃E315项目的卷帘已采用此工艺

4、推行生产精益降本工作,围绕ERP项目展开工作

(1)继续推行精益生产管理,时刻以精益降本为宗旨,通过提升产能、优化工艺、节约能耗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

(2)围绕公司ERP项目启动为契机,梳理各生产过程及生产工序,同步调整和优化,为明年的各项生产管理流程工作正式启动打好基础。

5、强化采购流程和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1)完善采购制度及流程,逐步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形成供应商的开发、考核、调整、淘汰等程序;建立原材料及其他采购物资的基础档案以及价格、费用台账,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

(2)推进采购物资的成本改善工作。通过供应商对比择优替换、商务洽谈、就近生产就近采购等多种方式,进行了采购成本改善,达到了降本的目的。同时,采购时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质比价格,选择更适合公司的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6、资本运作方面

2017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4月25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平台提升了品牌价值,为公司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更多机会,也对公司资本运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公司2017年01月0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01月01日至该准则施行之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晓平

201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其中杨金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徐晓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何俊、王松林、姚国宏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徐勇先生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42,620.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368,801.13元。截至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421,294.88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0,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徐晓平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且担任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金弟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担任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

因陈康仁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且担任关联方苏州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其中邹树钧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42,620.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368,801.13元。截至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421,294.88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0,000.0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15:00至2018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金溪山庄 地址:杭州市杨公堤3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汽塑料(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杨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将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8年4月1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号码:0898-66812616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4 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河西”)、苏州市建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建宁”)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3,000万元、1,200万元。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54.98万元、苏州建宁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14.04万元。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封河西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苏州建宁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晓平、杨金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汽塑料(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杨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晓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970万美元

设立时间:2012年2月28日

注册地:开封市开发区汉兴路以南、六大街以东

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36.53万元,净资产为7,964.90万元;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2,552.83万元,净利润为1,469.93万元。

2、公司名称:苏州市建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梅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设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注册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澄阳路交界向北100米路东侧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冲压件、塑料制品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6.80万元,净资产为331.14万元;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32.47万元,净利润为79.6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开封河西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徐晓平担任开封河西董事长,因此,开封河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苏州建宁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成员杨仁元之外甥苏建林投资设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建宁不属于直接认定的公司的关联方,但考虑到其与公司存在特殊关系,可能会造成利益转移,因此比照关联方的规定进行披露。

2018年2月,苏建林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70%)全部转让给张梅珍。转让后苏建林不再持有苏州建宁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开封河西、苏州建宁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定价;

2、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销售需要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根据2018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根据2018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并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30 号),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公司2017年01月0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01月01日至该准则施行之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向苏州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汽零”)租赁场地,作为公司办公和研发使用。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陈康仁担任苏州中汽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第(三)款规定,苏州中汽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7年11月,苏州新中达与苏州中汽零签订了《租赁协议》,苏州中汽零将其合法拥有的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大厦(以下简称“研发大厦”)共2,800平方米的场地租赁给苏州新中达,作为公司办公和研发使用。租赁期限2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该合同金额为176.4万元,未达到披露标准。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苏州新中达与苏州中汽零签订《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租赁协议》所约定的租赁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即租赁期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租赁合同合计总金额为529.2万元。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康仁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务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苏州新中达与苏州中汽零完成了《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苏州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507699344375Q

法人代表人:殷小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9年12月31日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19号22楼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研发、检测;项目投资及其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润滑油、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物资购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房屋租赁;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项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231万元,净资产为3,469万元;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1,981万元,净利润为-29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陈康仁担任苏州中汽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第(三)款规定,苏州中汽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方苏州中汽零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研发大厦为其合法拥有资产,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一)租赁协议

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苏州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7年11月1日

3、协议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甲方租赁给乙方其合法拥有且有权出租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研发楼主楼电梯层18~19楼,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作为乙方研发办公使用。

(2)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租赁期限为2年。

(3)租金及支付方式

①单价和金额(含税):主楼18~19层楼租金综合单价为35元/平方米/月,年租金总额为117.6万元。第一年的租金给予8折优惠并免3个月装修期租金,金额为70.56万元;第二年租金9折优惠,金额为105.84万元。

②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金额为705,600元,于2018年3月底前支付;2018年10月底前支付第二年租金1,058,400元。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后提供发票交付给乙方。

③水费、电费、暖气等费用根据大楼统一规定,按月收取。

④违约责任人: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甲方按逾期天数收取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二)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苏州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8年3月23日

(1)租赁期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即租赁期间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租赁期限为5年。

(2)租金及支付方式:

①单价和金额(含税):甲、乙双方约定,主楼18-19楼租金综合单价为35元/m2/月,即每年租金为1,176,000元。第一年租金给予8折优惠并免3个月装修期租金,金额为705,600元;第二年租金9折优惠,金额为1,058,400元;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为1,176,000元。

②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金额为705,600元,于2018年3月底前支付;2018年10月底前支付第二年租金1,058,400元。以后每年10月底前预付下一年租金1,176,000元。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后提供发票交付给乙方。

(3)除上述条款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4)本协议是原协议的重要补充,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苏州中汽零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