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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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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0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03月23日上午09:00时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2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常青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监高人员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吴新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胡煜女士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柱庭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二震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上刊登;并批准印刷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财务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358,786万元,建议以总股本5,037,747,500股为基数,向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61.78%。2017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检查,一致认为其系统有效及足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批准其年度酬金为人民币3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年度酬金为人民币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年度酬金为人民币80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批准《聘任周崇明先生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崇明先生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期为三年(任期自本董事会批准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1.2条、第9.2条、第9.4条、第9.6条、第9.8条、第9.25条、第9.26条、第11.5条、第16.7条、第18.7条至第18.10条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增加了9.34条,第9章其他条款次序順移;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

有关一般授权的具体条款如下:

(1) 发行规模及方式: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所发行债券工具的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且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的限额。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包括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私募债、境外债券或其他债券新品种等。

(3) 债券工具期限: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每期期限不超过1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滚动发行),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私募债、境外债券每期期限在1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5) 发行利率: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偿还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

(7) 上市: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 担保:由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任何两名董事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批准及办理以下事宜:

1) 确定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品种、本金总金额、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担保、偿债保障措施、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配售安排、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 就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3) 就执行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如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类融资工具上市、本金及利息汇率锁定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以及优化债务结构,故建议视市场时机进行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发行。在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有关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行。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时,本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信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03月31日,合同累计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450万元和200万元;其中:(1)本公司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合同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其中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2)广靖锡澄公司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合同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450万元,其中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超过300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不超过150万元;(3)宁常镇溧公司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合同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其中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超过150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不超过5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1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路桥”)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分别与现代路桥签署《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本公司2018年度该项工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00万元,广靖锡澄公司2018年度该项工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宁常镇溧公司2018年度该项工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1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分别与通行宝公司签署《ETC客服网点管理协议》,三份协议的期限均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代付网点水电费、代付排污费等。经测算,三份ETC客服点管理协议总金额上限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其中:本公司上限为人民币81万元(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1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宁常镇溧公司上限为人民币7万元(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广靖锡澄公司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17、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铁投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 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人民币361.24万元(租金不含由承租方承担的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费、维修费和水电费等费用,其中2018年租金270.93万元,2019-2020年租金分别是361.24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18、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和宁常镇溧公司分别支付给养护技术公司2018年度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年费不超过人民币790万元、260万元、260万元,合计支付年费不超过人民币131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19、审议并批准《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石油公司”) 及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油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广靖锡澄公司与高速石油公司签订《堰桥服务区、宜兴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同意广靖锡澄公司与泰兴油品公司签订《广陵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租赁价格为根据加油量定价,保底租金为人民币50万元,预计2018-2020年合同总金额分别不超过750万元、1000万元和1200万元,其中:堰桥服务区加油站合同金额不超过360万元、490万元、570万元,宜兴服务区加油站合同金额不超过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广陵服务区加油站站合同金额不超过310万元、410万元、51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20、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检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宁常镇溧公司与华通检测公司订立2018年度桥梁应急加固维修协议,协议标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议案第14至20事项交易是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商务条款,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本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议案第14至2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对该7项决议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有关决议案中投票。

议案第14至20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7项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并批准《关于计提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的批复》(苏政复〔2017〕99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撤站存在减值迹象,同意本公司于2017财务年度内计提宁连公路经营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217,738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并批准本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限为1年,在有效期内本公司可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合同签署及资本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附件:候选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候选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周崇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73年11月出生,2005年8月入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自2015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江苏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负责人、宁杭公司综合部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0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03月23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2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祥辉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监事陈仲扬先生、潘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邵莉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业绩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批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并将此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服务合同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分别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分别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ETC客服网点管理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本公司与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和宁常镇溧公司分别支付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年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堰桥服务区、宜兴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广靖锡澄公司与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广陵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

同意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订立2018年度桥梁应急加固维修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批准《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的批复》(苏政复〔2017〕99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撤站存在减值迹象,同意本公司于2017财务年度内计提宁连公路经营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217,738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9、批准将监事会决议公告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并中英文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上刊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有关《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8-00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7项交易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的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审议批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 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信息公司”)签署监控、通信系统维护及备品备件采购合同;

(2)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路桥”)签署《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养护合同”);

(3)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公司”) 签署《ETC客服网点管理协议》;

(4)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和宁常镇溧公司分别支付给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2018年度养护技术科研及服务年费;

(5)本公司与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6)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石油公司”)及泰兴市和畅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油品公司”)签订《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

(7)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检测公司”)订立2018年度桥梁应急加固维修协议。

本公司董事除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因是关联董事对此7项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余所有董事均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发表了日常关联交易独立意见书。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7项议案的交易对方均是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构成关联交易,且累计计算达到披露要求,有关费用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其他任何部门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