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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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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423,04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每10股送2股(含税),应分配红利296,132,7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汽车零部件,汽车内饰系统、汽车外饰系统、车灯、汽车电子(组合仪表)、汽车底盘(车轮及模块总成、冲压件)、汽车动力总成辅件(三滤)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二)主要经营模式为:“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

(三)行业情况

1、汽车配件新技术发展

“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深入推进、‘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内涵的汽车四化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近年来,新兴需求和商业模式加速涌现,互联网与汽车深度融合,传统企业和新兴企业交融发展,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发生深度变化,全球汽车产业生态正在重塑,后市场产业也在重构。

2、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大汽车公司在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和优势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减少汽车零部件的自制率,转而采用全球采购的策略,在世界范围内采购有比较优势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3、汽车零部件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

汽车零部件系统的集成化、模块化是通过全新的设计和工艺,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模块组件中,以实现由单个模块组件代替多个零部件的技术手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3,278万元,同比增加6.17%,实现利润总额62,282万元,同比增加10.0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71万元,同比增加9.4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各准则对应时间变更节点按以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变更,主要会计报表列报情况及预计影响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个别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

持续经营净利润 580,828,232.74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

其他收益 2,708,408.68元,

营业外收入 -2,908,408.68元,

财务费用 -200,000.00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修订后的营业外收支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资产处置收益 13,336,287.51元,

营业外收入 -13,371,743.90元,

营业外支出 -35,456.39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