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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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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其中董事刘冲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09,245,877.63元,剔除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永续债)人民币87,807,777.77元影响,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2,421,438,099.86元,按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2,982,889,136股计算,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81元。根据《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9,106,022.63元,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156,075.00元。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89,652,460.16元,提议2017年度的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7元(含税)。(如果按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2,982,889,136总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分配股利人民币805,380,066.72元,分配后,本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384,272,393.44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提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股东大会决定,在年度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人民币1,346万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人民币880,764千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批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意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批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追加确认《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框架协议》(2017年、2018年、2019年)(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注:“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项下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与中远海发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授权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中远海发之间就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修订事宜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年、2019年)(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补充协议》将2018年及2019年的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46亿元及人民币50亿元。同意将该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麦伯良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并授权董事麦伯良先生对《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进行其认为适当或必需的修改,并在其认为对执行该等交易条款及/或使该等交易条款生效必需、有利或适当时所做出的一切行动、签署其他文件和采取一切其他步骤。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王宇航董事、刘冲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批准《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批准《关于2018年度汇利率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并批准《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并批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1、接受刘学斌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的生效日期自其辞职报告于2018年3月26日送达董事会之日起。董事会对刘学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2、同意根据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的提名,聘任高翔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于玉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任期三年,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止。3、于玉群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任职不变。(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附件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20万元/年调整至人民币24万元/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其他事项: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提请在股东大会上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附件一: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简历

高翔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5年4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高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海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亦为高级工程师。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曾分别担任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天津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中集集团的总裁助理。2009年,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5年4月1日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先生也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李贵平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8年1月起出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CEO兼总裁,李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李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2月毕业于美国南康州大学(Southern Connecticut State University),获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于2014年参加国资委组织的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创新商业模式与企业升级转型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李先生于2000年获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李先生1987年起加盟本公司。1987年6月至1989年10月,任公司多种经营生产部主任,1989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机场设备部经理助理。1991年8月至1993年2月,美国留学。1993年2月至2009年4月,历任公司集装箱营运事业部副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兼任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外,自2011年以来,李先生先后当选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理事长。李先生于2016年10月11日被江苏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于2017年6月被深圳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

黄田化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焊接工艺与装备专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起加盟中集集团。黄先生1988年3月-1995年,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历任中集集团冷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太仓中集冷藏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中集冷藏车北美多家公司总经理以及兼任车辆集团副总。2012年至今任中集集团总裁助理、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集装箱控股所属多家企业董事长,以及中集集团下属中集新材、中集电商、中集多式联运、中集同创等多家新型企业董事会长。此外,黄先生自2010年至今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理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于玉群先生,1965年出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12年10月25日起同时担任公司秘书。于先生于1992年加盟本公司,先后任金融事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股东关系、投资者关系及筹资管理工作。于先生于本公司自1994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先生自2007年9月获委任为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的执行董事,2016年9月5日调任非执行董事。于先生于2011年至2016年期间曾任TSC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TSC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非执行董事,现分别为中国消防(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Pteris Global Limited非执行董事,深圳天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先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亦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于先生曾任职于国家物价局。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分别于1987 年7月和1992年7月获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高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375,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李贵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期权。黄田化先生持有本公司45万股A股,未持有本公司期权。于玉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750,000份可行使的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人民币10.49元/股,可行权期至2020年9月27日止。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调查。除已披露之外,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翔先生、李贵平先生、黄田化先生、于玉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附件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事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38条和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的;(二)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的”。

依照上述条款,董事会提请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中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行使上述授权,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全体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在发行内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类别股东会;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仍需召集全体股东大会,则仍需取得全体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发行的条款及条件:

1) 拟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 股票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时间;

4)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上述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2、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项所述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转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本议案获得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的20%之新股份。

3、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4、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3)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份发行和分配的方式、种类及数量,以及公司在该等股份发行及分配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股本结构、注册资本。

6、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7、为了及时有效地推进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6项述及的事项获得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同时并在上述有关期间内:

1) 根据市场时机决定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数量和比例、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起止时间、上市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

2) 聘请必要的专业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3) 代表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为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之文件;

4)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权登记等有关事宜;

5) 代表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上市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 决定和支付发行上市费用或申请费用;

7)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

8) 办理其他股票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8、公司董事会仅在该等发行及其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不时修订的),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权利,董事会亦仅应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二○一八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参加表决监事三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经审核,同意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经对公司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履行了经董事会批准的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间的相关协议。公司与中远海发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订立,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张铭文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2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与本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7年度(以下亦称“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80,764千元(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2017年,本公司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账务处理,本年度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80,764千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中,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项目的计提依据与原因如下:

(一)坏账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此外,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人民币572,895千元,主要包括:

(1)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47,281千元),主要为:对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对应收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所确认的进一步减值人民币105,549千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7年7月6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6日及2017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7-036、【CIMC】2017-047、【CIMC】2017-054及【CIMC】2017-057)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2)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人民币138,934千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付款记录、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偿付能力、租赁物的可回收价值及承租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件。对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进行单项计提;对于未识别出存在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模型分析法进行组合计提。

(二)存货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对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发现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根据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49,617千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计提原因和情况:

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7年度,根据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对应归属于能化资产组的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商誉确认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8,000千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扣除本期转回的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671,341千元,已计入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2017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80,764千元,扣除当期转回影响后将减少本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未经审计)人民币671,341千元,符合本集团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本次计提减值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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