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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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3

债券代码:122357 债券简称:14浙证债

关于召开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2015年2月3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发行人”)发行了“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浙证债”,债券代码“12235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发行人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13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4浙证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10:00-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偿还“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本息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4 浙证债” 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2、召集人聘请的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于 2018 年 4 月 9 日 17:00 前可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寄送至受托管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6楼 付泽胜 收 021-20333544),或将文件扫描版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邮箱(fuzs@longone.com.cn),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债券持有人,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5、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6楼

联系电话:021-20333544

联系人:葛斌、付泽胜

邮政编码:100125

6、其他事项

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 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二)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提前偿还“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本息的议案》;

附件二:“14浙证债”(债券代码 122357)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14浙证债”(债券代码 122357)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提前偿还“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本息的议案》

关于提前偿还“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本息的议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提议,变更《2014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兑付日及付息日的约定,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现将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原募集说明书约定

1、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发行人公告调整票面利率后,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与第3年利息一起支付。

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2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2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变更后的兑付付息方案

发行人提议于2018年5月30日前,提前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并支付自 2018 年 2 月3 日至提前兑付日期间的利息,具体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付息日:2018年5月30日前

2、还本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3、债券利率:4.90%

4、债券面值:100 元

5、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2 月 3 日至提前兑付日(算头算尾)

6、支付每张债券应计利息

如本次议案通过,发行人将于约定时间提前对本期债券进行回购,回购净价为100元,并在回购当日支付应计利息。具体回购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附件二:表决票

“14浙证债”(债券代码 122357)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14浙证债”(债券代码 122357)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14浙证债”(债券代码 122357)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