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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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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23,173,674,6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39.9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8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上海港位于中国大陆东海岸的中部、“黄金水道”长江与沿海运输通道构成的“T”字型水运网络的交汇点,前通中国南、北沿海和世界各大洋,后贯长江流域及江、浙、皖内河、太湖流域。公路、铁路网纵横交错,集疏运渠道畅通,地理位置重要,自然条件优越,腹地经济发达。

上港集团是上海港公共码头的运营商,是于2003年1月由原上海港务局改制后成立的大型专业化集团企业。2005年6月,上港集团经整体改制,成立了股份制公司,2006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全国首家整体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业,目前是我国大陆地区最大的港口类上市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港口公司之一。公司主要从事港口相关业务,主营业务分为:集装箱板块、散杂货板块、港口物流板块和港口服务板块。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理、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施、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和港口其他收费。

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一方面,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对港口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港口进出口货物需求总量与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发展状况会对集装箱货源的生成及流向产生重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减。上海港的经济腹地主要是由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形成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辐射力可沿长江上溯至中国广大的内陆地区,上述地区能否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对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至关重要。综上,公司港口主业业务量的增减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当前,世界经济和贸易仍然呈现放缓趋势,全球化进程受阻、区域政治不确定因素增加、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港航市场持续低迷、港口竞争日趋激烈、全球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加快等诸多因素使港口主业面临严峻考验。

据交通运输部公告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26.4亿吨,同比增长6.4%,增速较上年提升3.2个百分点,其中沿海港口完成86.3亿吨,同比增长6.4%;全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4亿标准箱,同比增长8.3%,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1亿标准箱,同比增长7.7%,增速较上年提升4.3个百分点,创近5年来新高。

从航运发展现状和趋势来看,2017年,国际航运市场延续回升态势,供给过剩得到抑制,班轮公司经营业绩普遍改善,但国际航运市场总体仍处于低迷的长周期。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和经营联盟化趋势持续加剧,班轮公司兼并重组更加频繁,集运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7年末 2M+HMM 、OCEAN Alliance、THE Alliance三大联盟在欧线和美线运力份额分别达到99%和91%,将对港口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对港口企业进一步提升码头服务能级、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口岸综合成本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持续提升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显得日益重要。

从港口行业本身的发展来看,一是全球经济贸易继续保持温和增长态势,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外贸增速创6年来新高,我国港口业务量增速明显回升。二是码头运营成本刚性增长,资源环境底线约束趋紧,港口企业利润增长承压。三是港口市场竞争环境与方式正在发生转变,竞争秩序正在重构。港口竞争模式正由通过能力和吞吐量的竞争,转为口岸效率、服务质量、综合物流、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四是新科技革命特别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正对行业产生深刻变革、孕育突破, 港口智慧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正在行业加快推进,依托科技创新,加快港口创新转型发展成为行业共识并付诸实际行动。

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自2010年起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并跨入了4000万标准箱的新阶段,主要经营指标居行业前列。随着公司可持续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依托长三角和长江流域经济腹地,辐射整个东北亚经济腹地的主枢纽港地位已经形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成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上海港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与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的重要枢纽,将形成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物流路径,成为引领长三角,带动长江流域,辐射全国的“龙头”。公司正谱写创新发展的新篇章,着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显著提升枢纽地位和服务能级,加快创新转型,加快建成智慧、绿色、科技和效率港口,将在服务国家战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67,201,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此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同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25,27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上海城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75,4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41,81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国资经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2,814,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同盛集团、上海城投、国际集团、国资经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因此上海市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有上港集团44.38%的股权,为上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国有资产。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7月13日,完成了“16上港01”、“16上港02”和“16上港03”的2017年付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披露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临2017-003);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临2017-017);于2017年7月6日披露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7年付息公告》(临2017-028)。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完成了“16上港01”的2018年付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临2018-005)。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16上港01” 、“16上港02” 、“16上港03”在有效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上港集团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新世纪公司对上港集团“16上港01” 、“16上港02” 、“16上港03”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司发行的“16上港01”、“16上港02”和“16上港03”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上港集团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16上港01”、“16上港02”、“16上港03”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临2017-018)和《上港集团16上港01、16上港02及16上港03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新世纪公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将在上交所网站和评级机构网站予以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确保了主业生产稳定增长,巩固了港口的竞争优势。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4000万标准箱,完成4023.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3%,自2010年起已连续八年稳坐年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一。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5.61亿吨,同比增长9.1%,其中,母港散杂货吞吐量完成1.64亿吨,同比增长11.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24亿元,同比增加19.34%,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5.36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同比增加66.25%,公司经营能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港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分别为: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Limited、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Limited、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因为:

(1)2017年6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设立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Limited,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股。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Limited于2017年6月7日取得BVIFSC核发的编号为1947316的公司注册证。

(2)2017年6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设立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Limited,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为1股。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Limited于2017年6月7日取得BVIFSC核发的编号为1947319的公司注册证。

(3)、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原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与威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旺置业”)各持有其50%股权。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以599,800.735万元成功竞得星外滩50%股权并支付了交易价款总额10%的保证金;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根据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总额的20%及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移交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相关责任均由上港集团自行承担。即本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取得星外滩的控制权,并且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按照享有50%股东权益将星外滩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4家,分别为:上海浦东集发物流有限公司、SUPER PIONEER SHIPPING S.A.、SUPER UNION SHIPPING S.A.、SUPER FAITH SHIPPING S.A.,原因为:

(1)2017年3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No.15000001201703100087《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批准,上海浦东集发物流有限公司已办妥注销登记手续。

(2)2017年7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SUPER PIONEER SHIPPING S.A.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的《注册非香港公司不再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通知书》,正式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3)2017年7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SUPER UNION SHIPPING S.A.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的《注册非香港公司不再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通知书》,正式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4)2017年7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SUPER FAITH SHIPPING S.A.于2017年7月19日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发的《注册非香港公司不再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通知书》,正式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董事长:陈戌源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白景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系已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董事郑少平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杜永成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系已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戌源先生主持,上港集团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7,390,564,603.00元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人民币739,056,460.30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51,508,142.70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6,651,508,142.70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按照公司股本23,173,674,65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2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约人民币39.9亿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8年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俟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10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316.77万元进行核销。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17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港集团2017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陈戌源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陈戌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王尔璋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尔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4)对董事庄晓晴女士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周源康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6)对监事刘刚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倪路伦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9)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0)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1)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2)对纪委书记何川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财务总监王琳琳女士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4)对原监事范洁人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5)对原副总裁黄新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纪委书记韩刚先生2017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4)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八、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2018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度)》。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年度)》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港集团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上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俟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48个月延长至60个月,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处置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2020年6月2日,其中2019年6月3日前减持不超过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关联董事陈戌源先生、严俊先生、王尔璋先生、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1)鉴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减持,因此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需要进行展期。(2)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3)同意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一年。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其中,监事吕胜洲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系已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监事傅元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3 弃权:0 反对:0

(关联监事周源康、刘刚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傅元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监事会提名唐士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唐士芳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监事会对傅元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附:唐士芳先生简历

唐士芳,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历任上海港务局计划统计处处长助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港口规划处副处长、上海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协调部副部长、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研究处处长、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技术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等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8-01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是经财政部、证监会审查批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且于2011年1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商登记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资质条件。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上港集团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事务所承接上港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立信事务所2018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800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俟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戌源先生、严俊先生、王尔璋先生、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5日,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2014年12月2日,上海市国资委以沪国资委分配[2014]393号《关于同意上港集团涉及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201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2015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2015年5月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4月29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776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6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向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418,495,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1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15年6月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原先的22,755,179,650股变更为23,173,674,65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员工共计16053人,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共计持有公司股票418,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015年6月5日,公司对外公告了《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上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港集团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114198号)、《上港集团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2 月6 日、2015年6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港集团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自2015年6月3日算起。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

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减持新规》”)。依据《减持新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鉴于公司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是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根据《减持新规》,公司在12个月的解锁期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能超过50%,因此需要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以完成剩余50%股份的减持。

经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并经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48个月延长至60个月,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处置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2020年6月2日,其中2019年6月3日前减持不超过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1)鉴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规定,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减持,因此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需要进行展期。(2)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3)同意上港集团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8-01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监事傅元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傅元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傅元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傅元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傅元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