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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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8-01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科中国投”)直接持有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93,220,33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7年3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向亚新科中国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股份已于2018年3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亚新科中国投本次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7,324,71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上述减持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计划减持郑煤机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新科中国投直接持有公司93,220,33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7年3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向亚新科中国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亚新科中国投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减持股份来源:全部来源于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减持期间:亚新科中国投本次计划减持总数不超过17,324,71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上述减持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进行。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定价原则实施。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亚新科中国投已于2016年3月24日在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以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简称“《协议书》”)时,签署《关于认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根据《协议书》取得的郑煤机股份,应根据适用法律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进行锁定。若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郑煤机与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承诺人由于郑煤机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亚新科中国投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股东亚新科中国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在亚新科中国投减持期间及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亚新科中国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亚新科中国投《关于计划减持郑煤机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