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3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建议2017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60,453,452.16元(含税),以2018年1月A股IPO之后总股本3,938,917,038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总经理车建兴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长、总经理车建兴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琪女士2017年度的薪酬,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琪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车建芳女士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副总经理车建芳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蒋小忠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副总经理蒋小忠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徐国峰先生的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徐国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陈淑红女士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陈淑红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Joseph Raymond Gagnon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Joseph Raymond Gagnon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张其奇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董事张其奇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李振宁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李振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DingYuan(丁远)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DingYuan(丁远)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LEE,Kwan Hung(李均雄)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LEE,Kwan Hung(李均雄)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2017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郭丙合先生、王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李斌先生(于2017年内离职)2017年度的薪酬。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情况报告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关联方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每股壹元人民币,增资后持股比例为25%。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系公司之财务负责人席世昌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北京红星向关联方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红星物流”)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限为自《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贷款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霞”)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担保期限为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8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德勤顺利完成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核报告。
为保证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公司进行了多年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施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施行。
5、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1、公司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
2、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3、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公司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5、公司关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62,288,005.83元在2017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未调整可比年度财务报表。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
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因此该变更未对本年度及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将相关的处置利得人民币35,964,572.41元在2017年度的合并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损失)”项目列报,并将相关的处置损失人民币4,615,478.68元自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项目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损失)”项目列报。
4、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会在2018年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18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可能的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5、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会在2018年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8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可能的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9,156,250.82元,转回及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5,720,000.00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3,436,250.8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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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17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52,123,237.33元及人民币100,339,476.76元。2017年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5,720,000.00元。
(二)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上海黄浦红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第三方发放的小额贷款,根据发放贷款余额的1%计提风险准备金,2017年度计提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118,536.73元。截至2017年末,上海黄浦红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2017年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4,575,000.00元及人民币12,0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89,156,250.82元,转回及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5,720,000.00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3,436,250.82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的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于2018年3月28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徐国峰先生、蒋小忠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委派的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以上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依据,并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定价原则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议案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严格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7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本集团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本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对本集团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指“其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
注2:原名“上海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7日更名为“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常州市红星家具总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家具总厂”)
注册地址:天宁区虹阳路6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木制家具、沙发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常州家具总厂系本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常州家具总厂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常州家具总厂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74.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20.64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252.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08万元。
2、上海星诚艺佳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诚艺佳”)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27号13楼1301室
法定代表人:芮艳琦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家具、玻璃制品、陶瓷制品、橡胶制品、不锈钢制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照明灯具、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电器、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均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星诚艺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兼任董事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星诚艺佳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星诚艺佳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18.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93.38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3.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1.45万元。
3、宁波澳洋家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澳洋”)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环城南路东段1728号
法定代表人:沈学如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件、百货、针纺织品的批发;物业管理服务;场地出租;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代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宁波澳洋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宁波澳洋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波澳洋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449.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842.0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45.7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95.99万元。
4、扬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置业”)
注册地址:蒋王红旗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颜晓境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扬州置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扬州置业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扬州置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4,287.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49.27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35.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08.60万元。
5、济宁鸿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鸿瑞”)
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新元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庄贤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建筑材料、家具、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高危化学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济宁鸿瑞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济宁鸿瑞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济宁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902.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14.70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03.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92.30万元。
6、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装饰城”)
注册地址:复兴北路延长段八里东路1巷9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专营除外)、普通机械、交电、五金、化工(危险品除外)、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销售,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装饰城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徐州装饰城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徐州装饰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873.1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810.7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90.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7.09万元。
7、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全球家居”)
注册地址:徐州市复兴北路延长段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徐州全球家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徐州全球家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徐州全球家居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169.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23.08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15.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09.06万元。
8、芜湖明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辉”)
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58号(建材馆)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工艺礼品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展位出租,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因芜湖明辉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董事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芜湖明辉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芜湖明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406.2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79.5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17.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36.42万元。
9、陕西鸿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鸿瑞”)
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688号红星美凯龙商场6层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张建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的销售;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陕西鸿瑞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陕西鸿瑞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陕西鸿瑞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786.6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10.9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916.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89.00万元。
10、兴化市星凯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星凯”)
注册地址:兴化市垛田镇南仇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家具、建筑材料销售,房屋、场地及配套设施租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兴化星凯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兴化星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兴化星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479.1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3.4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644.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85万元。
11、扬州凯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凯龙”)
注册地址:蒋王街道红旗东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车建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媒介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自有场地租赁;家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家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扬州凯龙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扬州凯龙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扬州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757.1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18.5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83.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6.12万元。
12、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消费金融”)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2号1号楼裕龙国际中心15、16层(实际楼层13、14层)
法定代表人:谭丽霞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二)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五)境内同业拆借;(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七)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八)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金融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海尔消费金融系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海尔消费金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尔消费金融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8,870.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9,720.2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净收入为人民币25,452.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60.84万元。
13、重庆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企发”)
注册地址:重庆市彭水工业园区8号地块科技孵化楼B区八楼801、802、803、804室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277.6206万元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提供商业项目(家居卖场除外)的策划及咨询;商场(家居卖场除外)设施设备的租赁;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咨询;建材(钢材水泥除外)、厨房用品、五金配件、照明器材、日用百货(家居卖场除外)的批发,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因红星企发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红星企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财务数据(合并口径,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星企发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633,399.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7,659.0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1,324.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221.09万元。
14、宁波凯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龙”)
注册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盛兴路经贸大楼2幢
法定代表人:张凯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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