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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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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9,847,390.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984,739.03 元后,本年度新增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34,862,651.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547,865,147.66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16年年度现金股利 54,709,600.00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628,018,198.94 元。

公司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97,36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分配现金股利54,709,600.00元(含税),尚余573,308,598.9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 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绍兴黄酒、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业务,自设立以来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以“向消费者奉献绿色、健康、安全的饮品”为已任,沿续百年酿制工艺,精心酿制生产黄酒基础酒和黄酒瓶装酒。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有会稽山、水香国色、帝聚堂、西塘、乌毡帽、唐宋等品牌系列黄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15,细分类为黄酒酿造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99%,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销售黄酒生产的少量的白酒等副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黄酒,为大众快速消费品,主要用于饮用,消费群体为消费者个人。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地区、江苏地区和上海市等黄酒的传统消费区域,并建立起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还远销日本、新加坡、港澳及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经营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绍兴黄酒、黄酒产品为主进行日常运行管理,通过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拓宽营销渠道,持续提升产品价值,提升企业价值。

研发方面,公司是参与制定《黄酒国家标准》、《绍兴黄酒国家标准》的企业之一。公司基于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新产品的开发能力;针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改造,巩固及拓展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

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传统工艺、现代设备与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酿酒方式,同时,严把生产安全质量关,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完整的企业标准体系,公司已通过SC、ISO9001、ISO14001、HACCP、GMP等管理体系认证。

销售方面,作为全国运营历史最悠久的黄酒企业之一,公司依据“深耕核心市场、开发潜在市场”的策略,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国内营销网点主要由经销商、商超卖场和直销网点等共同组成,覆盖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有效带动了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的推广。

三、行业情况说明

黄酒是世界三大发酵酒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中国独有的酒种,黄酒的酿造技术独树一帜,堪称“国粹”。天下黄酒源绍兴。绍兴黄酒约有 2500 年的发展历史,我国古代史料《左氏春秋》和《吕氏春秋》对绍兴黄酒均有所记载,同时与绍兴黄酒有关的文化典故也十分丰富。绍兴黄酒以其悠久的历史传承、独特的酿造技术,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绍兴黄酒作为一种富含历史、文化底蕴,低酒精度、高营养的酒种,充分迎合了国内消费者对酒类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受历史、文化和地理等诸多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区域经济的特征显著,其生产、消费仍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传统黄酒消费区域。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和对黄酒营养功能的进一步认识,黄酒行业已经逐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周期。同时,黄酒行业的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黄酒行业已逐渐摆脱单纯依靠“以量取胜”的低毛利发展模式,逐渐拓展为追求高品质、高价格细分市场的高毛利发展模式。

此外,黄酒作为低酒精度品类,在大众自主消费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尤其是大型黄酒企业的产品品质优良、历史悠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更具备了大众消费升级的空间,因此,在未来几年,行业资源整合将成为黄酒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黄酒行业集中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等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积极应对经济大环境的压力,优化业务结构,拓宽营销渠道,提升盈利能力,主要经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好转,总体上继续保持了平稳增长趋势。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87.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91% ;利润总额26,157.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9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6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99,549.9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7.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2,844.7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4.3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执行201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52,295,291.32元,营业外支出53,596,632.1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301,340.85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会稽山(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会稽山经贸有限公司和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酒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浙江精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建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 年 3 月 23 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0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建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1,948,50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847,390.31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984,739.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628,018,198.94元。

公司拟定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97,36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54,709,600.00元(含税),尚余573,308,598.9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区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情况,公司 2018 年度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金良顺、金建顺、傅祖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7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18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公司 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关于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 年 4 月 20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2、3、4、5、6、8、9、16、1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09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1,948,50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847,390.31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984,739.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628,018,198.94元。

公司拟定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97,36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54,709,600.00元(含税),尚余573,308,598.9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区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情况,公司 2018 年度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7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18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公司2016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应收款事项,监事会认为:(1)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2)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事后向董事会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核销相关授权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2、3、4、6、7、13项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1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6号文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4元,共计募集资金1,327,990,4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2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4,990,4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其他发行费用4,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0,690,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62,103,698.2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1,868,295.37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143,329.63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7,439,994.2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87,247,027.8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及理财收益的净额为9,308,289.66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95,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36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1,487,912.3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360,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1,49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7,199,273.9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赎回银行理财产品1,855,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8,687,186.2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2,751,661.8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集资金实际募集时间晚于计划时间,导致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2016年9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工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2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4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杭州银行绍兴科技支行已于2016 年12月销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已于 2016 年 9 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于2016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26,447.66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包含两笔股权转让保证金3,200万元,公司在支付时全额支付了48,160万元股权转让款,被收购方退回股权转让保证金时退回至公司一般账户内,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时误将200万元发行费用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会稽山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一致。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9月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447.66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2016年9月9日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425号)。

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447.6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的额度内(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公司2016年度总计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49,500.00万元,到期收回36,5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48.7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有13,000.00万元未到期。

2017年8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额度内(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公司2017年度总计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36,000.00万元,到期收回149,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719.9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购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注:公司于2016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26,447.66万元置换了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包含两笔股权转让保证金3,200万元,公司在支付时全额支付了48,160万元股权转让款,被收购方退回股权转让保证金时退回至了公司的一般账户内,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公司于2016年11月在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时误将200万元发行费用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公司发现后已于2017年2月22日归还至了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1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18年3月23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农业)采购粮食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渠道优势,进一步拓宽粮食采购渠道,促进公司对采购成本进行有效控制。2018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精功农业采购不超过6,000万元的粮食,最终交易金额将通过竞标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金良顺

(2)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3)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

(4)经营范围: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凭资质经营);经销: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广告中心;下设宁波分公司;经营植物油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总资产5,238,9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9,528万元;合并营业总收入1,751,7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32.97%股份。

(二)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周忠益

(2)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167号A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项目开发;粮食收购及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2 、履约能力分析

精功农业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262万元,营业总收入1,879万元,净利润-2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功农业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控股”),精工控股现持有精功农业75%的股权。精功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功控股100%的股权,故精功农业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购买公司酿造生产所需的机械生产设备,向浙江精功农业购买公司酿造生产所需粮食;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的黄酒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必要组成部分,系日常经营所需,均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合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8年 3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关联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金建顺先生、傅祖康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鉴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对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12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

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收购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毡帽酒业”)、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原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宋酒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6号)核准,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上海大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合聚天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汇同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9,7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募集资金净额130,06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82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年产10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65,262.00万元、收购乌毡帽酒业100%股权项目40,000.00万元、收购唐宋酒业100%股权项目8,16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乌毡帽酒业100%股权及唐宋酒业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述两家被收购公司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乌毡帽酒业和唐宋酒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1、唐宋酒业的业绩承诺情况

2015年6月11日,公司与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签订了《关于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160万元收购朱清尧持有的唐宋酒业100%股权。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承诺,唐宋酒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1,000万元。唐宋酒业若无法达到承诺业绩,则朱清尧应在下一个年度6月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2、乌毡帽酒业的业绩承诺情况

2015年6月11日,公司与乌毡帽酒业原股东吴烈虎等20名自然人签订《关于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0万元收购乌毡帽酒业100%股权。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乌毡帽酒业原股东承诺,乌毡帽酒业2015 年、2016 年、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乙方聘请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净利润数值为准)合计不低于6,000 万元,若乌毡帽酒业三年实现的净利润无法达到业绩指标的,则乌毡帽酒业原股东应在下一个年度的6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唐宋酒业的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962号),唐宋酒业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唐宋酒业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834,148.64元,小于承诺的盈利数1,000万元,差额为2,165,851.36元,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

根据公司与唐宋酒业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需要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对以上差额部分进行补偿,公司将切实督促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最迟于2018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形式将2017年度利润承诺补偿款2,165,851.36元支付给公司。

2、乌毡帽酒业的业绩完成情况

鉴于公司与乌毡帽酒业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指标是乌毡帽酒业2015年、2016年、2017年之三个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经营考核目标,因此,乌毡帽酒业2017年度涉及到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963号),乌毡帽酒业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398,194.32元、29,441,165.87元、35,424,248.91元。

乌毡帽酒业三年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乌毡帽酒业2015-2017年度合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263,609.10元,大于承诺的盈利数6,000万元,完成承诺数的120.44%,超额完成了三个年度的业绩承诺指标。

根据公司与乌毡帽酒业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不存在由乌毡帽酒业原股东进行利润承诺补偿的情形。

四、唐宋酒业未达到业绩承诺指标的主要原因

唐宋酒业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实际盈利数小于盈利承诺指标,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2015年、2016年唐宋酒业有息负债金额较大,财务费用负担较高;二是2016年9月公司完成唐宋股权交割,交割时间晚于预期,虽然公司加强了对唐宋酒业的协同发展和经营管理,但整合效果未能在承诺期内及时得到体现;三是2017年影响唐宋业绩的主要因素虽然已经缓解,相对于前两年业绩已经有较大改善,但其经营效益的提升尚需一定时间。

综上所述,唐宋酒业主要是因为受制于唐宋酒业规模、财务费用水平较高、业务转型升级等短期困难因素制约,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实际盈利情况低于承诺预期。

五、后续工作安排及措施

鉴于乌毡帽酒业已完成了2015年至2017年三个年度的业绩承诺指标,企业发展趋势强劲,公司将继续全力支持乌毡帽酒业做强主业,持续加强生产管理、持续加大产品开发,持续拓展市场营销,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鉴于唐宋酒业未能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但已经呈现出明显增长趋势,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唐宋酒业的盈利能力,充分发挥整合效应、协同效应和机制优势,进一步整合唐宋酒业的市场资源、管理资源、资产资源,实现技术、研发、人事、管理、灌装、酿造等生产运管理行纳入公司统一内控体系,促使其盈利能力得到较快提升,并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3、《关于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4、《关于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01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3 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部分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确实无收回可能且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经核查,本次核销应收账款936.96万元(含公司本部的882.37万元及子公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54.59万元);核销公司本部其他应收款75.00万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011.96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其他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三、授权管理层决策资产核销有关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四、关于核销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 2018年3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1)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核销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2)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事项。(3)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为了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核销都是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本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3)公司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高公司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资产核销及相关授权事项。

3、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 2018年3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2)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事项。(3)公司董事会对一个会计年度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资产核销事项,授权管理层决策并处理,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高资产核销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资产核销相关授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上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事项已经于2018年3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下转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