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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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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64,000,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装饰建材家居卖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公司建材家居卖场分为自有卖场和加盟及委托管理卖场两大类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营卖场面积90.12万平方米,入驻商户2,600余户,项目包括位于成都市的进口家居馆、中高端家具馆、中高端建材馆、大牌家居独立大店、软装馆、富森创意大厦、装饰材料市场等专业卖场。同时,公司积极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等轻资产运作方式实施对外扩张,报告期内,公司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已签约5个加盟及委托管理项目,物业总规模47.10万平方米,其中已经开业运营的项目规模19.80万平方米,计划在2018和2019年陆续完成项目建设并开业运营的项目规模27.30万平方米。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卖场和委管卖场均为统一使用“富森美”品牌、统一实行富森美运营管理体系的招商制卖场。自有卖场由公司自主建设、自持物业,实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委管卖场由公司向物业合作方提供包括项目考察、市场调研、设计规划和定位、商业布局、品牌规划、营销推广、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通过输出品牌、输出人才和输出运营管理体系等方式对合作方物业进行专业化、品牌化、体系化的运营管理。

公司采取自营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扩张,一方面可以发挥“富森美”的品牌优势和成熟的管理模式,获取持续稳定的租赁收入和委管收入;同时可以加快对目标市场的渗透,降低自营模式的资本性投资规模,优化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结构,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商业平台价值。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经营业绩主要由卖场租赁收入、卖场服务收入和委管业务收入共同决定。卖场租赁收入和卖场服务收入水平取决于市场经营规模、租金和服务费水平,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状况和商户盈利能力提升等因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相应调整;委管业务规模取决于公司对外扩张的速度,主要受品牌影响力、项目储备、人才储备状况、合同谈判与执行能力及外部市场机会等因素影响。

(二)报告期内行业发展及公司所处地位

1、家居建材行业发展概况

(1)家居建材市场发展概况

①市场规模稳定增长,2017年已突破4.25万亿

中国家居建材市场蓬勃发展,方兴未艾,并且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进程、消费升级、工业4.0、新农村建设进程和房地产经济的兴起而不断发展。家居建材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亿欧智库的推算,2017年家居建材全行业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4.25万亿。

②市场结构发生变化,创新升级为主要方向

在整个万亿规模的家居建材市场,多数企业都属于单品作业,专注于某一领域的发展,但原有的主要产品增速放缓,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随着消费的升级,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工业4.0推动着这些企业不断创新升级,从单一领域发展向多个领域齐头并进,原有的市场规模不断分化。在消费升级助力下,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全屋定制和“大家居”成为有实力家居企业创新升级的主要方向。

新零售运营模式也给家居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方向,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全渠道建设成为家居产业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在新零售时代,家居将跟艺术、餐饮、酒店、美容等行业相互渗透、融合,传统的行业边界将越来越模糊。未来家居“新零售”不再有实体与线上的区别,更注重消费者对于购物的体验和感受,更注重多种零售业态的相互融合与支持。

消费能力的提升,消费者对个性化定制的需求,以及高房价促使小户型住宅比例提升等趋势,与手工打制家具、成品家具相比,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定制家具具有量身定做、个性化设计等特点,具备空间利用率高、个性化设计、安装简便等优势,近几年消费者对定制家具的接收程度越来越高,使得定制家居成为增速最快的家居子行业。相比整个家具行业10%左右的增长速度,2016年定制家居市场份额在家具整体市场占比达到35%,2017年定制家具规模可增至3,241亿元。

2014—2017年中国家居整体及定制家居增长对比

除了产品个性化追求外,互联网信息化时代带来,消费场景发生变革,更加便利的消费方式得到关注,出行、餐饮、旅游、住宿等行业都在加速一站式服务体制改革,同样在家居领域,消费者对整体解决方案的意识觉醒,家居企业纷纷转移集成服务角色。近年来各家居企业纷纷布局“大家居”战略,从单品类向对品类进行产品线扩宽,或是通过个性定制单品向全屋定制看齐,或是整合设计、装修、供应链、物流、安装等服务,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采购诉求。大家居并非几个品类的简单组合与叠加,而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行业壁垒、技术、资金、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原因,目前大家居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大家居”战略已成为家居建材产业重要发展趋势,也为家居企业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家居流通业发展概况

①互联网家装业务不断发展

建材家居的流通渠道从初级摆地摊卖产品,松散、粗放型个体零散户或小建材商店,再到建材批发市场,随着环境舒适度的提高,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家居品牌逐渐以经销商专卖店、家居卖场等方式开展撒网式布局,互联网给家居建材提供更多元化渠道的选择。

互联网家装的出现给家居企业带来新的销售渠道,部分家居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互联网家装业务的重要性,以土巴兔、齐家网和美乐乐为代表的互联网综合家装服务平台兴起。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消费场景的变革,互联网家装、设计等前端流量入口把握至关重要,推动着后端消费的变革和发展。

②经销商模式是家居流通体系的主流

目前,我国家居行业的流通渠道可以概括为直营、经销商、电子商务三大零售渠道,以及大宗业务销售与境外销售两大特通渠道。大部分家居企业的零售渠道依然以经销商模式为主,其经销渠道业务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普遍超过80%。

③房地产精装房倒逼行业变革

2017年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房地产精装房政策即“建住宅实100%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毛坯房”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房地产企业进入精装房市场,对家居建材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也势必影响家居流通业企业变革,不断发展或调整发展战略,以适应新市场环境和形势。

总体来说,我国家居行业供需结构发生趋势性变化,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流通体系的效率将受到考验。

(3)家居卖场发展概况

①行业景气度下滑,品牌家居卖场获青睐

2017年,我国房地产受调控政策措施影响,全年楼市整体规模稳中有升,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09,79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75,148亿元,增长9.4%;办公楼投资6,761亿元,增长3.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5,640亿元,下降1.2%。2017年我国楼市表现良好,以往受房地产影响明显的装饰建材家居卖场却表现疲软,景气度不高,据中国建材流通协会行业统计,2017年建材家居市场走势整体低位运行于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市场累计销售额为9,173.7亿元,同比下降22.60%。近几年,装饰建材家居卖场产能过剩引起的供大于求、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市场分化剧烈,全国建材家居市场均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之中。

伴随我国的城镇化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各类社会消费品支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影响消费的主要因素逐渐从价格发展到质量、服务、环保以及品牌等多重因素。在此趋势下,提供更好体验、更好服务的品牌家居卖场日益获得消费者青睐,而依靠低价策略生存的家居卖场市场份额将逐步流失。

②家居卖场是主流销售渠道

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物流等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成熟,在营销端实现了规模经济和垂直发展,使家居产品销售渠道多元化。但是,家居行业的典型购买特征是低频率、单价高,消费者倾向于先体验后购买,所以,互联网更多是作为线下渠道的有效补充。

据艾瑞咨询推测,2016年我国互联网家装行业的网购渗透率仅为4%,相较于网上零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52%的占比,家居线上销售平台仍然不成主流气候。

我国家居卖场特别是知名品牌家居卖场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购物服务,且具备品牌输出能力强、运作模式成熟资源整合突等特点,依然是主流消费渠道。

③家居卖场行业集中度低,市场将向优质卖场进一步集中

我国装饰建材家居市场整体市场规模较大,行业集中度有待逐步提升。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市场的规模扩张已经趋于稳定,但在全国二、三线城市,出现了具有良好品牌效应的装饰建材家居卖场持续扩张与传统模式的小型卖场逐步萎缩并存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装饰建材家居市场的竞争态势,打破原有相对封闭的市场格局。全国性连锁卖场及区域性优势品牌卖场仍具有相当的扩张空间,逐步呈现强者恒强的竞争态势,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装饰建材家居卖场的产业集中度。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在成都、四川、中国西南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消费者认同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家居流通企业。在拥有1600多万常住人口的中国新一线龙头城市成都,公司积淀深厚,市场集中度领先。在包括成都、重庆和泸州在内的中国西南地区,公司在业态和经营领域创新度高,经营资源丰富,与合作商户共生共赢理念成熟。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公司成功实现全品类、全档次、全产业链、全业态的精准定位,成为极具影响力和区域内市场份额领先的全品类家居购物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不懈努力,秉承“创行业一流,做百年老店”的企业愿景,通过不断创新升级、精耕细作,坚持以人为本、价值管理,对产业“深淘滩,低作堰”,与商家、客户、合作伙伴利益共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一)总体经营业绩情况

2017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装饰建材家居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截至2017年末,公司自营卖场经营面积90.12万平方米,商户数量2,600余户;加盟及委托管理卖场经营面积47.10万平方米,其中开业运营卖场经营规模19.80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45.72万元,同比增长3.06%;营业利润76,916.81万元,同比增长17.79%;利润总额76,981.55万元,同比增长1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19.98万元,同比增长17.13%。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卖场面积增加:成都北门进口馆和北门三店(名品街)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6月投入运营,营业收入同口径同比增长5,800余万元;2、租金水平上涨:南门一店、南门二店、南门三店租金上涨,营业收入同口径同比增长1,900余万元;3、新增委托经营管理业务;4、因从2016年5月1日起,公司主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为价内税,致2017年收入减少3,700余万元;5、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1,000余万元;6、财务支出同比减少2,700余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31,528.97万元,较期初增长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4,231.73万元,较期初增长11.31%;每股净资产9.64元,较期初增长11.3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

(二)启动“轻资产”对外扩张模式,签约5个项目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外扩张、规模发展计划,通过加盟及委管、合作等方式,输出品牌和管理,成功签约5个项目。这是公司通过轻资产模式对外扩张布局的第一批项目,奠定了后续拓展和发展的基础。具体签约项目如下:

(三)升级“独立大店商业步行街”商业形态,不断提升产业质量

2017年6月,位于成都“新北天地”商圈的北门三店(富森美家居名品街)正式建成投入运营。该项目经营面积4.86万平方米,涵盖了26个具有影响力的一线家居大品牌,涉及全屋定制、瓷砖、地板、卫浴、橱柜、生活智能、生活电器等多个品类,可轻松实现从单一家居产品购买到高端全屋定制的一站式购物。

与家居行业常见的商场、集散市场、街边店等传统业态不同的是,该项目开放式、低密度的独立大店商业步行街模式,是行业中具有创新性、典范性和标杆性的卖场。卖场形态的创新升级,给了消费者更多更好的购物体验,也增强了合作厂商、合作商户对公司的黏性。

(四) 成立进出口贸易公司,深耕进口家居经营业务

2017年1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并组建进口家居国际代理服务团队,与进口家居经营商户建立更为纵深的合作关系,为商家在信用证、国际结算、金融、货运、通关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公司此举除了服务合作商户外,还将推动和欧美国际家居厂商的深度合作,深耕进口家居经营业务,提升公司在进口家居业务上的竞争优势。

(五)成立富森美天府公司,战略布局国家级新区成都天府新区

2017年11月,公司在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管理公司,拟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天府新区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富森美·家的乐园”项目。该项目总体围绕“家需求、家消费”(家设计、家装修、家装饰、家创意、家服务、家生活、家休闲),满足天府新区350万人口所带来的新增市场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四川乃至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

(六)持续深化管理,不断推动创新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各个卖场的经营管理、品牌招商、营销策划、运营管理、物业安全、客户服务等工作,并积极引入和扩大智能家居、互联网家装、互联网家电、整装定制等业态规模,巩固和促进富森美各个卖场的稳定发展,不断推进“泛家居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

(七)加强人才培育,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任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落实各类人才分级培养目标计划与责任清单,完善配套相关制度和措施,丰富各类人才培养形式,加大对各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基本建立了公司各类人才分级培养、科学选用、定向输出的综合管理体系。全年开展各类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170多人次,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持证比例达10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富森投资、富森实业、富森营销、富美置业、富美实业、卢博豪斯、富森进出口和富森天府九家公司。

与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相比,本期合并报表增加了进出口公司和富森天府两家全资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兵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王晓明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旭女士、严洪先生、罗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CDA600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58,457,215.6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1,199,779.72元。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729,297.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272,929.7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2,481,318.61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64,000,000.00元,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本预案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3)刊登于2018年3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7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详见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岳清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71条的规定,分别回避本人薪酬的讨论和表决。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董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监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9)详见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8:3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林祥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CDA600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58,457,215.6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1,199,779.72元。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729,297.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272,929.7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2,481,318.61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64,000,000.00元,不进行股份转增和送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原则、比照同类型产品价格水平经过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5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世家”)发生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营销广告策划及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

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发生的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营销广告策划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876.46万元和7.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何涛

何涛女士,1974年生,从2000年起在成都市从事家具代理和经销,2008年起开始租赁公司商铺从事品牌家具的经销。

2、关联方禾润世家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T3JN4H

法定代表人:何涛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A座22楼A2213-A2218号

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贸易代理、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

(2)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禾润世家总资产为1148.08万元,净资产为1065.4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56.86万元,营业利润为418.40万元,净利润为418.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禾润世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涛为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何涛及禾润世家定义为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经营状况、历年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实质的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与同一卖场其他商户价格一致。

(2)交易价格:租赁面积×每平方米租赁和服务费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季度预付租赁和市场服务费,按月结转收入。

2、营销广告策划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业务量×每块业务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广告实际发生收取费用,银行转账方式。

3、进口业务代理

(1)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行业标准范围收取代理费。

(2)交易价格:进口货款×0.8%。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代收代付,提货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

(1)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

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5日;

公司预计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仍将与何涛续签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协议。

(2)营销广告策划: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进口业务代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向何涛和禾润世家提供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营销广告策划及进口业务代理服务等,主要基于其有多年从事家居经销的经验,在与公司的多年合作中,始终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所经销的家居品牌能够帮助公司提升卖场品位和档次。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日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3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2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致性;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新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上述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实施会导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但对合并财务报表总体影响不重大。

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

上述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按照会计司2018年1月12日《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8-02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中《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结构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2、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是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提取和发放,原则上年终奖金的总额不超过基本薪酬的50%。对于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可以超过50%的标准。

二、年度薪酬标准

(一)2018年公司董事(含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董事长:薪酬为240-300万元/年(税前);

副董事长:薪酬为240-30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总经理:薪酬为240-30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为60-90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96,000元/年(税前)。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二)2018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为:

监事会主席:薪酬为30-40万元/年(税前);

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30-40万元/年(税前);

监事:薪酬15-20万元/年(税前)。

(三)2018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为:

副总经理:薪酬为60-90万元/年(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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