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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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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7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223,914.55 元,以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917,973.5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34,002,391.98元(追溯调整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18,066,055.65元。

经研究,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802,798,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40,139,907.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77,926,148.0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及工程化应用为核心,产品主要面向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特种装备和新材料等市场。近年来,公司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面向全球整合。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鼓励高铁“走出去”政策的支持下,积极拓展高铁、城轨、地铁海外业务;紧跟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布局,布局风电新能源领域,风电叶片收入规模进入国内前三;随着国内汽车市场中高端乘用车销量高速增长,公司通过博戈在国内汽车市场的战略布局正在抓紧进行;公司自主研发的聚酰亚胺薄膜、芳纶、特种尼龙等一批新材料制品陆续实现产业化,实现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目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与中车株洲所签订协议,收购其子公司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前三季度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6.43%的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请参见如下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以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及工程化应用为核心,产品面向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特种装备和新材料等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指导思想,以国际化、信息化、高科技为战略核心,与德国BOGE深入协同发展,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项目,践行产业选择和退出机制,推进流程变革、IT国际化提升经营效率,充分发挥技术、市场等核心优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14.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亿元,降幅为2.9%,主要为风电板块市场收入下降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4亿元,降幅为71.6%,主要原因是:1.2017年公司账面汇兑净损失为1.52亿元(其中欧元借款汇兑损失为1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33亿元;2.风电产品销售收入减少的同时毛利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约0.87亿元。

轨道交通市场:2017年,公司轨道交通板块业务整体运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收获标准化动车组全部扭杆订单及大份额橡胶件订单,实现了空气弹簧、扭杆等弹性元件产品在标准化动车组的全面覆盖;减隔震产品新进入石油化工市场,取得中国石油唐山LNG储罐用高阻尼隔震橡胶支座订单,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垄断;新材料在轨道交通领域推广应用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复合材料操纵台相继获得标准动车组和城际动车组的订单,芳纶裙板在四方股份氢能源城轨动车组实现装车,轻质发泡板生产线在青岛基地建成投产,已开始风道、地板等产品的交付。

风电市场:受行业需求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业务收入出现两成以上幅度下滑,加上风电叶片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冲击,风电业务的利润更是呈现大幅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深耕风电板块战略客户,订单总量稳定提升,年内累计获取订单1848套;首次获得三一集团2.0MW系列高速双馈风电叶片订单近亿元,并成功获评三一集团3A级最佳风电叶片供应商;开发国内2MW级最长风电叶片通过认证;成功研制出2.2MW聚氨酯风机叶片,成为国内率先成功开发出该级别叶片的企业之一;积极推进“两海战略”,年内中标华创5MW、7MW海上样机叶片项目。

汽车市场:2017年汽车市场业务稳健增长,BOGE实现净利润突破1000万欧元,较上年增长70%以上。报告期内,BOGE公司底盘、动力总成、塑料3条产品线的新业务均获得良好发展,年内获得戴姆勒动力总成悬置订单;成为宝马35UP底盘零件的主要供应商,主要为其提供轻量化产品;特尔纳瓦工厂获得大众汽车塑料件订单,BOGE公司被大众集团评选为战略创新供应商——FAST供应商;BOGE青浦大众踏板箱项目如期推进,于2017年10月投入生产,至此BOGE上海青浦工厂已达到完全满产状态,正开展BOGE无锡工厂的建设。

新型材料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孵化多年的新材料项目产业化工作进展基本顺利。公司年产 500 吨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年末完成调试运行和优化,顺利产出合格产品,已经开始批量供货,并开始研究制定新生产线扩能方案;年产3200 吨芳纶材料及制品、电容隔膜材料与水处理基材生产基地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预计2018年内可实现投产;特种尼龙项目已实现了千吨级以上的量产及销售,正在商讨实施产业化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继续践行产业选择和退出机制。和华南理工大学等联合设立时代华先公司;完成并购中铁宏吉公司;完成对时代工塑吸收合并,完成出售联营公司齐齐哈尔公司股权及注销子公司咸阳时代。公司将持续孵化优势项目,择机剥离弱势产业,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018年,公司将继续以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多举措积极促进轨道交通、风电板块收入的增长,有序开展与BOGE公司的整合协同和低制造成本地区产能建设工作,同时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行降本增效工作,将降本增效工作分解到采购、生产、技术等各个环节,以改善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收购其子公司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自2017年11月起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在株洲县南洲工业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东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刘连根、宋智宇、张力强和独立董事李中浩、贺守华、祁和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刘连根、宋智宇书面委托董事长李东林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力强书面委托董事熊锐华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中浩、贺守华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逸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祁和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黄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正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802,798,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40,139,907.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77,926,148.0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代新材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公司高管2017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洲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株洲市株洲县南洲新区南洲产业园设立生产基地,并成立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洲分公司,便于公司在株洲县地区开展薄膜、风电叶片等业务。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时代国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1号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林、邓恢金、刘连根、冯江华、杨军、熊锐华、张力强、赵蔚、宋智宇、高武清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2018年综合授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续聘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数由15人缩减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股东委派董事6人。

同意提名李东林先生、冯江华先生、杨军先生、熊锐华先生、刘建勋先生、彭华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中浩先生、贺守华先生和凌志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1、李东林,男,1967年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轨道交通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中心主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裁、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冯江华,男,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杨军,男,1972年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4、熊锐华,男,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审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副部长、本公司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5、刘建勋,男,1972年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市场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弹性元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6、彭华文,男,1976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副主任、主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风电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李中浩,男,1948年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科技司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司长,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铁信息工程集团董事长、总裁,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正局级调研员,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轨道交通协会专家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8、贺守华,男,1957年生,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科院军工办公室副主任,国防科委配套处处长,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副主任、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等职务(现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凌志雄,男,1963年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在株洲县南洲工业园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鲁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翁涛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刘鲁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列席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正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正文)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 康持续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2018年综合授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8-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丁有军先生、卢雄文先生、高武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另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第八届监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1、丁有军,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副总经济师,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车(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中车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卢雄文,男,1975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财务经理,资阳南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财务资产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中心总监,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中心总监。

3、高武清,男,1964年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市场部副总经理、计财部经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增加一条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部分增加一条:“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章程》原第九条及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应调整。

二、《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增加一条

《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部分增加一条:“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九条及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应调整。

三、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增设总法律顾问一职,《公司章程》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条

《公司章程》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的专门委员会,对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设总法律顾问,候选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依法提出意见,以保证公司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应调整。

四、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董事会成员为15名调整为9名,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5名董事(含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含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视公司具体情况设副董事长1人。”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视公司具体情况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经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增加一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增加一条:“第四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司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第四十八条及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应调整。

二、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董事会成员为15名调整为9名,相关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修改为:“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视公司具体情况设副董事长一人。”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上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时代国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时代国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时代国贸”)。

二、注销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时代新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4年07月31日

4、法定代表人:彭海霞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经营合资合作、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技术贸易;橡胶制品、非金属和金属材料及制品、汽车零部件、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设备、计算机外接设备、化纤制品的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时代国贸总资产为677.51万元,净资产为622.67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39万元,净利润8.78万元。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处置“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实现公司组织架构优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以提升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时代国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代国贸经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17,341,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909,73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10,106.28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599,631.32元(以下简称“配股募集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26562_A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3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1,376,060股。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6.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9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602,996.60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8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12.96万元,已于2013年6月19日在银行专户进行支出。

注2:根据于2013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设立的车用轻质环保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资金已全部转至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项目,并于2013年7月底完成账户销户工作。

注3:该账户于2015年9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转至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项目所对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中信银行株洲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9.70万元,已完成支付138.97万元,余款20.73万元已按相关会计准则转增资本公积。

注2:该账户于2017年4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该账户于2017年3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该账户于2017年3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5:该账户于2016年4月销户,此账户余额全部转至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账户。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了必要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一)配股募集资金

2017年,本公司弹性减振降噪制品扩能项目和风电叶片株洲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分别实现净利润5943.56万元和697.23万元。实现效益较低主要是由于项目仍处于建设期,项目投资尚未完成所致。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效益-473.64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固定资产投入大,生产线设备全面更新升级。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73亿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7年,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一)配股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35),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至2017年7月10日,公司已按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4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经公司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发布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30),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七次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公司用闲置募集资现金理财具体实施情况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7-008、022、023号公告。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一)配股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弹性减振降噪制品扩能项目之汽车用减振降噪零部件子项目变更为博戈无锡橡胶减振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22,1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将原特种高分子耐磨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实施,变更为风电叶片株洲基地提质扩能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1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963万元,自筹资金5,217万元。以上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共计32,063万元,占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6.4%。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公司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行为。

九、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行为。

十、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2、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

附件一: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此金额为募集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不计入期末投资进度计算。

注2:该项目本年度固定资产投入大,生产线设备全面更新升级。

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将向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各类产品合计金额1,494,810,000.00元,采购各类产品合计金额77,480,000.00元。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实际销售各类产品合计金额760,702,848.61元,实际采购各类产品合计金额59,484,122.66 元(明细情况详见见附件1)。

经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将向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各类产品合计金额1,230,600,000.00元,采购各类产品合计金额167,040,000.00元(明细情况详见附件1);预计向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拆借资金,借入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4亿元,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注册资本:2728875.8333 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车集团公司通过中国中车、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1.0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是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控股55.63%的子公司,且中国中车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9.56%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产品买卖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市场价系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协议价系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合理成本”指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产品销售方销售该等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合理利润”=“合理成本”ד同行业平均利润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一方面,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五、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林、邓恢金、冯江华、刘连根、杨军、熊锐华、赵蔚、张力强、高武清、宋智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情况:

单位: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企业采购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18-01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限额和具体要求

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中短期、保本型、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审批权限

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由财务资产部制定具体方案,由董事长批准实施。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资产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应加强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资产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因此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等16家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163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表:

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银行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