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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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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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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表:

(二)主要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联营、合营企业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介绍

上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图显示,伟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持有广西荣和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进而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伟丰国际于2003年10月3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实收资本之账面价值为10,000.00港元,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截至2017年9月30日,伟丰国际持有发行人95.00%股权,近三年来一直处于公司控股地位且所持股权比例没有变化。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伟丰国际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被质押。

AdvanceMasterGroupLimited于2003年10月15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实收资本之账面价值为50,000.00美元,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史英文先生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2017年9月30日,AdvanceMasterGroupLimited持有伟丰国际50.00%的股权。

BestForecastInvestmentsLimited于2003年10月15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实收资本之账面价值为50,000.00美元,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董晓丽女士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2017年9月30日,BestForecastInvestmentsLimited持有伟丰国际50.00%的股权。

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是伟丰国际,没有发生变更。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介绍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史英文先生通过AdvanceMasterGroupLimited持有伟丰国际50%的股权,董晓丽女士通过BestForecastInvestmentsLimited持有伟丰国际另外50%的股权;史英文先生和董晓丽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发行人的另外两个股东南宁市荣和二十一世纪名人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和南宁市择优居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又均间接被伟丰国际所持有。因此,史英文、董晓丽夫妇通过伟丰国际以直接和间接方式,累计持有发行人的股权份额超过95.00%。史英文先生与董晓丽女士均不存在对其他企业的重大投资情况。

史英文先生和董晓丽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在2014-2016年及2017年9月30日的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英文、董晓丽夫妇,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1)史英文,董事长兼总裁,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史英文先生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执委、广西商会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西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历任海南省宏大集团总裁助理、海南省荣和实业公司董事长。史英文先生于2003年6月创立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董晓丽,副董事长,女,加拿大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6月参加工作。董晓丽女士于2000年11月至2006年6月,在南宁市荣和二十一世纪名人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就职,任总经理;于1994年6月至今,在南宁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职,兼任董事长。董晓丽女士于2003年6月创立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郑立文,董事,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郑立文先生于198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广西地质勘查局272队工会副主席、广西有色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南宁三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广西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广西荣和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郑立文先生于2003年6月加入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2、监事

赵亚娟,监事,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6月参加工作。赵亚娟女士历任中铁十八局财务经理、柳州地产公司财务经理、中路华事务所审计经理、南宁生物科技公司财务经理。赵亚娟女士于2009年加入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就职于审计部,现兼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史英文:现任发行人董事,总裁,参照“董事会成员史英文”。

(2)李斌,执行总裁,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李斌先生历任西安交通大学建筑系讲师、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建委总工办副科长、广东省珠海市珠光设计工程公司副总建筑师、中建三局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设计部经理、香港何显毅建筑师中国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深圳富春东方集团公司开发总监、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广东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总监、广西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云星房地产集团执行总裁。李斌先生于2013年3月加入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司技术副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

(3)林志强,副总裁,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7月参加工作。林志强先生目前兼任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广东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会计助理、项目主管会计、项目财务经理、东部区域公司财务与投资中心副总监。林志强先生于2009年6月加入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设立的区域地产龙头房地产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房销售、商业地产运营、物业管理、酒店运营等。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我国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概况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产业关联性,联系着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带动其他产业的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0-201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从4,984.05亿元提高到95,979.0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06%;同期,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从25,104.86万平方米增加至2015年的100,039.0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10.41%;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从18,637.13万平方米上升至128,495.0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15.66%。

2000-2015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房地产业已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先导性、基础性的地位。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近几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长远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演进以及我国人均居住水平的进一步上升,我国房地产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 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

持续向好的经济形势、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红利是支持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来看,上述根本因素没有发生改变,因而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中长期前景依然向好。但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并在宏观调控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关键时期。

(1)城镇化将继续给房地产市场提供中长期需求

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是房地产市场需求的重要支撑。截至2016年末我国城市化率水平为57.35%[7],与发达国家平均70%-80%的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经验,城市化率在30%-70%期间是加速城市化的时期。中央政府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新城镇化战略,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将带来大量的住房需求,房地产行业中长期趋势看好。

(2)居住条件改善以及城镇老旧住宅的改造带来新的需求释放

一般而言,城镇化率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呈正比,与户均人数呈反比。人均住房建面的改善和户均人数的下降,将为房地产市场提供改善性需求空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逐渐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升而户均人数下降。对于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其城镇化率和户均人数均已接近完成城镇化过程的发达国家,但相比之下,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有提升空间;对于二三线城市,其城市化率、人均住房建面、家庭规模仍未达到完成城镇化过程的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此部分将逐渐释放出改善性需求,

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也将伴随着老旧住宅(1990年前建成)的更新,提升城镇住宅的质量。目前我国城镇存量住宅中,老旧住宅建筑面积占比约20%,这部分存量住宅在卫生条件、户型设计、社区环境等多方面较差,并且对城镇土地的利用效率较低,未来将会随着旧改的进行逐渐转换为更新需求。

(3)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目前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行业内并购正在加速,未来的行业格局可能在竞争态势、商业模式等方面出现转变。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资本实力强大并具有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将在拿地、融资等方面逐步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并在行业兼并收购的过程中获得更高的市场地位和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的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4)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环境进行合理调控的大背景下,预计房地产市场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鼓励合理自住需求将以常态化政策基调存在,房地产企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大型、高周转率房地产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企业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在经济转型阶段,除住宅产业外,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业态也将获得发展。

(5)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呈现下降趋势

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销售价格上涨势头放缓,同时部分三、四线城市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房地产销售难度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作为房地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价格持续上升,建材及人工费用亦呈上升趋势,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压力不断显现。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将呈现下降趋势。

3、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

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对土地、住宅供应结构、税收、信贷等领域进行的政策调整,都将对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取得、项目开发、产品设计、融资以及保持业绩稳定等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国家在房地产行业宏观管理方面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

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与分工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是,一些地方也存在着房价上涨幅度过快,空间的城镇化快于人的城镇化等问题。为了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主要调控政策包括:

(1)土地政策

近年来,土地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政府分别从土地供给总量、土地供给方式、土地供给成本等方面加强了调控。

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开发用地必须按照规划执行;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闲置满两年的土地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按地价款征收20%土地闲置费;住宅开发严格执行90/70标准。

2010年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城市申报住宅用地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并严格按照产业政策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及过剩项目用地。

2010年12月2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

2012年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五年年均实际供给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用地。

2012年5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明确限定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企业“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将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国五条”)明确规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2013年4月1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3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明确2013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5.08万公顷,是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1.5倍,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计划占住房用地计划总量的79.4%。

2013年4月27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对农村地区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2015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2015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对于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界定,规范了节地评价内容和环节要求,同时对专家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

(2)住房供应结构政策

2006年7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3年2月20日,“国五条”明确规定:(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5)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3)房地产信贷政策

2007年9月2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放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和其它贷款科目发放;不得接受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2008年10月22日,人民银行发布《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010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3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4年9月3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2016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4)房地产税收政策

2008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09年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的通知》,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广西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1)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动情况

2001年至2016年广西房地产市场住宅新开工面积从450.96万平方米逐步增长至4,984.18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17.37%;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92.32万平方米逐步增长至4,215.39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19.47%;2001年至2016年广西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从1,838.00元/平方米逐步增长至4,960.00元/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9.18%。2010年广西房地产市场住宅新开工面积达到顶峰,之后每年新开工面积呈现微弱下降趋势,而商品房销售面积和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住宅)则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广西市场整体发展良好。

2001年至2016年广西住宅开工及商品房销售数据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6年南宁市及南宁市各区的住宅成交量统计图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房地产政策及去库存情况分析

自2011年开始,广西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开发投资增速、开竣工面积、成交量及成交价格均保持稳定上升趋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委数据,2015年以来全区房地产投资、销售和价格三大指标保持增长,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635亿元,同比增长1.7%;商品房销售2,83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2%,连续17个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比增幅在全国排名第10位,实现税收250.11亿元,占地税总收入的30%,南宁、柳州等城市的表现尤为显眼。但“去库存”列入了2016年的重点工作,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任务中,广西还将加大“以购代建”和货币化安置力度,出台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措施促销售,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为保持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西官方还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加强调研督查,实行房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指导各市因城施策,“去库存、促销售”。其中,部分城市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与财政补贴、税费减免。

在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之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相应的稳定房地产行业的政策。2015年5月14日,广西住建厅联合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合理放松。2015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工资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每年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均应计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每年7月开始进行调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此外,广西还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取消购房提取和贷款的套数、地域限制,放开装修提取,放宽父母、子女住房消费互用公积金。2016年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享有1万元补助。上述政策主要目地在于盘活产量,消耗库存,其调整方向主要在控制供应、刺激需求和改善市场环境三方面,从长远来看,该文件将对整个广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99.09%控股子公司)2014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荣登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榜,其中2014年至2016年位次均为第90位,2017年位次为第87位,是2014年至2017年期间广西唯一的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2014-2017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发行人排名

资料来源:2014-2017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研究报告

发行人虽然近年来开始拓展柳州和桂林市场,但是主要业务仍然集中在南宁市,2016年南宁房地产项目销售排行榜已公布,在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前20中,公司的项目占了3个,分别是荣和大地、荣和公园大道、荣和悦澜山。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每年公布的“广西地方税纳税百强及增量十强企业”名单[8],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荣和系”[9]分别有3家、3家和4家企业入围百强,合计纳税金额依次为6.01亿元、8.22亿元和10.29亿元,可见,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是广西的纳税大户,为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6年度发行人合计纳税金额为9.40亿元。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域品牌优势

公司耕耘广西13年,已经拥有了23万之巨的庞大业主群体,粗略统计,每15个南宁人中就有一个是荣和的业主。发行人是广西本土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长期以来扎根于广西市场,相比其他外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人对于广西区域内的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居民购房需求等具有更深的认识,能够更好的适应广西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公司开发的山水美地、中央公园、MOCO社区、荣和大地、山水绿城、公园大道、南宁千千树、悦澜山等众多项目已在南宁市客户群体心中具备了知名度并享有美誉;柳州千千树和天誉项目、桂林林溪府项目也陆续竣工,基于优良的产品质量以及有效的渠道宣传,项目正吸引越来越多潜在客户的关注。

自成立以来,公司积极借鉴国内优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经验,大力引进房地产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房地产的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并注重提高项目的开发质量和开发档次,已在广西房地产市场树立起自身的品牌形象并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公司开发的楼盘曾荣获国家科技部和建设部“国家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融合新城科技进步优秀奖”、南宁市人民政府“创建文明示范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四星级绿色环保小区”等荣誉;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荣获了“ISO9001:2000”认证,物业公司荣膺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

(2)前期土地储备优势

在房地产从开发到销售的过程中,地价一般占到房价的20%-30%,土地成本的高低,对房价以及客户心理有着重要影响,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水平。

从公司拿地策略看,由于公司多年来深耕广西地区,并在当地产生了较好的品牌效益,未来公司仍将围绕广西进行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并以南宁地区以主,柳州、桂林为辅,但并不排除进入广西其余城市。

从公司土地获取方式来看,1993年至2003年,公司大多以协议转让方式来获取土地;自2004年之后,公司获取土地形式有较大变化,土地储备大多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除通过城中村改造外,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采用收购、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拿地,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盈利水平。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土地储备情况如下表所示,从土地储备开发进度来看,发行人土地储备均已开发;从土地储备的目标区域来看,公司目前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区域主要定位于广西境内,其中公司在南宁地区的土地储备占比较高;在柳州、桂林地区也持有一定规模的土地储备。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米、元/平方米、%

资料来源:发行人提供

土地成本方面,因公司于2000年至2002年在南宁市采用协议出让方式获取5宗土地,故土地成本极低,每块楼面地价均低于1,000元/平方米,成本优势极其明显,其规划建面合计42.69万平方米,占公司总规划建面13.24%;公司于2014年至2017年9月30日,在南宁市新增4宗土地,楼面价位于2,000~3,500元/平方米之间,与周边土地价格对比看,公司近几年在南宁新增的4宗土地仍具有成本优势。主要由于发行人拿地时间较早,随着区域的交通环境显著改善,物价的上涨以及南宁房地产市场回升,土地价格明显上涨。

总体看,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大,随着南宁市的发展以及广西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将稳步上升,充足的土地储备可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在土地储备方面的前瞻性,为后续业务运营留下了较大的盈利空间,纵然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公司也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3)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多数是从广州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聘请过来的,属于职业经理人,具备一流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准。公司激励机制合理并具有清晰的晋升路径,执行严格绩效考核制度,平均工资水准在南宁市基本处于前10%的行列。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市场需要,公司实行大小周工作制,大周工作六天,小周工作五天,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运作,应对激烈的外部竞争。此外,由于管理层的从严约束,公司内部基本不存在因“裙带关系”而就业的情况,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关系相对简单,避免了诸多国企和民营企业因为各种复杂关系而影响工作开展的不良现象。

(4)区位优势

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及滨海优势。广西位于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对象之列,良好的政策支持无疑将对区内城镇化进程及核心城市的发展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此外,广西南部临海,拥有对外贸易的便捷通道,这是经济发展的又一大支点。

中国-东盟自贸区机遇。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境,与越南接壤,同时南部临海,区位优越。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广西位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最前沿,而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又是区内重要的三个核心城市,经济自然会受到自贸区政策的普照,取得更加长远的发展,南宁作为自治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地位将会更加突出,而桂林自身拥有的丰富自然资源也将更多地转化为经济效益。

良好的外部政策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外部保障。

(5)良好的企业资信和融资能力

发行人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并且已和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取得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681,440.48万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19,800.00万元。公司良好的资信和融资能力使得公司能够持续通过银行、信托、基金等多渠道融资,确保公司能够取得项目开发资金,保障公司的良好运营与发展。

(6)战略清晰,管理规范

公司致力于成为广西房地产业的引领者以及新生活理念的创造者,为此公司制定了清晰的发展策略、土地储备策略、项目开发与销售策略以及管理策略,确保公司业务的开发规模、盈利能力、品牌实力保持稳定的发展。此外,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法人治理水平。

(四)经营方针及战略

1、公司经营方针

公司具有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现已成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和不动产经营为主,集酒店运营和物业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公司。依托“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大发展,公司经营理念从“优美你的生活”升级为“筑造幸福生活”,作为城市运营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客户的关爱,推动着广西城市化的进程,也推进着广西人居住标准的提升。

公司在南宁房地产市场上一直是标杆,荣和有自己的良性生态链,拿好的位置、用好的户型、建筑好的产品、用适当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这一直是荣和坚持的开发理念。公司未来经营将顺应房地产由黄金时代进入白银时代的行业背景,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房地产为核心,全面推动产品创新、开发模式创新、服务创新、有序布局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特色板块,加快重组整合,盘活资本平台,推动各板块一体化运作,积极向综合配套服务商转型。未来公司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方针如下:

(1)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业务未来仍定位为公司核心业务,公司将以住宅开发为基础,立足南宁市场,有序拓展柳州、桂林市场,择机向广西其他重点城市渗透,同时继续完善住宅业务产品线建设,进行商业地产、养老地产等多业态综合布局。

(2)商业地产

除了住宅地产销售,公司还保有一部分商铺和写字楼,主要分布于山水美地项目、中央公园项目、MOCO社区项目、荣和大地项目以及山水绿城项目等。公司将以服务小区邻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强化对外营业,并辅之以出租方式,整合各类商业资源,打造配套型社区商业运营品牌。

(3)物业服务

公司物业管理方面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业主基础,并专门成立了广西荣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物业板块。未来公司物业服务将利用互联网技术挖掘物业服务价值,在规模扩张、服务内容丰富化的基础上,构建公司基于荣和家园的社区服务平台,向社区O2O转型。

(4)房地产金融

公司目前的品牌影响力、多年的投资经验和当前的商业资产都将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开展,未来公司谋求以房地产投资基金为基础,以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为补充的房地产金融战略。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贯彻“百年荣和,基业常青;和生万物,建造幸福”的企业愿景,秉承“为客户创造幸福,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机遇,为企业创造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各领域均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价值、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致力于达成与企业成员、合作伙伴及社会共赢、共发展的企业愿望。

公司发展战略为:立足于南宁、区内重点开拓、辐射全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区域深耕,快速做大规模;以住宅开发为基础,进行业态布局和价值延伸,探索综合开发模式;以创新发展为指引,完善运营体系,并向成为西南部领先的综合房地产开发运营商的目标迈进。具体内涵为:

市场运营:满足区域市场需求是公司未来发展业务业态的基本要求,公司产品线建设、业态布局要满足目前主流市场或潜在市场需求。

规模导向:保障公司利润逐步上升的基础上,以做大规模指导公司业务运营,抓住市场调整机遇,快速做大规模,抢占规模优势和区域市场内领先地位。

综合开发:在公司现有的业务体系基础上,以市场需要为基础,适当延伸产业价值链和业态、产品线布局,进行综合开发运营,建立综合优势。

创新发展:以发展为目的,以创新为指引进行业务探索升级和管理运营体系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获取行业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及基本状况

1、发行人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的高速发展需要,切实在区域内做大做强,提高采购灵活性,发行人专门设立招标合约部统一负责采购大宗物品和工程服务,其余物品和服务授权各子公司和项目经理自行采购。招标合约部负责范围包括:(1)工程服务、发电机、厨房设备、板房家私、板房饰品、板房窗帘、户外家私、户外摆设、娱乐设施、板房电器、灯饰、空调、设备等;(2)电梯及其他专项采购工作(如智能车库、大型鱼缸等)。招标采购范围之外,子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分别有权限决定20万元以下和10万元以下产品、服务的采购事宜,主要指项目公司运作中员工自身使用的物品和营销推广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劳保用品、生活用品、广告礼品、印刷制品、项目食堂的所有用品和食品等。

(2)生产模式

房地产开发流程较为复杂,行业典型的生产流程是前期规划、立项、取得土地、设计规划、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销售,涉及政府部门和合作单位较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发行人典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简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典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简要流程

(3)销售模式

根据规定,发行人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达到规定的预售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组织销售。公司的销售工作由营销管理中心负责,在销售模式上,公司实行以自主销售为主,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取得项目许可证后,公司会聘用销售顾问参与项目的宣传推广活动,按照销售金额的0.8%-1%的比例给予销售提成;同时公司的销售管理中心会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进行造势,线上营销主要包括在南宁晚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报纸及搜房网、住朋网等房地产专业网站做广告,线下营销主要包括车体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册子以及电话营销等,以使发行人所有项目在推向市场时都具备良好的工程形象和销售形象。

采用自主销售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既保证了公司房地产项目最大限度地曝光,也使公司在费用控制、客户服务、资源调配上更为灵活。在费用控制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迅速及时地调整推广活动的投放和销售佣金的安排。在客户服务方面,由于自身的销售团队相对稳定,所以更着眼于长期目标的达成,并非常注重维护稳定持久的客户关系,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资源调配方面,可根据各楼盘的开盘和推货计划,灵活调配自有和外部人力物力资源,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

“以老带新”是公司另一大销售策略。公司深耕广西13年,已经拥有了23万之巨的庞大业主群体。粗略统计,每15个南宁人中就有一个是荣和的业主。针对老客户,公司会定期推出了一系列的老业主看房、老业主验房、老业主提前品鉴、甚至是组织老业主旅游等活动,真正把社区活动、业主活动做大。每次有新项目售楼部开放,迎来的第一批客人往往是老业主,出于改善居住条件、子女买房等需要以及基于自身良好的居住体验,老业主会在自己的朋友圈传播公司的新项目,推荐给亲人和朋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要构成情况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2,520.03万元、509,943.27万元、437,651.72万元和360,614.23万元,主要包括房产销售、物业管理、红酒收入、市政工程收入、餐饮住宿收入等,如下表所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产销售收入分别为188,972.54万元、493,409.97万元、403,034.12万元和343,528.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1%、96.76%、92.09%和96.09%,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在销售区域方面,除2016年百年安达建材有限公司在北京地区的收入外,公司所有项目均位于广西省范围内,区域集中度较高。2016年,百年安达建材有限公司租金收入为133万元,占当年收入的0.03%。

公司物业管理收入系下属二级子公司广西荣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三级子公司南宁市明秀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等。最近三年及一期,物业管理收入分别为5,497.05万元、6,346.40万元、8,327.65万元和7,245.7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1%、1.24%、1.90%和2.06%,最近三年,该项收入较为稳定且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红酒收入系广西荣士品酒酒业有限公司酒水销售所产生的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红酒收入分别为312.79万元、215.03万元、156.66万元和153.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5%、0.04%、0.04%和0.04%。

市政工程收入系广西荣择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土方工程、沥青道路工程,广西骏景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园林工程和南宁市荣和市政有限公司道路工程所产生的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市政工程收入分别为233.70万元、1,674.43万元、17,450.40万元和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33%、3.99%和0.00%,近三年增幅显著,公司2017年一季度工程尚未结转,因此未形成收入。

餐饮住宿收入系邕江宾馆和康福特酒店所产生的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餐饮住宿收入分别为7,214.05万元、7,672.01万元、7,679.08万元和5,500.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6%、1.50%、1.75%和1.53%,较为稳定。

文体服务收入主要为楼盘配套健身会所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文体服务收入分别为289.90万元、625.44万元、1,003.81万元和1,009.92万元,最近三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0.13%左右,较为稳定。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情况分析

房地产行业的产业链较长,其上游行业主要为建材业、建筑业和装饰装修业,建筑材料、安装价格及建筑施工、装修费用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成本。同时,建材、建筑、装修业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会对房地产行业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

公司采购的标的主要为土地、建材、工程劳务等,供应商主要是国土部门、建材公司、工程建筑公司及建筑安装公司等。2014年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对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依次为32.99亿元、33.47亿元、34.52亿元及26.49亿元,占当年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依次为85.14%、77.85%、81.20%及79.50%,最近三年采购金额稳步增长,采购占比相对稳定。

公司2014年没有购买土地,2015年通过招拍挂方式以9.90亿元的价格取得柳州千千树项目土地,2016年7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分别以4.35亿元和4.34亿元的价格取得沙井新项目土地和荣和公园里项目土地。公司在工程劳务和建材装饰产品等的采购方面,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公司在进行招标评分时,会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综合实力、过往服务质量,进而确定供应商名单。工程劳务采购板块,2014年至2017年9月末主要的供应商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全国及广西本地的知名建筑公司。建材装饰产品采购模块,公司的供应商则相对多元化,这是严格执行公司招标制度以及市场化竞争的结果。整体而言,公司上游形成了核心供应商稳定,供应商群体多元化的格局,不存在对单一或者某几个供应商过度依赖的现象。

(2)近三年主要客户情况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其客户为潜在购房者,2014年至2017年3月31日,前十大签约客户的签约金额占当年签约总额的比例依次为3.19%、2.03%、1.30%和2.50%,占比非常之低,客户群体相对分散、集中度不高,发行人对单一客户或者某几个特定客户的销售依存度较低。

房地产的下游行业涉及房地产中介、购房客户。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规范有利于增加物业产品的流通性,同时创新的改善型物业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目前南宁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行业运行整体规范;购房客户方面,发行人在稳住老客户的基础上,通过自营销售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觉和刺激新增消费需求,由于自身销售方式灵活、销售团队相对稳定,所以更着眼于长期目标的达成,并非常注重维护稳定持久的客户关系,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

4、发行人业务资质证书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注:

1、暂定资质说明: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原具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但由于近年来地产项目均有新设立项目子公司开展,导致母公司地产开发量有所下降,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认定二级开发资质,而由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发行人办理暂定资质。

2、暂定资质说明:柳州市荣和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荣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华夏经纬(广西)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荣和凤岭投资有限公司、桂林荣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桂林荣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竣工验收工程量较小,无法达到一至四级资质评定标准,故被评定为暂定资质,待竣工验收工程量满足相应条件后,企业可以申请评定为四级或以上资质。

5、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地产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如示:

发行2017年9月末在建地产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资料来源:发行人提供

在建项目除柳州天誉、柳州千千树和桂林林溪府之外,其余全部集中在南宁市;公司在建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487.19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436.76万平方米。开工时间主要集中在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截至2017年9月底已竣工面积为159.84万平方米。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预计总投资321.32亿元,已完成投资184.70亿元,未来尚需投资136.62亿元。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在建项目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发行人提供

6、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16年发行人实现签约销售金额82.65亿元,签约销售均价达10,000元/平方米。项目结转方面,伴随发行人项目交付面积的波动,发行人房地产结转面积波动增长,且存在年末集中结转的现象,2016年月末发行人结转面积为37.18万平方米,结转收入40.62亿元。

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发行人地产项目销售概况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售项目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7年9月底发行人在售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发行人提供

发行人在售项目规模较大,其中,住宅可售面积309.15万平方米,已销售面积205.15万平方米,占比66.36%。发行人在售项目中,因位于南宁市悦澜山项目、荣和天誉、柳州千千树以及桂林林溪府项目于2015年年底或2016年初开盘,销售时间较短,从而项目剩余可售体量较大,目前四个项目占发行人总剩余可售面积比重98.57%,是发行人未来房产销售的重点所在。

其中南宁悦澜山项目位于南宁市长虹路,紧邻南宁市药业植物园与南宁市高铁站,生态环境与项目位置较好,项目定位以刚需为主,现分期开售,项目均价为8574元/平米,项目定价相较周围其余项目较为相近,公司现以联合销售为主,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售,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已售30.04万平方米,去化率达53.02%,去化速度较好。

南宁公园大道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项目以改善性精装住房为主,分期开售,目前销售均价为14955元/平米,其中精装标准为3000元/平米,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售,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整体去化率达53.05%。

柳州千千树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项目以改善性住房为主,项目于2016年3月开售,销售均价为8791元/平米,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整体去化率达63.68%。

桂林林溪府项目位于桂林市秀峰区,项目以改善性住房为主,现分期开售,目前销售均价为9181元/平米,项目于2015年11月底开售,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已售14.99万平方米,整体去化率达36.95%,去化情况良好。

荣和公园墅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翠竹路,北临佛子岭大道,南临800亩国际生态凤岭儿童乐园,项目定位为城市中心别墅,分期开售,均价21274元/平方米,项目于2013年1月开售,截止2017年9月末项目已售4.4万平方米,整体去化率达69.35%。

荣和公园尊府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项目四周与南宁火车东站、民族大道、高速路进出口布局围合,项目定位为高端大平层住房,均价14564元/平方米,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售,截止2017年9月末项目已售6.71万平方米,整体去化率达73.96%。

邕江悦府项目位于南宁市西宁路1号,项目以改善型住房及高端住房为主,项目2015年5月开始自然销售,均价8370元/平米,截至2017年9月末,项目整体去化率达89.45%,去化情况较好。

柳州天誉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北区,项目以改善性精装住房及学区房为主,分期开售,目前销售均价为14539元/平米,项目于2013年5月开售,截至2017年9月末,整体去化率达66.53%,整体去化情况尚可。

7、发行人未来情况

根据南宁市政府下发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10号),公司未来拟积极参与南宁旧城改造项目。目前已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共有3个项目,占地面积2,606亩,主要包括明秀东路鸡村改造、江南五一西路改造以及北湖皂角项目改造,改造完成后荣和将以投资人身份参与该地块土地的后续竞拍并以此作为土地储备进行房产开发。

发行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具体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查阶段

城区旧改办、项目所属街道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征求村民意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后,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拟改造村的社会现状、建筑状况、人口、历史文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拟定初步改造范围(原则上为该村的现建设用地范围),形成前期调查报告、项目核算表及房屋征收明细表。

第二阶段:项目立项阶段

由城区政府主导,以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征集土地熟化投资人,利用社会资金对项目进行投资。

第三阶段:项目征拆和土地手续办理阶段

1、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召集村委和村民代表,对安置地选址问题进行商议,确定安置地地址后向规划局申请安置定点并办理其他手续;

2、城区政府根据现行补偿文件,与村组签订征拆协议,同时由城区政府向市国土局申请项目涉及的农用地和集体土地指标;

3、组织三通一平并与市征收办进行土地成本结算。

第四阶段:土地出让阶段

1、由城区土储拟定出让条件并上报市国土,市国土对土地出让申请进行审核;

2、市“三旧”办会同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会同城区(开发区)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意见;

3、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实施意见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企业。

第五阶段:项目建设阶段

1、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办理建设规费减免、土地总价款收缴及补贴拨付手续;

2、市发改委办理城中村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投资许可手续;

3、市国土资源局为土地取得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市规划局为土地竞得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5、市城乡建委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公司未来城中村改造情况如下表如示:

公司未来拟进行城中村改造基本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资料来源:发行人提供

如若成功参与并获得以上地块开发权利,公司将新增655.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公司储备。项目预计将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密集开工,预计资金投入总量295亿元,并预计于2023年底至2024年完工。目前公司准备以投资人身份,并预计以投入资金和技术方式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以帮助企业获取优先取得该地块机会。

发行人城中村改造项目分地块推出,分期销售,并非一次性投入,因而对发行人的整体经营造成的资金压力较小。城中村改造项目要求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有政府出具的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竞拍条件有排他性,土地成交价格较为优惠。同时发行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老城区,地理位置较好,周边人气较旺,定位为刚需快销盘,属高性价现金流项目,净利率预计在12%以上,销量较快、利润率较高、回款有保障。发行人城中村改造项目未来定位清晰、优势明显、盈利能力良好,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布局南宁房地产市场,能够为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利支持。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广西荣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管理层并设有一名监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2)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3)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4)修改公司章程和合同;

(5)讨论决定公司停产、终止、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7)批准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

(8)批准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9)抵押公司资产;

(10)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等高级职务;

(11)负责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2)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2、监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5)依照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2)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公司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3)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4)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5)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请辞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雇,触犯法律的,要依据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1、营销管理中心

(1)销售管理部是公司的销售管理中心。通过制订公司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发展创造持续竞争力。

(2)客户服务部是公司的客户服务与客户资源开发中心。通过规范化、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通过客户服务体系的建立,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提升品牌价值,促进公司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的提高。

(3)商业管理部是公司商业项目拓展策划、招商及存量资产的管理中心,通过商业项目拓展实现公司对商业项目开发战略目标,对公司存量资产的开发、销售及租赁管理,提升公司项目的商业价值,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4)策划管理部是公司的营销策划和品牌管理中心。通过制订公司的营销战略、营销策划方案,促进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发展创造持续竞争力;通过公司品牌推广、宣传,提高集团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的工程管理中心。通过工程质量、技术、进度、安全文明管理规范的建立,有效地指导、监督项目工程管理状况,提升工程质量,保证项目进度,从而建立公司工程管理的核心能力。

3、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的财务与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及融资管理中心。通过提高财务资产的运作效率,为企业运行提供有效财务支持,并获取最大经济效益;通过拓展融资渠道完成公司的融资计划并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提供公司发展的资金保障;统筹公司的税务筹划管理。

4、证券部

证券部是公司对接资本市场,负责公司股票、债券融资,协调券商和证监会的关系的部门。

5、审计部

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在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审计、内部监控、管理督导、绩效审计等工作,确保集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真实完整,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促进集团稳健发展。

6、总裁办公会

总裁办公会是公司的运营管理中心。通过战略管理,梳理明晰公司的发展方向,同时保证计划运营管理的导向性;通过运营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保证公司与项目运营的有效开展,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竞争力;通过法务管理,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7、行政管理部

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司的行政后勤中心。通过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系,为公司提供行政支持、后勤服务,支持、保障公司稳定、规范、高效地运行。

8、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通过系统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在公司内部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能力素质的提升机会,培养和造就能够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人才队伍;对公司进行组织规划和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制度流程。

9、经营部

(1)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批文;

(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须先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3)办理项目名称申报和审批;

(4)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办理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方案备案;

(6)负责项目规划阶段、方案阶段、扩初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报批;

(7)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负责办理人防、环保、交通、消防、绿化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手续;

(9)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与之相关的部门签批、费用缴纳等手续;

(10)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地块周界关系事项的协调;负责办理面积测绘、预售许可证、大产权证。

10、拓展部

开发部负责房地产市场研究、项目拓展、项目可研论证、土地获取、市政拆迁以及投资管理等职能。

11、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是公司的产品研发中心。通过进行产品创新性研究及产品标准体系的建立,树立公司产品风格,并进行项目的设计管理,使公司产品顺应市场变化趋势,满足市场需求以提升项目价值。

12、招标合约部

招标合约部是公司的采购管理中心。通过对供应商的考察、招投标、选择、评价,确定工程、材料设备、设计、营销合作方,并配合合同执行部门对合作方进行履约评估,确保公司获取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招标采购管理规范的建立,有效指导、监管招标工作,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的实现。

13、成本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是公司项目成本主控部门,它通过项目成本控制指标审核、控制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保证公司成本目标控制的实现。

14、工程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是公司项目施工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并推动项目计划,通过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公司项目开发进度、质量、成本、销售预定目标得以实现。

15、安全保卫部

安全保卫部是负责除物业管辖范围外的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办公大楼)的保卫工作。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伟丰国际,实际控制人为史英文、董晓丽夫妇,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独立性。

1、资产独立

目前,公司已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资质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各项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公司对该等资产享有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薪酬制度,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定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单独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关联方混合纳税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均独立运行,还设有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销售管理部、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招标合约部等内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依照部门规章制度独立运作,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混合运作的情况,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完整性。

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收入主要来自商品房销售,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有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发行人失信核查情况

1、关于发行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核查情况

根据44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三、惩戒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单位(一)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会司审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参考;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限制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系统内的记录,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关于发行人是否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情况

根据18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附录惩戒措施(六)依法限制、暂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中国证监会将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

通过查询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从事生产经营子公司的非煤事故统计记录,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

同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系统内的记录,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形。

3、关于发行人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情况

根据31部委、单位联合发布的《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580号“附录惩戒措施九、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中国证监会将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发行公司债券。

通过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查询相关执法信息,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情形。

同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系统内的记录,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属于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形。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是伟丰国际,实际控制人是史英文和董晓丽。

2、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3、联营、合营企业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主要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4、其他关联方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2,075,971.30元股份,占4.35%。

(二)关联交易

1、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无关联交易情况。

2、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关联往来款情况:

3、关联担保情况:

(1)2017年9月末,公司为子公司保证担保情况:

(2)2017年9月末,公司为子公司抵押担保情况:

(3)2017年9月末,公司为母公司信用担保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制度

1、决策权限及程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或各部门提出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报送公司计划财务部。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审核报送的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就该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公司计划财务部报送的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定价机制

发行人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交易定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如该交易事项有国家定价的,直接使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的依据,或由交易双方通过协议价的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关联交易情况。

八、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领域,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架构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如《年度计划与预算管理》、《付款管理》、《销售收款管理》、《费用作业管理》、《资金管理》、《工程扣款管理作业》、《费用报销管理》、《税务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在岗位设置上有效进行风险隔离,核算管理模块设置财务分析、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三个岗位,资金管理模块设置出纳、收银、资金管理三个岗位。相关制度及岗位设置旨在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从制度和权限上加强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职能。

2、风险控制制度

为便于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与制度,在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3、审计工作制度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审计部,并制定了《审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工程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制度。审计部在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审计、内部监控、管理督导、绩效审计等工作,确保集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真实完整,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促进集团稳健发展。

4、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了工程管理中心,由其负责协调并推动项目计划,通过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公司项目开发进度、质量、成本、销售预定目标得以实现。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包括:《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进度管理制度》、《施工阶段签证作业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工程监督管理》、《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材料设备验收与管理》、《技术方案作业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等。

5、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每个业务部门都会专门针对子公司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均以城市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经营实体,日常的管理主要由城市公司完成,公司对城市公司及下属项目的建设、销售等制定计划、进行管控指导并组织考核。年初按照公司当年的策略和对市场的判断制定总体的建设计划,将建设计划进行分解,逐月落实到城市公司和具体项目,并配合月度建设计划制定相应的设计、招标和采购计划,以确保土建工作顺利进行,供货量能够保证销售进度。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发行人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主承销商将督促和检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交所网站或者以上交所认可的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报告。债券存续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及时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发行人应当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挂牌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将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2、定期报告。发行人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30日前披露公司年度报告,8月30日前披露公司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另外,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将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304114号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304429号。公司201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1-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