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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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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融资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约为1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1.上述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述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基于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同一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其也可以为上述担保计划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在担保总额度内提供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总额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93%,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4,011.50万元,担保余额为18,932.70万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比例为3.88%。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并与该所充分协商后,拟支付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鉴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意见,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继续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德勤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此次续聘事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2018-01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5日

至2018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3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4、8、11、15、16、17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中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车集团眉山车辆厂)、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7年4月20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20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 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二) 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数据中财务数据已经审计,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8-02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的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自上述第1项至第6项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前述事项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4、《关于制定<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8-02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注册发行2018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注册发行金额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基础,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银行间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交易商协会A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注册发行金额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3、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基础,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银行间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交易商协会A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短期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自上述第1项至第6项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前述事项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与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2、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8-02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7日

至2018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8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下午 17:00 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 2018年4月13日下午 17:00 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年4月13日下午 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6层601

联系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献杰

联系电话:010-85670030

电子信箱:baichuandsh@163.com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40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54,409,0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85,000,000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曹飞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一)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在公告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曹飞先生因市场情况原因,未实施减持。

(二)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在公告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曹飞先生因市场情况原因,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3/29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8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边永先生和副总经理袁华伟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边永先生和袁华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边永先生和袁华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8-02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韩啸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持有人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20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330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7.75%,符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原管理委员会成员袁华伟先生离职,补选白恒飞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9,33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8-02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百川燃气提供担保额度为86,5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川燃气拟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永清支行”)签署《借款合同》,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永清支行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2018年3月28日,公司与沧州银行永清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百川燃气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3、注册资本:36,000万元

4、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王东海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160号

7、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25,0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担保期限:对于在最高额期限内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借款,保证期间自单笔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若发生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贷款人依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百川燃气的经营较为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6,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0.4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百川燃气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