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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营业收入包含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收入。
凤祥集团进行养殖的品种为白羽鸡,为保证鸡种的纯洁,凤祥集团进口鸡种作为父母代。凤祥集团与湖北同星科宝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战略合作合同,以25元/只的固定价格进口种鸡,该公司为湖北同星和Cobb-vantress(美国科宝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公司”)合资成立的种禽繁育公司。美国科宝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家禽育种公司之一,在培育优质肉鸡品种以及技术支持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美国密苏里、俄勒荷马以及肯塔基州有多个研究基地以及现代化的原种场。
2014-2016年,公司肉鸡产量持续增长,分别为8,571万只、10,132万只和10,289万只,产能利用率为85.71%、101.32%和85.74%,产能利用率尚可。
2014-2017年9月公司肉鸡养殖业务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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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流程方面,公司拥有集饲料加工、种禽繁育、肉鸡饲养、屠宰分割及禽肉熟制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公司种鸡、肉鸡全部自养,饲料全部自产自供。公司从同星科宝购买父母代,孵化商品肉鸡,2016年,公司拥有父母代鸡152.17万套,父母代鸡饲养周期为63周;肉鸡由父母代孵化,饲养周期为38天。
由于公司饲养环境较好,鸡群的抗病能力较强。公司每只鸡的用药成本为0.2~0.3元,远低于1.5元/只的行业平均用药成本。良好的管理也使得种鸡的平均繁殖数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每只种鸡能孵育鸡苗132只,行业平均水平为120只。
在生产成本方面,公司鸡肉生产板块最主要的成本为饲料,占该板块营业成本的65%左右。公司平均每只肉鸡的养殖成本为1.55元,行业平均成本为2.2元/只。
节能环保方面,公司拥有专门的处理车间,鸡粪全部通过发酵处理后制成化肥进入自有农业园使用。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鸡舍干洗技术,通过高压气吹掉浮土、泡沫爆破去污、高压气雾去除泡沫等三个步骤达到清理鸡舍的效果,可以节约80%的清洁用水。
在预防疫情和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行人为及时获取与公司质量和食品安全管控相关的风险预警信息,公司制定了《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规定》,确保快速积极的应对,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质量事件。
同时,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及处置等运行机制,发行人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预防、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主要以国内客户为主,2016年,公司国内、国外销售占比分别为77.45%和22.55%。国内客户主要为肯德基、麦当劳、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外主要出口到日本、马来西亚等地,主要客户为日本三菱、日本星光等。
2014-2016年,公司鸡肉产品销量波动下滑,分别为23.57万吨、21.87万吨和26.91万吨。2015年销量有所下降主要系泰国养殖成本及关税较我国低廉,并且受福喜事件影响,部分马来西亚订单流失到泰国所致;2016年随着国内市场有效拓展,公司销量有所提高。近三年公司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101.88%、93.19%和105.61%。2014-2016年,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鸡肉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波动下降,分别为1.17万元/吨、1.07万元/吨和0.91万元/吨。
2017年1-9月,公司销售鸡肉产品14.75万吨,产销率为100.99%。 2017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15.81亿元,平均销售价格为1.07万元/吨,比2016年平均销售价格略高,主要原因 2017年1-3季度熟食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而熟食价格远高于生食价格,此结构变化导致2017年1-3季度平均销售价格高于2016年。
2014-2017年9月公司鸡肉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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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公司鸡肉生产板块业务规模较大,产业链完整,在养殖技术和养殖成本上处于行业优势地位。近三年,受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该板块收入规模逐步下降,但盈利水平有所增强。公司鸡肉生产板块受鸡肉市场景气度影响较大,若未来不可预见的疫情或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行业景气度下行,将会对该板块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需要的许可资格或资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照及业务许可。截至本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业务许可和资质如下: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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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组织结构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组织机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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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环保部、企业文化委员会、保卫部、品牌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审计部、法务部、财务部及资金管理中心等13个职能部门,各部门整体形成了定位清晰,权责明确,协同有序的运营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及制度要求如下列示:
1、 品牌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品牌体系的搭建与维护,母品牌形象的建立与运营;负责集团子品牌建设的统筹协调,在子品牌独立运营的基础上,确保其与集团品牌体系的和谐统一;负责集团企业形象与领导人声誉的管理与运营;负责集团舆情体系的建立与运营;负责公共关系体系(含对内对外宣传)的建立与运营;负责新凤祥电视台的管理与运营;负责品牌管理中心的团队建设和组织发展。
2、 运营管理中心
负责食品产业运营管理与分析体系的建立,协助进行年度预算的调整;负责建立对食品产业直属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监督各食品产业直属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协助食品产业直属公司建立物流管理体系,整合物流资源并监督运行;协助食品产业直属公司建立电商运营体系,协助直属公司进行电商运营。
3、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依据集团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组织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不断优化和完善集团组织管理,支撑集团战略目标实现;制定针对集团本部高管、核心人才、产业集团及附属公司经营班子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本部人力资源体系制度的制定,本部组织体系的建立并组织推动与实施;制定集团各类行政管理标准、制度,并据其制定行政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集团公文的发布,公章、合同、财务各印鉴的管理;外事与出国,证照办理,公务用车调度,物业管理及户籍与计划生育等后勤事务的监督管理。
4、信息管理中心
根据集团总体战略,组织制定中长期信息化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和信息安全战略规划;制定集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技术标准、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业务流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集团统一层面管控服务的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确保各类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保证各类信息的数据安全,支持或参与集团下属各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负责解答公司范围内各项信息类技术问题;负责信息化资产的管理,协助下属各集团的各类信息资产的采购。
5、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资金管理,规范各产业公司的资金运作;负责集团财务账户管理和结算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负责集团资金计划管理,提高集团资金运营效率;负责集团债务融资及担保工作,保障集团战略资金需求。
6、企业文化委员会
负责新凤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决策、领导、监督与评价;审核批准企业文化文本(纲领、手册、案例、规范等);审核批准新凤祥集团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审核批准新凤祥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审核批准新凤祥企业文化建设的预算方案;负责新凤祥企业文化建设重点事项的审批和决策。
7、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收集、提报,根据各类计划落实组织绩效管理;负责对工作计划会议决定领导批示和关注的重要工作的落实,对进展情况督办报告,负责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确保董事会和总经理间的沟通顺畅;负责总经理及高管日程管理,根据主要领导日程,协调和安排其他领导的行程,做好领导的后勤保障;负责做好各类会议议题的确定,协调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的有序安排,收集和起草会议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总经理相关文字材料的撰写,及会议纪要的编制、发布和待办工作的督办;负责部门的人员配置,部门人员阶梯制培养,人员调岗,及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
7、法务部
依据集团战略,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集团各项法务管理制度,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集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为知识产权的管理提供法务支持;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参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合并、开业注册、分立、解散、清算注销,投资、担保、租赁、资产转让、重大招投标活动、重大合同谈判等重大经济活动,规避法律风险,跟踪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变化,定期分析,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为集团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合法性的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依据集团相关法务制度要求起草、审核合同招投标书的各类法律文书和法务函件,进行合同履行检查监督,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帮助,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进行风险核查;及时处理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协助集团及下属公司办理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法律文件;制定法律风险管理培训计划,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宣传和教育,为集团和下属公司相关日常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8、审计部
开展各类内部控制审计监督、评价工作,包括财务内控、工程内控、信息系统内控、安环内控等,并将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报告形式提报总经理及各级授权机构,并根据整改计划及方案跟踪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人员提出处罚建议;参与对集团核心产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择,对集团下属非核心产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并根据总经理及各级授权机构要求对下属产业公司进行年度绩效审计;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执行招标现场的监标工作,对招标过程重大合规性出具意见,对于现场发现的影响招标结果的重大违规事项,向总经理进行汇报;按照标准选择造价咨询机构,对施工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对实名举报或有具体信息的举报,在获得总经理及各级授权机构批准后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按照制度规定对离任人员或任期内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制定集团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动态调整并组织实施,并制定审计部工作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对集团员工及必要的外部人员进行审计制度的宣传贯彻。
9、财务部
根据新凤祥集团的集团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财务分析制度及业务流程,组织开展投融资及其他专项财务分析工作;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制定集团本部及下属非核心公司会计核算标准、流程和办法并监督核算标准执行;负责集团本部及下属非核心业务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对下属非核心公司的财务核算等业务进行协调与指导,承担集团本部预算管理工作,对下属非核心公司的经营预算工作进行指导,并核算下属企业间与集团总部的资金往来;制定会计报表管理办法与流程,组织开展会计报表的编报及相关分析工作,协助中介机构并协调各下属公司出具财务年度审计报告,配合银行和审计部门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
制定统计管理办理与流程,开展统计报表的编制、统计分析报告整理及统计报告定期报送工作;管控本部税务核算与申报缴纳,平衡统筹集团税收预算与缴纳工作,负责集团本部及直属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组织集团本部及下属非核心公司办理财产保险及财损索赔工作。
10、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定,负责起草或审核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适时作出修改;负责落实、监督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通过的规章的执行;根据授权和指示,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有关工作;负责集团股东、董事的信息联络和服务及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会务工作;研究与集团有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为董事决策提供参考;参与对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考评工作。
11、保卫部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职权,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负责拟定公司的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管理部门及下属产业公司的生产、办公场所的门卫工作,对来访的人员及车辆做好登记和对车间、仓库、宿舍楼、办公室和日间及夜间巡防等工作;专业档案管理;负责维护公司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及做好公司安全保卫,确保公司监控系统和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居住证的登记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违章、违纪事件的处理,协助做好员工的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培训;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对违纪、违法的处理。
12、安全环保部
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集团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沟通和协调本部门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工作联系;设备识别和获取使用的涉及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向公司领导和员工传达实施;为公司领导在有关安全环保事项决策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意见;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公司办理新项目建设的环境及安全评估报告及评价的主管部门申报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督查。
13、党委办公室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部署,配合集团党委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党委书记的领导下,突出以企业经营为中心,以开展先进性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推动集团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计划,安排、协调与集团公司其它项目公司、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关系; 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工作,制定党员管理教育的相关制度,协助集团党委对下属各党支部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为集团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上的保证,及时对集团基层党组织开展廉洁奉公、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入党积极份子培养和发展工作;定期做好党群组织工作交流评比、总结及工作计划; 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做好与当地党、政、等单位的工作协调和联系。
总体来看,公司部门设置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管理运作情况良好。
(二)治理结构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据《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总经理领导下的行政班子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1、股东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各部门经理以及其他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具体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也不存在因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整改不力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上完全分开,完全做到业务及资产独立、机构完整、财务独立,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1、资产独立性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明晰,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2、人事独立性情况
公司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具备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属专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方面已经分开,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机构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方面已经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董事会,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间职责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均属专职;公司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财务管理档案,并配备了相关管理人员;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独立纳税。
5、业务经营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体系,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关联方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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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详见本节“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节“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4、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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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外部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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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外部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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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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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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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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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对手方情况
(1)GMK(UK) LTD
GMK(UK) LTD为设立在英国的一家贸易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铜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服务于公司的阴极铜销售业务,是为配合公司铜出口业务在境外设立的公司;股东为刘志光和刘志明,各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自2016年以来,该公司业务量较小,公司与GMK(UK) LTD已不再发生销售业务往来。基于设立之初的目的已实现,该公司计划注销。GMK(UK) LTD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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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4年向GMK (UK) LTD公司销售铜236,457.3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4.32%;2015年向GMK (UK) LTD公司销售铜286,033.2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6.7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与GMK (UK) LTD的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批准。
公司销售给GMK (UK) LTD的阴极铜价格定价采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价格加升贴水的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
2017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GMK (UK) LTD已结清。
(2)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
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是由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与盛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注册资金22632万元,其中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53万元,占40%;盛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美元出资,出资额为1988.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579万元),占60%。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优质低氧铜线坯、铜线材电力电缆、漆包线、汽车电缆、安全防火电缆、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的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及应用。该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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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是废杂铜、阴极铜,2014年采购1,648.93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3%;2015年采购12,244.72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31%;2016年采购11,469.46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25%;2017年1-9月采购424.14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1%。
发行人向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是阴极铜,2014年销售359,699.6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6.57%;2015年销售135,388.72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3.17%;2016年销售136,927.4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2.88%;2017年1-9月销售172,617.0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4.5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与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批准。
公司向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销售的阴极铜价格定价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铜价格加升贴水的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公司向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采购的废杂铜、阴极铜价格定价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铜价格加升贴水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
2017年9月末,公司向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销售或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结清,无余额。
(3)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西藏新凤祥光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85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保税港区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港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保税港区内的保税展示,商业性简单加工,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塑料原料等的销售,及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该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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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是白银、镍、橡胶等,2016年采购18,456.86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41%。
发行人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是贸易铜、白银等,2016年销售117,415.0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为2.47%。
发行人2016年12月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拆出资金8,931.94万元,已归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与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批准。
发行人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贸易铜、白银等价格定价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价格加升贴水的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发行人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白银、镍等价格定价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价格加升贴水模式,橡胶价格定价采用上海期货交易价格加升贴水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
2017年9月末,发行人向上海祥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或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结清,无余额。
(4)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其中刘志光出资900万元,刘志明出资9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际货运代理,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该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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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向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是物流服务,2014年采购2,228.94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4%;2015年采购1,113.53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3%;2016年采购1,882.77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4%;2017年1-9月采购1,116.20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比例为0.08%。
发行人2015年向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拆出资金6,400万元,已结清;发行人2016年向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拆出资金5,400万元,已结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同时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批准。
发行人向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的物流服务等价格定价采用市场定价模式,符合市场行情,价格公允。
2017年9月末,发行人向青岛祥光物流有限公司销售或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结清,无余额。
(5)聊城盛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聊城盛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为40,984.31万元,香港盛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0,984.31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开发;节约能源技术开发;纺织品、密度板、铜精矿、有色金属产品(贵金属除外)、工业设备、配件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该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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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5年从聊城盛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8,627.31万元,已还清;2016年从聊城盛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20,394.71万元,已还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与聊城盛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批准。
(6)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出资人为山东祥泰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占比10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经营、五金交电、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室内外设计装修装饰、园林绿化设计等。该公司近一年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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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4年从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3.14万元,2015年从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57.2万元, 2016年从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746.48万元,截至2017年9月末,已结清,无余额。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公司与山东祥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总经理批准。
(三)关联交易决策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合并主体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包括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香港祥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均制订了相关主体《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山东祥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香港祥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海祥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第十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10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发行人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业务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该等交易对发行人而言均属公平合理,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指: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参与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上述关系密切的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对公司有实质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十、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担保情况
(一)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详见本节“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二)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关联方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股东占款情况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合规性
依据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公司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资金拆借有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公司对资金拆借,按照规模不同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也可授权委托公司经理一定金额内审批,并具体由财务部门进行实施。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已由董事会/股东会或经理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的要求。
(四)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对外部关联方担保余额为3.7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债务未出现逾期情形,本公司未代偿担保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对外部关联方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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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公司的稳定运营提供了保证。
(一) 财务管理制度
新凤祥集团及其重要子公司祥光铜业制订了财务部组织结构、财务部员工岗位职责说明书、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保证财务部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制订了基础会计核算制度、期货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外汇业务会计核算制度、合并报表核算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将年度经营计划细化并层层落实到各预算责任中心,从而保证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建立了财务报告分析制度,定期对财务报表和其他经营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为改进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审计部的组织结构和岗位分工,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流程性;另外,公司还在离任审计、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等方面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化了相关审计内容,以达到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经营管理控制风险、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
(三)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并制订了相应资金管理制度,制度涵盖账户管理、计划管理、投融资管理、结算管理、风险管理、管理责任等方面;另外,公司还针对以上内容制订了相应的细则,细化了资金管理工作的内容;投资方面,投资活动应按照规模、风险进行相应的授权审批,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保证资金的安全;融资方面,融资方案应报授信委员会进行审批,财务公司对审批意见形成纪要并跟踪授信的使用情况,起到提高融资工作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的作用;资金结算方面,全部子公司结算使用新凤祥资金系统结算,内部结算须通过财务公司内部账户实现,以降低资金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效率。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手册,针对下属重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了责任体系的组织构架和人员责任,尤其是明确了具体高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问题问责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安全生产。
(五)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三废”污染物管理规定,明确了不同污染物的处理责任主体并制定了相应处理方法。另外,公司还在每季度对各子公司“三废”治理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各部门实施情况列入日常考核,并监督其处置后所有废弃物都有合法性相关手续资料,确保环保规定的有效执行,以起到节能降耗,有效保护环境的作用。
(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细则,要求对外担保由财务公司按照授权审批统一办理,其他任何公司或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以控制风险为原则,要求被担保公司提供足以覆盖担保风险的反担保措施,以加强担保风险的防范。
(七)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重要子公司祥光铜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审查决策程序,按照关联交易金额大小不等,分别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由公司总经理将重要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高了关联交易的规范性。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和职责;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及重大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等。
公司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向投资者披露。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2017年1-9月财务报表。本节的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近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公司2013-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6)11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7)01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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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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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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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一)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到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5家,与2016年相比,二级子公司减少一家,主要为原二级子公司山东祥瑞热电有限公司变更为三级子公司,由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具体见下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范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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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2014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新增合并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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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新增合并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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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新增合并主体情况
■
2016年减少合并主体情况
■
4、2017年1-9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纳入到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5家,与2016年相比,二级子公司减少一家,主要为原二级子公司山东祥瑞热电有限公司变更为三级子公司,由山东祥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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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负债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 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其中:P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计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
(一)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124.77亿元。公司拟将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募集资金中的2.5亿元用于偿还借款。
公司拟偿还借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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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上述偿还债务具体事宜。
(二)补充流动资金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5,925,398.54万元、4,953,601.66万元、5,625,204.71万元及3,903,888.26万元,预计未来五年将产生较大的流动资金缺口。根据公司总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后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为归还采购原材料铜精矿时开具的信用证,拟偿还的信用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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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灵活安排相关信用证偿付事宜。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68.19%提高至68.48%,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19.55%提高至21.94%。长期债务融资比例的提高降低了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债务结构将逐步得到改善。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1.17提高至1.21。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覆盖能力的提升,使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得到一定的加强。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给予公司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将与拟偿还债务基本持平。因此,本期债券的发行不会提高公司的融资成本,对财务成本影响不大。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其作为账户监管人,将与其签署了《账户监管协议》,账户监管人依据有关规定或约定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同时,发行人指派专门部门负责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此外,发行人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获得良好收益,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五、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签署了《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被其他关联方挪用。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2017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新凤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