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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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制订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浙江洁美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洁美光电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2,500万元,其中,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18,75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67%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浙江洁美电材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900万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洁美电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0,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洁美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5月4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统一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及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母公司洁美科技中转账户,之后划款至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8年3月27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对应项目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356号】—16天”理财产品。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5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4日和2017年5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356号】—16天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投资金额:3,00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发行利率:4.8%(年化收益率)

7、产品期限:16天

8、起息日/起始日:2018年3月27日

9、债权登记日/到期日:2018年4月12日

10、兑付日:2018年4月13日

11、兑付方式:到期兑付,一次性还本付息

12、资金用途: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融资需要发行收益凭证产品,所募集资金用于开展传统业务及FICC创新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业务、大宗商品业务、资本中介业务等。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揭示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揭示的风险,包括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2018年3月27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本次购买的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之外,未持有其他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次新增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