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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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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28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平安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3月28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平安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及上述基金与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B类)、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8年3月28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平安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平安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平安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平安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平安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元整。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2018年3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柜台、网银方式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我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可享受上述基金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柜台、网银方式定期定额申购我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可享受上述基金定投申购费率3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转换手续费及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就上述事项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平安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