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接67版)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7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日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融资。并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金额如下:
2018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其中:
1、对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7,000万元;
2、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金洋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500万元;
3、对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780万元;
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5,100万元;
5、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250万元;
6、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
7、对山东宏旭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500万元;
8、对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400万元;
9、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1,000万元;
10、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苍南龙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1,000万元;
1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3,000万元;
12、对宁海宁港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13、对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7,500万元;
14、对香港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
15、对围海(舟山)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不超过21,000万元;
16、对杭州坤承星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不超过40,000万元;
17、对北京橙乐新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18、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19、对除以上子公司之外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超过37,297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7年度延续至2018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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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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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8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63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7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4%,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围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
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3,850,06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850,063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9,999,995.8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3,850.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第3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募投项目之一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拟通过缴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金、并对建塘投资增资的方式由建塘投资实施。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合同总额为286,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0万元。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缴付出资暨增资的议案》。建塘投资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公司实缴出资3,700万元。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6,300万元缴付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金,13,700万元按每一元注册资本一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建塘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塘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3,7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按每一元注册资本一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建塘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塘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73,7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8,7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对建塘投资的缴付出资暨增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时,根据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故本次对建塘投资的缴付出资暨增资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柒佰万元整
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罗源路58弄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春方
出资方式:现金
经营范围:围垦造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尚处于建设期,建塘投资尚未实现盈利。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实施资本运作已经成为目前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塘投资实施“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的模式运作,公司不但获得建筑施工收益,还可以获得投资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巩固和提高行业市场地位。
(二)存在的风险
项目主要存在建塘投资在运营管理方面的风险。本公司将把业已实施的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该子公司,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以建塘投资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建塘投资、保荐机构已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有利于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的目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113,3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49,11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第3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募投项目之一的“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拟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增资的方式由六横投资实施。另外一个募投项目“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拟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增资的方式由奉化投资实施。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和43,005万按每股一元人民币分别向六横投资以及奉化投资进行增资。
公司已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3,850,06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850,063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9,999,995.8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3,850.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第3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募投项目之一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拟通过缴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并对建塘投资增资的方式由建塘投资实施。另外一个募投项目“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拟通过先缴纳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作为借款提供给天台投资的方式由天台投资实施。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缴付出资暨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缴付出资并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0,000万元向建塘投资缴付出资并增资,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天台投资缴付出资并借款。
公司已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63.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7,000.00万元。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4,247.93万元(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169,948.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4.49亿元将用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由建塘投资负责实施,项目总工期6.5年;3.7亿元将用于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由天台投资负责实施,项目总工期2年。
因公司募投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且工期较长,其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参照工程进度情况而定,因而在项目完工之前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情况产生。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奉化投资、建塘投资、天台投资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系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其他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4)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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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269,948万元,尚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13,0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156,948万元。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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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9,400万元,尚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5,1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4,300万元。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围海股份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围海股份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在具体实施中,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浙商证券对围海股份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参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退休辞职
及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徐丽君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徐丽君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徐丽君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徐丽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徐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05,272 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徐丽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徐丽君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龚晓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监事候选人龚晓虎先生当选监事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龚晓虎先生简历:
龚晓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3月至今,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龚晓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截至目前, 龚晓虎先生持有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岸贸易”)30%股权,持有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瑞贸易”)17%股权,高岸贸易持有宁波周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南投资”)39.87%股权,周南投资持有公司控股母公司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6.92%股权,盖瑞贸易持有围海控股44.44%股权,围海控股持有公司47.28%股权,因此龚晓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96%股权。龚晓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龚晓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独立董事陈农先生、总经理杨贤水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财务总监胡寿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证券简称:围海股份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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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2、本季度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3、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III标段进入回购期,本季度确认了相应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2018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