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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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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晶元大酒店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徐长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559,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706,240.00元(含税)。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玉祥先生、郑海龙先生、艾红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晶元大酒店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宇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薛炳海先生书面委托李宇诗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同意以2017年末总股本559,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706,240.00元(含税)。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2017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稳定客户和生产经营,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收益来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18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童玉祥先生、郑海龙先生、艾红女士均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本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559,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706,240.00元(含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审计, 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760,558.38元, 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扣除2017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5,640,209.63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559,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3,706,240.00元。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玉祥先生、郑海龙先生、艾红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7年公司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9118万元;与股东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100万元;与董事钱怀国担任董事和高管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60万元。

2017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6078万元,较预计减少17549万元。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2018年预计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为67005.5万元。

2. 与卢龙先生担任董事、董秘的企业

2018年预计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为12810万元。

3. 与匡友本先生担任高管的企业

2018年预计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为5300万元。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统计情况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童玉祥

注册资本:156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盐、加工盐的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63490.9764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监事卢龙先生担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龙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盐、加工盐、盐化工产品销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原盐、加工盐、盐化工产品生产;电力、种植品、养殖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国内贸易;仓储;建筑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电气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装卸服务;工业用蒸汽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监事匡友本先生担任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

3、履约能力分析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各项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市场价格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淮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盐矿业”)、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洪盐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拟为淮盐矿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担保(不含以前年度融资租赁担保余额1988.0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88.03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担保余额1988.03万元);

本次拟为瑞洪盐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担保,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2018年度为淮盐矿业公司提供8000万元(不含以前年度融资租赁担保余额1988.03万元)授信担保,为瑞洪盐业提供5000万元授信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本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淮盐矿业

注册地址:淮阴区赵集镇红星村九组

法定代表人:成晔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岩盐资源开采,液体盐生产;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二)瑞洪盐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洪泽县西顺河镇沿河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丁光旭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工业盐;货物装卸、仓储经营;生产电(自用)、元明粉生产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淮盐矿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授信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瑞洪盐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上述担保尚需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988.03万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3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6日,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经协商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决定其审计报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井神股份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井神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联系 人:戴亮、万子陵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8年4月13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关于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9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10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802,143.29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297,856.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年12月28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6年1月29 日, 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年2月24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9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 年。

2016年9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6年JG7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3月7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该理财产品。

2017年3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JG90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6月8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该理财产品。

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 年 JG689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8月14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该理财产品。

2017年6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产品代码 FGDA17456L,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该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已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7、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加快票据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以货易货、双方或多方抵账等)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发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4,536.16547万元,已全部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8、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9、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短期存量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短期收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种类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四)购买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实现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