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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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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编号:临2018-00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3月27日,公司在深圳市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现场实到董事6位,董事孟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郭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55,202,292.30元,扣减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5,520,229.2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547,966,872.00元,扣减本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442,135,480.00元。截至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75,513,455.0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245,387,997.87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4,421,35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067,740.00元,未分配的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以及财务报告为主的内控审计服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2018年度整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为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置柔性管缆挖沟机的议案》。

为保障柔性管缆抢修、维修资源,提升水下施工总包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购置一台柔性管缆挖沟机,投资总额约15,002.97万元人民币(含关税和增值税)。全部投资由深圳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的议案》。

审议通过建设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用地面积约57.51公顷,预计总投资约39.89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投产时间为2020年12月,二期择机实施。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关于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投资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的公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18年计划投资37.6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装备、科研项目、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办公设备及慈善公益事业等项目,其中包括计划购置的深水卷铺船投资19.8亿元人民币。

(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吕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吕波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吕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吕波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吕波先生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出任海油工程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国际油价持续低迷,行业发展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引领公司坚定信心,专注能力提升,强化成本管控,推动提质增效。同时,抓住低油价契机,加快国际化步伐,注重多元化发展。在吕波先生的带领下,公司平稳度过了行业“严冬”,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董事会对吕波先生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金晓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十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武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同意选举张武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一、五、六、十二、十三、十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张武奎先生简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张武奎先生简历

张武奎先生:男,1959年12月出生,1998年获江汉石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获西南石油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1982 年加入中国海油。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中海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务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张武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涉及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两个报表科目金额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资产负债表中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项目调整为“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划分为持有待售负债”项目调整为“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2、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中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调整为“持有待售资产”, 将“划分为持有待售负债”调整为“持有待售负债”

“持有待售资产”,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科目应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金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持有待售负债”,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损益无影响,只涉及资产负债表列报“持有待售资产”金额0元,列报“持有待售负债”金额0元。

2、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0,上年同期数需追溯调整,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上期需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至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的金额为45,288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存货》、《资产减值》相关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末对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分析判断,并根据分析判断结果进行减值测试,对建造合同、存货、应收款项分别计提了合理的减值准备。2017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3,454.1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一)建造合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的规定,公司对以下建造合同预计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1.卡塔尔项目

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与Qatar petroleum签订卡塔尔项目合同,目前合同预计总收入956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923万元),预计总成本108,483万元, 2017年对该建造合同计提减值准备26,265万元(2016年已计提11,677万元)。

2.惠州32-5/33-1项目

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签订惠州32-5/33-1项目,目前合同总收入59,461万元,预计总成本68,899万元,2017年对该建造合同计提减值准备6,640万元。

3.马目鱼山项目

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总包项目合同,合同预计总收入20,811万元,预计总成本26,090万元,2017年对该建造合同计提减值准备3,13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完工项目余料计提的跌价准备,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可变现净值按业务部门提供同类物资目前的市场价格乘以材料的成新度或者评估价值测算。2017年新增存货跌价准备6,692.23万元。

(三)坏账准备

2017年公司新增坏账准备720.68万元, 为按账龄组合以及个别认定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2017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3,454.1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6,936.01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2018-011

海油工程关于在天津港保税区

临港区域投资建设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全额出资,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建设一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项目总投资39.89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工程公司”发展战略和陆地建造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拟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建设一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以下简称“该项目”),基地规划总面积约为57.5万平米(长约965米,宽约600米),码头总长1631米。总投资约39.89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厂址坐落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位于辽河中道与渤海五十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的相关事项。该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司在天津塘沽地区现有的制造基地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一直存在规划落后、厂房面积较小,难以扩建和改造、设施老旧、岸线较短无法满足船舶停靠需求等问题,同时近两年来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场地室外喷砂、喷漆、焊接等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另外,公司特种设备制造板块一直没有系统化、专业化的橇装及水下产品制造车间,一直以租赁场地形式来进行生产,给生产工艺布局和设备配置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施工效率,制约了现有产业的提升,天津塘沽地区场地现状已不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因此,公司急需新建一个制造基地,并向智能制造、特种装备制造及特色技术服务(“两特一智”)基地转型升级,依靠智能化生产线和高效设备的投用,以及集约化创新研发,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及技术实力,进而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二)市场定位

未来该项目将重点发展橇装和水下产品(100米以内)等特种设备制造、特色工程技术服务、弃置拆除、电仪、新能源、LNG、FPSO模块建造及调试、渤海及东亚、北亚8000吨以下海工产品建造等八大产业,以保障国家北方能源基地为目标,同时业务辐射东亚、北亚。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约57.5万平方米,其中陆域占地面积52.56万平方米,包括码头工程和陆域工程两部分。

码头工程包括:1#、2#码头、引桥、设备出货通道等。

陆域工程包括:钢结构智能制造中心、分段堆场及预舾装场、喷砂车间、喷漆车间、高效管线制造中心、接长及成品堆场、机管电仪制造中心、电仪产品研发制造中心、特种设备制造中心、特色工程服务中心、智能存储中心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在办公和生活区主要有综合研发楼、综合实验楼、综合培训楼、生产辅助楼等主要建筑物,滑道及预制场地、总装场地等主要功能性构筑物。

(四)项目建设计划

该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计划于2018年3月正式启动,投产时间计划为2020年12月。二期工程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

一期工程占地面积464943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638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智能制造中心、喷砂车间、喷漆车间、机管电仪制造中心、电仪产品研发制造中心、总组场地、特种设备制造中心、特色服务中心等陆域主要生产设施;1号配套码头(513m)、2号配套码头及相对应的出运通道等水工设施;以及生产辅助设施、动力设施、环保设施等。一期项目建成后,基本满足海洋工程制造主体需求。

二期工程占地面积60701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64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效管线制造中心、接长及成品堆场、滑道及预制场地,以及1号配套码头剩余部分的建设。

(五)投资估算

基地总投资约39.89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1.40亿元(一期投资26.75亿元;二期投资约4.65亿元),建设期利息1.03亿元,流动资金7.46亿元。

(六)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投资中15.10亿元人民币为项目资本金,由公司自筹,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七)持股比例

公司对该项目持有100%权益。

(八)设计产能及对应的收入、利润总额情况

建成后,基地全年预计可完成钢材加工量约70850结构吨。

其中,基地一期全年预计可完成钢材加工量约28850结构吨,除此之外,一期项目还将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特色技术服务(包括维修业务)等相关业务需求,详见下表。

基地在达产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40.16亿元,利润总额3.73亿元。其中一期预计在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4.20亿元,利润总额3.25亿元。

(九)经济评价

经测算,该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9.17%,税后财务净现值4,152万元,投资回收期12.4年。

(十)后续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下一步公司将与地方政府签订土地购置合同。另外须取得国家海洋部门关于场地码头用海的批准,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在推进,预计不存在重大障碍。

三、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基地的建成投产将有力保障国家渤海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帮助公司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实现“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工程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投资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

基地建成后,需要有相应的海洋工程制造工作量。而工作量会受到油气行业的周期波动影响。国际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的不稳定与动荡对石油天然气价格及需求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波及海洋石油工程制造产业。

为有效应对市场风险,特别是应对国内工作量波动,该基地建成后可以通过大力开拓广阔的国际市场,来增加工作量,提升产能利用率。

五、报备文件

1、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公告编号:临2018-01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18年3月27日,公司在深圳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君超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对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的监督是有效的。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

经审阅,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魏君超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魏君超先生已到退休年龄,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魏君超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出的新监事就任之日生效,在此之前魏君超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衷心感谢魏君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作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51.36%股份的大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与会监事认为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邬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邬汉明先生:男,1960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3年8月至1985年8月,任平台厂科员,1985年8月至1987年8月,在深圳大学学习,1987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中海石油北方船舶公司计财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中海石油船舶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2002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7年4月至2012年7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4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4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兼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海油党组巡视组副组长。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公告编号:2018-01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丽都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5日

至2018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08)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1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和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A1106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国鹏

联系电话:022-59898033 传真:022-59898800

(二) 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