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257.1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55.2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190.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7.60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嘉兴新孚臣2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嘉兴新孚臣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1848室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剑峰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文具用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9,401.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210.7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614.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86.01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瑞美科技4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瑞美科技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四)四川润达瑞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达瑞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达瑞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西四路99号1栋3层305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燚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医疗器械设备维修;医疗器械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806.4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08.7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235.0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7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四川润达瑞泰21%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四川润达瑞泰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五)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3幢2楼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海涛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医疗器械经营,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473.8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02.8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0.6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47.1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祥闰12%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上海祥闰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六)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达宏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2栋4层403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碧华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服务;销售及租赁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通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139.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50.7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88.4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72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四川润达宏旺22%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四川润达宏旺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七)天津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润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一道102号1B-103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穆楠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的销售;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906.2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05.6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4.35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天津润达4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天津润达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八)上海丹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丹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丹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C室1215
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贤龙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计算机、网络信息、医疗器械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形象策划,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销售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工艺礼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1.5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8.8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2.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1.1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丹利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上海丹利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九)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二期A82-1栋
注册资本:3,080.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平峰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三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计划生育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软件、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不含助听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6877介入器材。生物、医药技术(含原料、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科研成果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及转让服务;科研试剂(除药品和危险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普通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766.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64.4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008.6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40.86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占武汉海吉力3.2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仝文斌先生兼任武汉海吉力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彭华兵
1、基本情况
姓名:彭华兵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主要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彭华兵持有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5%的股权,系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八、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842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144,22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055,77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3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3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自然人刘辉、自然人朱文怡、东营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江昊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862,874.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80 元。根据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截至2016年11月10日止,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数由原2,330,445.00股调整为2,052,000.00股,故本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A 股后,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84,429.00股,募集资金总额1,140,031,555.2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1,419,269.66元(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12,285.5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公司于2015年7月制定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要求,公司(含公司之子公司)、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国金证券于2016年11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添置所需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对未来相关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该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以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未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作披露。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17.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12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1日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16年7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2017年7月上述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十、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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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为服务网络建设、增加产品投放、物流中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908.84万元(含利息收入79.3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1%,其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物流设备采购、软件系统及仓储布局改造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增加产品投放项目陆续采购仪器用于扩充产品投放,采购试剂用于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也已陆续进行投资,目前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已完成SAP系统的上线。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39,291.50万元,税后净利润4,435.41万元。本项目2017年度已达产,2017年度的项目销售收入为45,905.21 万元,税后净利润4,833.91万元。
注2: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系拟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扩建公司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5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954.82万元(含利息收入8.55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1%,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厂房建设、装修支出及部分设备采购支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厂房已竣工,已部分投入生产使用。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117.08万元,年均净利润4,166.88万元,目前尚未达产,2017年度的项目销售收入为4,721.29万元。
注3: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MQ-5000高压液相糖化血红蛋白(包括地中海贫血)检测分析仪及配套试剂、MB-3200和MB-4000血气分析仪及配套电极和试剂、生化试剂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研发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2,335.9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338.17万元(含利息收入2.23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0%,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研发实验室建设、装修支出及部分设备采购支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研发实验室已竣工,已投入研发使用。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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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情况: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上海盛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睦投资”)及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自润达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预计向国润供应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即人民币2.832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即人民币2.0825亿元)的担保责任。
●担保分割: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公司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反担保: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交易风险: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国润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93,845,394.50元,已实际为国润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366,750.00元。
●关联人补偿承诺:不涉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担保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应当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关联方国润供应链经营业务需求,自润达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向(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经国润供应链股东协商,拟由股东为国润供应链向上述(类)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润达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国润供应链为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之规定,国润供应链为公司之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对国润供应链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之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0G339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26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夏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药品批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电子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助剂、生物试剂、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润供应链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润睿投资等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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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2,926万元,总资产41,381万元,负债总额为28,454万元,2016年度国润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75,008万元,净利润2,92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润供应链净资产17,869万元,总资产56,359万元,负债总额为38,490万元,2017年度国润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108,612万元,净利润4,9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控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控润达49%的股权。
(2)润睿投资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怡女士及刘辉先生。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控润达董事职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担保主债权:
国润供应链自润达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类)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类)贷款,以下简称“主债权”。
2、担保方式及额度安排:
国润供应链上述贷款由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器械”)、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及担保方式如下:
(1)国控器械对主债权的43.35%部分提供保证担保;
(2)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主债权的56.65%部分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润达医疗、润睿投资及盛睦投资签订的《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对上述担保责任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权益比例进行划分,即润达医疗承担主债权41.65%的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10%的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5%的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主债权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反担保措施:就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对主债权56.65%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超过公司所持有国润供应链权益份额的部分(即15%的部分),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将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5、董事会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审议后续担保额度。
6、《担保责任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本年度贷款中56.65%担保责任分别按照各自在国润供应链拥有的股份权益比例进行分割,即润达医疗承担41.65%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金额不超过2.082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盛睦投资承担贷款中10%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润睿投资承担贷款中5%的担保责任,暨对贷款总额不超过0.25亿元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润达医疗、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三方同意,若任意一方应(类)金融机构之请求履行担保责任从而导致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超过上述其应承担部分的,则履行担保责任方即可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履行担保责任方可通知未履行方,未履行方应在接到履行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各自应承担的部分对应之款项足额汇入履行方指定之账户,否则履行方将有权通过各类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未履行方资产、处置未履行方资产等)以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分配予以满足。
7、《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分别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目的:为确保公司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国润供应链10%及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担保范围: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向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超出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部分,即超过其对主债权41.65%的保证责任的部分。
质押财产: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对国润供应链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及其权益,占国润供应链注册资本的10%、5%,即盛睦投资及润睿投资基于实际出资而持有国润供应链10%、5%的股权;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质押股权的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出质人应在上述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三日内将登记机构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原件交付质权人。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质押权的实现:国润供应链的违约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能偿还全部贷款,而(类)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质权人有权依据约定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46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83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63%和26.16%,无逾期担保。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胡震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国润供应链为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该项对外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国润供应链的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且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向国润供应链(类)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向国润供应链(类)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后认为: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表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盛睦投资、润睿投资拟对关联方国润供应链自润达医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中的56.6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承担不超过41.65%的担保责任。鉴于公司间接持有国润供应链41.65%的权益,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公司在国润供应链中持有的权益比例,同时其他股东已提供对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向国润供应链(类)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21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报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17年度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已不能满足日常使用之需求,公司2017年度对自用固定资产进行了更新。同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一旦过期不允许销售且无转让价值,故予以报废并送交相关机构进行焚烧处理。
二、根据公司制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和核实,确认本次报废处理的资产如下:
1、存货报废合计4,02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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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报废190.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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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因业务需要销售转让了部分固定资产,产生收益3,064,750.97元;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期未满但已无法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故转卖处置,以及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期满且无使用价值,产生资产报废处置损失-79,421.09元。
3、本次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报废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减少4,218.21万元。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公司管理层在2018年1月初即对上述报废情况进行了初步整理确认,因此,公司在2018年1月8日披露《业绩预增公告》(临2018-001)时,已充分考虑本次报废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现经公司管理层进一步核实并经公司内审部门审核确认,将上述报废情况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认。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17:00-18:00在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卫明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79,534,079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6元(含税),共计派发44,044,590.00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9%,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8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
至2018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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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文怡、刘辉、上海达恩慧投资有限公司、冯荣、陈政、胡震宁、陆晓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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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传真:021-68406213
联系人:陆晓艳 邮政编码:200085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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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