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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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集团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1,210,7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3,067,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450,440,854元,减去2017年度派发的2016年度股利人民币238,579,600元,截至2017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44,928,341元。集团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6,295,5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4,958,632,82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16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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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服务贯穿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物探和工程勘察服务。公司既可以为用户提供单一业务的技术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整装、总承包作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区域包括中国近海及亚太、中东、远东、欧洲、美洲、非洲等地区和国家。
2017年,欧佩克等主要产油国延长原油减产协议,全球经济复苏及中东地区地缘政治局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际石油市场供需状况有所改善,国际油价年内先抑后扬并稳步回暖,石油公司上游勘探与开发资本支出较2016年增长,整个油田服务市场规模有所恢复,但产能供应过剩状况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服务价格面临继续下行的压力,市场竞争程度更加激烈。面对艰难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技术产品系列化和产业化进程,紧密结合不同客户及其不同地域的定制化需求,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
(二)报告期内油田服务行业的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2017年,油价缓慢震荡上行,至年终,维持在60美元/桶上方,全年油价均值在55美元/桶上下波动。石油供需方面,经过两年多的供应过剩,石油供需已在2017年下半年达到微平衡。石油需求持续增长以及欧佩克的限产协议将延续到2018年底,努力实现石油市场供需再平衡。报告期内,油田服务行业仍处于再平衡的过程当中。据行业信息机构Spears公司数据,2017年全球油田设备和服务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2,229.75亿美元上升5.2%至2,346.60亿美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最具规模的油田服务供应商之一,拥有完整的服务链条和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业务覆盖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全过程,是全球油田服务行业屈指可数的有能力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供应商之一,既可以为客户提供单一业务的作业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整装、总承包作业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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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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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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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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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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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首个付息日为2017年5月27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首个付息日为2017年10月24日,公司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时、全额完成本年度公司债券付息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信用等级均为AAA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以及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而进行的主体评级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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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436.4百万元,同比增幅15.1%。净利润为人民币71.2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530.7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1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4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3,857.3百万元,较年初减少8.3%。总负债为人民币39,179.5百万元,较年初减少13.4%。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4,677.8百万元,较年初降幅1.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本集团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30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编制。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政府补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前,本集团未区分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均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集团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前, 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集团出售上述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清算子公司包括COSL Strike Ltd.和COSL Power Ltd.。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年报全文财务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吕波先生的书面辞呈,吕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辞任自2018年3月28日生效。辞任后,吕波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吕波先生同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吕波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严谨务实,通过持续完善企业管治、规范三会运作等措施,在充分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和公司的合规、优质运营。在吕波先生的带领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确定了中长期新的发展思路和战略,为公司中期 “双50%”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吕波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执行董事齐美胜先生在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上被选举为新任董事长,董事会认为齐美胜先生出任公司新任董事长是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适当安排,自2018年3月28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君超先生的书面辞呈,魏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魏先生将继续履行本公司监事职务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时止。
魏君超先生及本公司监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魏君超先生在任职期间,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观的立场,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监事会对魏君超先生为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三条
原条款为:
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1581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号:300459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电话号码:010-84522800
传真号码:010-84522133
邮政编号:300459
二、《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条款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二款
原条款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有效期至2018年4月1日);普通货运。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及渤海湾内港口间原油船运输;天津水域高速客船运输;普通货运(限天津分公司经营)。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可设1名副董事长。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可设1名副董事长。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拟对《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如下修改: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原条款为:
为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1月9日起施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2009年3月第91次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9年6月3日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修改为:
为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
原条款为: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当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修改为: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授信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67亿元;2)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0.83亿元。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截至2018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贰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担保期限:以上三项担保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1.6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46.8亿元)的50%;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担保协议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
3、第三方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公司对本公告附件中非全资子公司PT. COSL Indo、PT. COSL Drilling Indo、COSL DRILLING SAUDI LTD 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为本公司对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81.6亿元(含本次担保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1.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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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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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
●委托理财金额:49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银行理财类产品不超过12个月(含)、货币基金类产品视现金流情况赎回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8年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计划使用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以时点发生额作为计算口径)的流动资金用于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
目前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亿元购买了4项银行理财产品和3只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7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理财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为主要合作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工银瑞信、南方基金等。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并披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1.公司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公司17HH112期2101170112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浦发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5亿元人民币
(5)年化收益率:5.0%
(6)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14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11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2. 公司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8年第1期C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归还100%理财本金和应得的理财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10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5.0%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4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7月3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3.公司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2018年第1期保本人民币理财C款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归还100%理财本金和应得的理财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11亿元人民币
(5)年化收益率:4.9%
(6)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5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4月9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4. 公司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8年第26期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归还100%理财本金和应得的理财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9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5.0%
(6)产品起息日:2018年3月14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9月10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5.公司购买工银瑞信货币基金的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如意货币B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4)产品认购规模: 4亿元人民币如意货币B
6.公司购买南方基金货币基金的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现金通C、现金增利货币B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4)产品认购规模:8亿元人民币现金通C、2亿元人民币现金增利货币B
(二)敏感性分析
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主要合作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49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深圳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非执行董事孟军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长吕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康平先生因身体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吕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魏君超先生、李智先生、程新生先生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姜萍女士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集团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1,210,7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3,067,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450,440,854元,减去2017年度派发的2016年度股利人民币238,579,600元,截至2017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44,928,341元。集团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6,295,5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4,958,632,82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16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H股增发权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回购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10%的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回购A股,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股东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10%的H股股份。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管理层绩效考核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公司执行董事齐美胜先生、刘一峰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修订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修订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中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中先生的任期将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董事会提名方中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方中先生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树杰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其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兼总裁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武奎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齐美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八)、(九)、(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1、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方中先生简历
2、 执行董事候选人曹树杰先生简历
3、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武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方中先生简历
方中先生,中国香港,1951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任会长。方先生从事会计行业四十余载,为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16年2月至今,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审计委员会主席,2016年6月至今,担任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理事会成员。方先生现时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和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亦为于伦敦交易所上市之Worldsec Limited 的非执行董事。
附件2
执行董事候选人曹树杰先生简历
曹树杰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1987年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又先后获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7年7月至2001年11月,曹先生先后在渤海石油钻井公司和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任钻井队长、副监督、平台副经理、平台经理;2001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海油服副总裁;2017年1月起任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
附件3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武奎先生简历
张武奎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1998年获江汉石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获西南石油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1982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任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任中海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兼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君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包括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公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未发现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载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程新生先生将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时任期三年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提名程新生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魏君超先生因退休原因提出辞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自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提名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议案(二)、(三)、(四)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1、独立监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简历
2、监事候选人邬汉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
独立监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简历
程新生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监事。程先生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且持有中国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1993年3月,程先生曾为南开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及副教授,1994年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自1995年9月至2001年8月晋升为南开大学会计学系审计教研室主任。自2001年9月起,彼留任南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时从事公司治理研究。自2002年9月起,程先生担任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公司治理评价研究室主任。自2005年12月起,程先生一直担任南开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程先生曾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中海油服独立监事。
附件2:
监事候选人邬汉明先生简历
邬汉明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12月出生,58岁。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3年进入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平台公司工作;1987年8月至2001年11月在中海石油北方船舶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并任该部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中海石油船舶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02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7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4年4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兼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中国海油党组巡视组副组长。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齐美胜先生的书面辞呈,齐美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职务,该辞任自2018年3月28日生效。
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选举了齐美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齐美胜先生在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期间,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带领中海油服克服行业困难、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得到董事会的充分肯定。公司董事会谨向齐美胜先生接任中海油服新任董事长表示祝贺。
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聘任曹树杰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董事会认为曹树杰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是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适当安排,聘任自2018年3月28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