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86版)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1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3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性房地产2017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为21.03亿元;其中增量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14.57亿元,存量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46亿元。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18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4,115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20,462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3,653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不超过77亿元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2018年度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0.61亿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标准下,与担保人协商确定每笔担保费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395亿元,其中:2017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295亿元,2019年1月1日至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100亿元;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212亿元,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19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71亿元。
2.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控股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担保等形式。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分期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460亿元。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具体担保事项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依法合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标准如下:
1.购买规模:授权期内累计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100亿;
2.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发行方:仅限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4.授权有效期:自2017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审批: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1.公司2018年总体按揭担保总额度为191亿元,担保主体为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2.各子公司按揭担保额度在上述按揭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在该额度内办理按揭担保各项事项。
3.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总额为298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福利和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街公寓(A座)部分公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金融街公寓(A座)部分公寓共计1,000平方米长期出租经营,作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长期持有。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1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3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尚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基本年薪及福利和补贴标准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高靓、杨扬、吕洪斌、白力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各子公司2018年拟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保险费、广告费、代客采购费、场地使用费、品牌使用费等以及收取租赁费、委托管理费等事项,共计24,11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公司预计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交易,公司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金融街物业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单独列示,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公司进行合并列示。
(二)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如果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如果没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1.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交易额差异的说明
2017年,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管理控制的公司以及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0,323万元,较预计金额减少22.6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加强项目运营和费用管控,开发销售和项目出租情况和经营计划发生变化,节省物业管理费和空置费等费用支出;二是关联人项目开发运营实际进度情况与经营计划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等减少。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相关材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交易额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7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公司加强项目运营和费用管控,节省物业管理费和空置费等费用支出;同时,关联人项目开发运营实际进度和情况和经营计划发生变化,导致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
(四) 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 关联关系说明
1.金融街集团:金融街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7年末其持有公司30.09%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金融街集团系公司关联人。
2.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为物业公司第一大股东,物业公司系华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华融公司为金融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
(六) 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公司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7年,公司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0.60亿元。2018年,公司预计需金融街集团提供不超过77亿元债务融资担保,公司需向金融街集团支付担保费,详细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2018年度,公司预计需金融街集团为公司提供不超过77亿元债务融资担保,其中,15亿元将在2018年3月到期归还,15亿元将在2018年9月到期归还。公司承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且2018年度公司向金融街集团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0.61亿元。
金融街集团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年,符合上市公司支付担保费率的市场水平。
(二) 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前述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 关联关系说明
详见前述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发生的正常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运营。
2、公司董事高靓、杨扬、吕洪斌、白力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8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未有新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8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担保总额不超过460亿元(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339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93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28亿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明细
单位:亿元
■
(二)担保要求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三)总担保额度内调剂要求
1、获调剂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公司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
满足上述条件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后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调剂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则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具体担保期限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确定,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 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五)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 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七) 北京融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八)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九) 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一)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二)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三)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四)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五)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六)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七)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八)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
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九)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