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2015年1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礼品”)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充及升级项目——加盟店营销网络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晨光礼品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扩充及升级项目——加盟店营销网络扩充项目”。2015年8月18日,晨光礼品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8.2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774.83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315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予以公告,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95,530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92,530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3,000 万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明支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00.4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1中书写工具制造及技术、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为135.37万元,系募集资金孳息所支付的项目款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

晨光文具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晨光文具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文具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公司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627,161,952.35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文件规定,公司将原列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621,092.66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晨光文具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晨光文具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晨光文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孙璐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璐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和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孙璐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策略的需要,孙璐女士将担任公司精品文创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孙璐女士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公司董事会对孙璐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8-012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晨光文具办公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晨光文具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晨光文具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16:00)。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晨光文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研展路455号汉桥文化科技园C栋

(2) 邮编:201615

(3) 联系人:全强 白凯

(4) 电话:021-57475621

(5) 传真:021-57475621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