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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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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公司PPP项目投资回报及PPP项目投资款应收款项对应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调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该类应收款项坏账计提采用按风险类型(五级分类)计提。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为: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减少2,619,860.95元,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2,619,860.95元。

一、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为更加客观地反映PPP项目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对PPP项目投资回报及PPP项目投资款应收款项对应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修订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更。

变更前, 该类应收款项为帐龄组合,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该类应收款项坏账计提采用按风险类型(五级分类)计提,包含:

(1)正常: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款项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款项,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无法足额偿还款项,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上述会计估计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微小,对2017年度会计科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19,860.95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2,619,860.95元;最终导致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减少2,619,860.95元,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2,619,860.95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规定所必须;公司对PPP项目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上海建工2017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详见相关公告附件)。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建工2017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

●本相担保金额: 6,000万元,无反担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上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签约拟收购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水电”)。浙江水电曾于2017年4月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简称“浙江江能”)授信业务在不超过6,000万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范围内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事项构成公司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被担保对象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其概况如下:

根据杭州咨询评估公司评定,被担保人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债权人)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债务人)连续办理出具保函、信贷证明等业务,与债务人在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即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授信业务主合同。浙江水电(保证人)于2017年4月1日与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金余额)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项担保发生于2017年4月,在公司收购浙江水电前业已存在,是浙江水电与浙江江能为开展工程承包业务,互相就工程履约保函、工程预付款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浙江江能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正常。《保证合同》将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之后在此担保合同项下将不再新增担保义务,风险较低。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本《保证合同》业已签署且无法在保证期满前撤销,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规模较低,总体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担保未涉及关联交易。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度期末,公司尚在担保期的担保累计金额为198.47亿元(低于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为200亿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其中:因公司(或子公司)融资出具的担保余额为28.26亿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施工承包业务中提供的投标保函反担保、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履约保函反担保、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余额为116.38亿元;子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按揭担保余额为53.84亿元。详见公司《关于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3月16日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监事会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内控失效而导致的资产重大损失的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2、3、4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18-015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海建工”)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新丽装饰”)100%的股权。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补偿协议》,2015年度至2017年度为新丽装饰业绩承诺期。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新丽装饰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新丽装饰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4,486.93万元。如低于累积承诺利润数的,应按协议进行补偿。详见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签订业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 临2016-02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丽装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专项审核,其2015年至2017年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27.64万元、1,409.20万元和2,354.50万元(具体数据如下表),累积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总和为4,491.35万元,完成承诺业绩。

单位:人民币元

公告附件:《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2015、2016、2017年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3月16日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2018-009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详见临2018-010公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回避了表决)。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本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325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22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85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20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18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板块之间的比例;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年度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总额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内容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与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2018年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