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8-16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吕文进先生、周晓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该两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第十届监事会成立之日起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1、吕文进先生: 男,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12月至今担任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7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超级电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周晓军先生: 男,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至今于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公告编号:临2018-17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6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
至2018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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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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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铁生先生、王文钧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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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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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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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8-18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4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监事吕根品、张高山、马江龙、吴天贤、吴磊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根品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01,469,140.80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98,350,852.29元,提取盈余公积26,746,479.28元,2016年度分配现金红利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3,073,513.81元,资本公积金57,832,047.33元。
鉴于2017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幅上升,公司拟对中高压电极箔、低压电极箔、氟化工等项目进行投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东阳光科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推选杨冉峰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推选肖前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推选李宝良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另外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7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将其电解设备及其他配套固定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宜都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将其熔铸设备及其他配套固定资产出售给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为继续推进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实现产品产业化,公司通过受让关联方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的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的方式实现对乳源磁性材料公司的全资控股,并在完成股权受让后向乳源磁性材料公司进行增资。以上出售与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收购与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冉峰先生:男,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6月至今担任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监事。
2、肖前进先生:男,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017年9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李宝良先生:男,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4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担任宜都化成箔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8-19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7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01,469,140.80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98,350,852.29元,提取盈余公积26,746,479.28元,2016年度分配现金红利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3,073,513.81元,资本公积金57,832,047.33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17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幅上升,公司拟进行中高压电极箔、低压电极箔、氟化工等项目进行投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最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下同)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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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6,988,024.056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4,066,217.27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2.63%,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综上,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后,公司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7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