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19个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将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重新审议。经公司申请,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迟至2018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延期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董事长王广军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95,23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派现6,266.63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负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负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后续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物色意向受让方、确定交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进展时,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强化聚焦主业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管控效率,公司将出售持有与公司主业关联度不强的4家参股公司股权,包括深圳市中航比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比特”)4%股权、广东广电网络投资一号有限合伙企业3.1139%股权(简称“广电网络”)、风华矿业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风华矿业”)22.85%股权、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科小贷”)2.5%股权,并择机减持部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光电”)股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参股公司中航比特、广电网络、风华矿业、粤科小贷股权,均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截至目前,上述4家参股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性进展即出现意向受让方摘牌时,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交易进展情况。另外,公司将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择机减持部分奥普光电股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航比特

成立时间:2002年9月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法定代表人:金诗玮

主营业务: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工业自动化、信息网络、机械电器、办公用品设备,模块、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舰艇光纤宽带传输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雷系统、空中广播警告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国内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中航比特股权比例为4%,投资成本为1,802.00万元。

(二)广电网络

成立时间:2011年7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

基金规模:16.85亿元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目前主要投资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广电”),持有其10.6977%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广电网络比例为3.1139%,投资成本为5,000.00万元。公司自投资广电网络以来,已累计收到现金分红271.43万元。

(三)风华矿业

成立时间:2012年6月

注册资本:225,798,598(港元)

注册地:香港

主营业务:投资参股澳大利亚霍索恩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霍索恩公司”),目前持有其股比为37.60%。霍索恩公司前期为矿产资源勘探公司,由于未实现收入,连年亏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风华矿业股比为22.85%,投资成本为6,412,324.48澳元。

(四)粤科小贷

成立时间:2013年6月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401房

主营业务: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财务咨询及管理培训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粤科小贷股权比例为2.5%,投资成本为2,90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到现金分红154.65万元。

(五)奥普光电(股票代码:0023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奥普光电股票1,199.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4.99%。奥普光电基本情况可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其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信息。

公司持有上述4家参股公司股权及奥普光电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参股公司中航比特、广电网络、风华矿业、粤科小贷资产状况开展审计及评估,并以评估价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方式转让股权。减持奥普光电股票价格则视二级市场情况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符合公司做优、做强、做大主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加快回笼资金,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7年度开展的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相关的内控管理情况

(一)《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11年8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订实施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证券投资资金调拨、证券账户管控和投资决策权限等。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对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适当提高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关于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划》,同意公司择机通过二级市场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运作公司所持有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光电”)股票,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实施。

二、报告期,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权限内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减持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回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以及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累计获得收益为7,11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通过申购新股,共使用资金17.30万元,获得投资收益为35.3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二)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奥普光电股票)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减持奥普光电股票311万股,获得投资收益为5,729.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持有奥普光电股票为1,199万股,占奥普光电总股本的比例为4.99%。

(三)开展国债回购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滚动使用自有资金约1.18亿元用于短期国债回购交易,累计获得投资收益为62.73万元。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滚动使用1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获得委托理财收益为14.4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因办理赎回手续所需时间,应于2017年12月14日到期的5,500.00万元本金于2018年2月2日收回,对应的到期收益285.98万元于2018年1月2日收回,其他本金均按期收回。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滚动使用180,874.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获得收益为1,273.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期收回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未到期本金余额为34,042.00万元。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在授权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里进行证券投资,并安排专人分别负责保管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密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说明。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对暂时闲置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136,363,636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2014年12月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53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4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782,551.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217,445.11元。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2014年度募集资金为83,364.31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35,085.69万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41,654.27万元(差额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具体以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主要原因系由于投资项目产品工艺技术的改进,生产线较原计划装备改型升级,以及产品市场行情上涨,供应厂商订单增加,导致公司所需采购设备交期较原计划有所延期所致。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已投入及签订设备合同金额统计,完成率为94.16%,但由于设备款均为分期支付,对应资金尚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致。

四、本次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产品的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需提供保本承诺,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低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核查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风华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的产品须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实现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

不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在前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主要指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等。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2017年累计滚动使用1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获得委托理财收益为14.4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期收回用于委托理财的本金为7,000万元。因办理赎回手续所需时间,应于2017年12月14日到期的5,500.00万元本金于2018年2月2日收回,对应的到期收益285.98万元于2018年1月2日收回。

五、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监控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跟进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用于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将结合市场状况及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1,640,211.00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36,363,636.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782,551.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9,217,445.1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2月4日全部存入本公司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相应调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按已签订合同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统计,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完成率为94.16%,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与前次调整的进度计划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注:资金使用进度低于完成进度,主要系公司投资项目中所采购的设备采用分期付款,部分未付设备款仍留存于募投项目专用账户所致。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为准。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差异及调整原因分析

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的主要原因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变化情况,对所投资项目原计划购置装备选型升级,以及项目内产品结构变化等而做出的调整。

2、受益于近两年被动元件市场需求增长以及国际同行产品结构调整,公司主营产品市场供需两旺,同行厂商均加快产能扩充,对公司采购设备的交期产生一定的影响。

3、电子信息产业作为中国制造的重要支撑,受益于国家扶持政策,以及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智慧城市、虚拟现实产品、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和持续更新换代,仍具有持续增长的发展前景,公司对电子元器件的持续成长预期不变。公司将继续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提升主营产品综合竞争力。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计划

综上,公司将根据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市场情况以及付款进度,对各项目的建设期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按已签订合同的固定资产及已投入使用的流动资金统计,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率已达94.16%。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系基于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设备交期而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在持续加快推进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同时,将持续投入自有资金用于主业产能扩充及产业升级,同时通过强化内部管控,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发投资项目效益,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1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18年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销售公司产品,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

2.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为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之条款规定,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之条款(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刘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的产销计划等做出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2017年度与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照明

1.基本情况

佛山照明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13.28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佛山照明财务指标详见其已披露或将披露的定期报告。

2.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照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国星光电

1.基本情况

国星光电成立于1981年08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75.166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星光电财务指票详见其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2.履约能力分析

国星光电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2018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情况的预计。在开展实际业务时,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协议,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因此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