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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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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7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提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4,0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46,215,000元。

六、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银企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18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其中各类银行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九、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授权董事长办理以上额度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相关业务及其他经银行和公司不时同意的银行业务。

十、通过《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 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2018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同意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4号《江河集团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4,008,574.40元,其他应收款核销430,000.00元。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关联董事高运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源装饰”)章程规定,同意高运先生将其持有港源装饰5%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金额2000万元转让给港源装饰董事长兼总裁符剑平先生,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符剑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1号《江河集团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更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及相关问题解读,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2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刘载望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顺投绿能数据有限公司(下称“绿能数据”)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同意公司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厂区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绿能数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0号《江河集团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书面审核意见》。

十五、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及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3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7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十八、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临2018-028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十九、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高运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高运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符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符剑平先生简历附后。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用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产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7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宇女士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高运先生将其持有港源装饰5%股权按原始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港源装饰董事长兼总裁符剑平,符合港源装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十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修订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下转1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