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5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919,08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60,601,898.2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40,22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3,612,600.00(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806,769,298.2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9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6]B150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4,532,589.0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的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5,859.91元。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459,607.37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4,690.73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806,769,298.20元扣除累计已使用金额795,992,196.46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00,550.64元,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3,377,652.38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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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53,808,089.09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6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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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用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通用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通用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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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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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现将 2017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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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由于天然橡胶等构成轮胎实体的原材料价格变动,2017 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较2017年第三季度基本持平。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7年四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较三季度基本持平;合成胶市场价格较三季度平均上涨约4%;炭黑市场价格较三季度上涨15%;钢丝帘线市场价格较三季度平均上涨约10%;四季度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下降约1.5%,合成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上涨约4%,炭黑采购价格与三季度上涨约8%,钢帘线采购价格与三季度采购价格上涨约2.2%左右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