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共计转增股本88,000,000.00 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目前公司为铬盐行业综合竞争力最强的企业,铬盐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均处于国内龙头地位。
公司掌握无钙焙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之中。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采购环节的管理,建立了一整套供应商评估体系。公司的采购策略是通过分析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及时掌握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以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供应保障等为要素,通过综合比较评估选择合格供应商,采取直购与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日常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根据产能、订单、上年销售情况、各产品盈利能力预测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依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产销情况组织生产。
3、营销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直销主要是针对一些采购量较大或付款信用好的生产厂家;经销则主要是针对一定区域内无法实现直销方式,而该经销商又能在该区域内为下游客户提供良好的送货及其它服务的商家,经销商面对的大部分是一些用量较小的单位。
(三)行业情况说明
近三十年来,由于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铬盐需求越来越大,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和消费国家。无论是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还是国家宏观政策的外部要求,铬盐行业生产实现清洁化、大型化、规模化、合理布局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亿元,同比增长35.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亿元,同比增长25.69%;基本每股收益0.46元。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26亿元,同比增长6.8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19亿元,同比增长7.0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6%,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69%,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全面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效应,保持规模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实现产品销量增加及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二是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3家,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共计转增股本88,000,000.00 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17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专职董事薪酬的议案》;
拟给予公司2018年度专职董事薪酬拟议如下: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为:固定薪酬20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30至4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专职董事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6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7至26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拟给予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总经理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8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28至38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6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20至29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财务总监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6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7至26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可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由公司关联法人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提供担保,以公司相关资产作为抵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再华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8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振华股份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8,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08,000,000.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等事项。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蔡再华、柯愈胜、石大学、阮国斌、柯尊友、陈前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曾亚嫔、刘颖斐、徐汉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任职资料证明材料等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给予第三届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蔡再华
蔡再华,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066基地配方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长、副厂长;1995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厂长、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蔡再华先生持有公司108,8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4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2、阮国斌
阮国斌,男,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76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副主任、主任;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主任、副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阮国斌先生持有公司4,4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阮国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柯愈胜
柯愈胜,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82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副科长、主任、科长;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科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目前,柯愈胜先生持有公司2,4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柯愈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柯尊友
柯尊友,男,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生产调度员、副科长、副主任;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主任、主任、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部长、主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柯尊友先生持有公司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柯尊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石大学
石大学,男,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工程师、主任;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部长、副总工、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石大学先生持有公司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石大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陈前炎
陈前炎,男,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销售业务员、销售副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陈前炎先生持有公司1,01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6%,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陈前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徐汉东
徐汉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本科学历。
2002年至今,任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5年3月至今,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徐汉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徐汉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曾亚嫔
曾亚嫔,女,出生于195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3年至1988年,任长沙铬盐厂技术科副科长;1988年至1993年,任化工部环保处工程师;1993年至1998年,任化工部华菱涂料公司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2000年,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任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无机盐协会副秘书长、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曾亚嫔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曾亚嫔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刘颖斐
刘颖斐,女,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至2011年,任武汉大学教师。2012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至今,任武汉大学教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截至目前,刘颖斐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刘颖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 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共计转增股本88,000,000.00 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16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3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6至22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2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6至22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为:固定薪酬10万元人民币,绩效薪酬10至15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方红斌、段祥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1、方红斌
方红斌,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88年7月至1994年7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员;1994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安环科副科长;2003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振华化工生产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化化工综合部部长兼项目办副主任,2011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综合部长,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方红斌先生持有公司1,2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8%,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方红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段祥云
段祥云,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电工;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电工、生产调度员;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调度主任、车间副主任、主任;2011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车间主任,监事。截至目前,段祥云先生持有公司1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段祥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再华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2017年的经营情况对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预计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运物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70号
法定代表人:刘富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船运输;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建筑材料、黄砂;场地出租;停车服务;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包装服务;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化学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道弘润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弘润华”)为港运物流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为道弘润华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港运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港运物流采购运输服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港运物流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标的
双方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向港运物流采购运输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与港运物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授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拟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授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账面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人员将加强对各种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产品类型,为公司的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8,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08,000,000.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8年4月13日以前将前述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点。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1
电话:0714-6406329
联系人:朱士杰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