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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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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为核心主业,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为目标,主动对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全球卓越城市建设,按照静安区“一轴三带”发展蓝图,引领“中环两翼产城融合集聚带”的发展建设,围绕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创新服务提升能级、产业投资加大布局,形成转型发展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聚焦大数据产业发展为特色,结合上海构建“五位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生态发展布局,着力打造一个开放性的大数据产业生态链。公司立足“一区一城”(市北高新园区和南通科技城),促进科技产业融合,探索“基金+基地”、“融资+孵化”的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产业孵化和产业投资的力度。与此同时,公司努力拓展外延空间,通过自行开发、参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和运营产业载体、商业配套和商品住宅,确保未来新兴产业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以此带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产业载体运营模式正逐步形成租售并举、促进优质产业资产沉淀的经营业态。

报告期内,在上海持续深入推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高新技术园区得以获得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公司开发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作为新静安对接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始终以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动能,结合自身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聚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积极探索公司业务与大数据产业的深度融合。此外,公司也将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国内外高端智库、全球顶尖高校的创新资源和科研平台集聚到市北高新园区,深度挖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构建起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特色的创新产业生态圈,使得市北高新成为上海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代名词,并努力把公司主要经营的市北高新园区打造成为中国未来大数据之都和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支付“15市北债”利息及手续费共计人民币3600.18万元。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市北债”持有人。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5年发行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市北债”、债券代码“136104”)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26日出具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15市北债”评级结果为:AA+级。本次评级调整后,“15市北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上海建设“令人向往的全球卓越城市”,着力打造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市北高新作为静安对接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围绕“创新”和“转型”,实现了新的跨越。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 三大业务板块,明确“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的总体定位,聚焦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聚焦静安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达219,139.5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23,147.5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50.83%,上市公司的业绩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1、注重高品质,以代表性建筑推进产业载体项目开发

1)项目租售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产业载体运营模式逐步形成了租售并举、促进优质产业资产沉淀的经营业态。截至2017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载体租赁面积为26.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2%,产业载体租赁收入为22,130.66万元,同比增长5.29%。公司近期已交付投入使用的“市北?云立方”、“市北?智汇园”等智能化、定制化的高端产业载体采用了以租赁为主的运营模式,不但保留了优质产业载体资源,也成为推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与园区产业聚集的重要平台。2017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销售项目签约面积8.04万平方米,签约面积同比增长137.17%,签约金额19.50亿元,签约金额同比增长112.65%;报告期内,“市北?祥腾麓源”、 “南通科技城?云院”等项目销售状况呈现良好态势,效益显现,实现了较好的资金回笼率。

2)项目建设和储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建设标志性建筑,描绘出园区美好蓝图,积极打造“科创市北、智慧产业、智能建筑”的产业载体,把市北高新园区建设成“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着力实现产业生活与城市空间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公司主导的在建产业载体项目5个,涉及总建筑面积达48万平方米。其中,“市北?壹中心”项目引入“BIM”技术“生产”建筑产品,建立起三维的建筑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对整个项目进行可视化、精细化建造;“市北?西岸壹号”定位为集高端商业、智慧办公、生态绿地、高端养老为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于2017年3月成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2017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公司参与合作开发的“南通香溢紫郡”项目、“莫里斯花源”项目、“盛誉世家”项目也正在按进度推进中。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储备的产业载体项目均已开始工程施工,通过上述优质项目的开发,将为公司未来几年产业发展与聚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凸显高潜力,以全产业链的投资孵化模式蓄力产业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专业化的产业投资体系和科技型企业孵化投资理念,结合园区特色的大数据产业资源和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不断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认购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与设立的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首期出资缴付并已开始对外投资。此外为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在市北高新园区的落地和发展,汇聚数据资源、激发数据价值,发挥出市北高新园区作为大数据产业基地在引领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打造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环境,公司投资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占股权比例4%,通过参股数据交易中心,打通园区内大数据企业的数据共享与流通。公司旗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能湾创新创业平台截至2017年累计孵化苗圃项目222项,孵化企业达255户,加速器企业达47户。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努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资体系,形成“孵化+融资”、“基金+基地”的服务优势,推进“地产+投资”双轮驱动模式。

3、突出高标准,以大数据产业带动园区服务及品牌再提升

1)在园区产业发展方面,公司多年来不断探索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律,精耕于“产业+服务+政策+载体+配套”的深度融合,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市北高新园区已经形成了以总部经济为主导,聚焦大数据为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格局。

报告期内,对于产业的集聚,公司经营班子继续贯彻“引大育优”的思路:“引大”,即瞄准高知名度、高贡献度企业,带动产业突破发展;“育优”,即关注优质创新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在引大层面,市北高新园区目前集聚了18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50多家具有总部型特征的企业;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超过150家,包括上海数交中心、浪潮、洋码头、合合信息、诺诺镑客、金棕榈、华院数据等一批龙头企业。在育优层面,聚能湾科技企业孵化器在2013年升级成为以大数据、云计算为发展方向的国家级专业孵化器,形成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完整孵化体系。目前,聚能湾孵化器正着力建设10万平方米的“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已累计引进各类创业小微企业200家,其中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占81%,毕业企业超过60家。同时,园区已通过由上海市科创组织的“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众创空间评审,创建“市北高新大数据专业化众创空间”。Intel、中航工业、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等专业力量也与园区共同设立产业孵化平台,积极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围绕“引大育优”的产业集聚思路,园区聚焦创新活动、智力资源、产业基金、国际资源、政策突破等核心要素,逐步构建起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圈。

2)在园区服务集成方面,公司通过多年的运营管理,构建起了全方位、一站式、多维度的大服务体系,不断整合服务资源,细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能级,完善商务、健康、培训、融资等各项服务功能。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城融合的要求,进一步把公共服务配套做全做实,着力完善提升协信星光广场等高端商业综合体的配置;建设高端养老院,引入高端教育配套,打造一个24小时的工作生活圈;保护区域历史底蕴打造人文休闲地标,以集“高端商住、商业街区、总部办公、文体休闲、健康养生”的新静安“产业社区”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创造宜居宜业的优质环境。

3)在提升品牌影响方面, 报告期内,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调研市北高新园区,对园区以总部经济和大数据为特色的产业发展,以及不断深化“产城融合”的开发建设进度,给予高度肯定。同时,园区先后主办或协办了上海(静安)国际大数据论坛、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创新应用论坛、中国首个专业化AI大赛(BOT大赛)、上海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SODA)及其系列赛事,以及大数据产业京沪合作发展沙龙、魔方大数据系列论坛等多场活动,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此外,借助东方卫视、东广新闻、上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渠道,围绕园区的深度转型策划了一系列新闻专题报道和公益广告,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39)。

期后事项: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0)。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共14户,详见公司审计报告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园区产业载体运营管理业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孙勇先生、吕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1)。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张羽祥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税前)。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弛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临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规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计划为人民币60亿元,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委托贷款)、债券(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信托融资、公司向下属公司或下属公司间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但不包括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开展土地收储工作的议案》

鉴于近期上海房地产市场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提高公司开展土地收储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公司土地储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通过市场竞拍、参股合作的方式决定并具体开展土地收储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0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临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依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1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2017年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张羽祥先生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18年拟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房产租赁、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

第一、关联交易的范围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的范围:房产租赁、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各方名称注释

2、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亿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市北集团成立于1999年4月,由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企业名称: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19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芳

注册资本: 人民币3亿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66 号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58.6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017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881。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77,476,950股,占总股本比例36.79%,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4、企业名称: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56、258、266号、江场西路277号1-11层

法定代表人:徐丹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78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旅馆业(限江场西路277号1-11层经营),会务服务,停车场,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鲜花、工艺礼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健身房、游泳场(馆)、理发店、美容店、保险兼业代理(详见许可证)(限江场三路256、258、266号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港闸区市北路33号1幢6层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生产。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市北集团持有其90%股权,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市北南通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6、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28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医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在生物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会展服务,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企业登记代理,一类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防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致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环保设备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市北高新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7、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208室

负责人:周晓芳

办学类型:初级:电子商务操作员、呼叫服务员;中级:电子商务员、呼叫服务员

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立于2010年5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8、企业名称: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1512室

法定代表人:张羽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9、企业名称: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场三路238号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羽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10、企业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门诊部有限公司

地 址:江场西路299弄8-13号2-3层

法定代表人:周晓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北高新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房产租赁、电费结算及咨询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1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

●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1,475,094.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1,741,776.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7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626,720.39元,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8,641,464.33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094,223,394.21元。

2017年度,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873,304,8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2,479,657.6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71%,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将结转下一年度。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园区开发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载体的销售和租赁都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正积极打造“科创市北、智慧产业、智能建筑”的产业载体,把市北高新园区建设成“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着力实现产业生活与城市空间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公司主导的在建产业载体项目5个,涉及总建筑面积达48万平方米。“市北?壹中心”、“市北?西岸壹号”、“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等所有储备的产业载体项目均已处于工程施工阶段。

公司目前发展所处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了使公司保有与增长速度相匹配的土地储备和产业载体资源,2018年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以期获取更多适合公司发展的项目。

2、2018年公司资金需求方面:

2018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市北?壹中心”、“市北?西岸壹号”和“市北?聚能湾创新社区” 等在建项目的进度顺利推进;确保“13-05地块项目”、“13-06地块项目”等项目年内竣工交付;加强与合作方紧密合作,加快绿地中环广场项目、南通香溢紫郡项目、莫里斯花源项目和盛誉世家项目等合作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进度。此外,2018年公司也将继续通过市场竞拍、参股投资和轻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获得新的产业载体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目前在建的产业载体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择机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工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6号《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各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2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3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评估净值分别为1,420,539,831.39元、7,110,143.01元,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27,649,974.40元。

本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以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2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中公告的2013年分红计划,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566,449,19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并于201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13日发放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9.79元/股。

本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145,827,37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28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5,827,372元。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合计出资人民币1,427,649,974.40元,认购本公司股份,增加本公司股本145,827,372元。

(2)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在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的基础上,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20,51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1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475,883,323.47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已于2015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310066645018800004784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规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为对市北发展进行增资,用于市北发展在建项目(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提高资产重组的绩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用于增资市北发展,于2015年8月13日缴存市北发展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的31001518000050033973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9月1日,市北发展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5,113.50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公司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于2016年9月将上述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310066645018800004784账户,以及市北发展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001518000050033973账户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807243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144,658,363.1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560,882,597.92元。

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6,355,3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699,999,995.13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13.04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49%股权作价560,882,597.92元进行出资,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332402487R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司已收到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139,117,410.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3,929,999.96元后,余额人民币2,115,187,410.29元,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138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140万元后的金额2,113,787,410.29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2016年9月2日缴存欣云投资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56,637.42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续)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32,328,637.38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或市北发展及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本公司或欣云投资及湘财证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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