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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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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沈雨平女士、监事周旭明先生的书面辞职信。

因个人原因,沈雨平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周旭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沈雨平女士、周旭明先生的辞职信自送达监事会之日生效。 由于沈雨平女士、周旭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前,沈雨平女士、周旭明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沈雨平女士、周旭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沈雨平女士、周旭明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 009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科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7号)核准,公司向黄建新等三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206,348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999,990.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24,528.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075,46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宇硕”)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1、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股东名称: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羿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9010-9号

2、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喀什是中国的西大门,与三国接壤,有6个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区位优势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明确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华铁恒安经营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建设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安全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建筑设备安装及租赁,符合优惠条件。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通过华铁恒安实施,一方面以新疆喀什为实施地点,能够充分利用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的区位优势及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抢占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号召,主动承担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对新疆地区发展做出贡献,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从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二)变更部分投资项目产品构成的事项

1、投资项目产品构成变更情况

2、投资项目产品构成变更原因

(1)市场趋势及战略需要

“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在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桥梁及民用建筑领域的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一直是公司经营发展的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行业竞争也越发激烈。 作为具有绿色循环特征的服务型企业,公司紧跟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从做优物资存量入手,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

随着市场的快速变化,客户对贝雷片、609钢支撑产品、新增的铝合金模板、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的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现有可供出租的此类支护设备储量不足以满足客户需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入609钢支撑及贝雷片,同时通过子公司华铁恒安购置铝合金模板、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能够增强公司服务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领域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2)发挥新产品优势

随着市场的发展,建筑安全支护设备也处于不断创新与发展中。公司通过华铁恒安购置的铝合金模板及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相较于传统的支护设备,具有低碳环保、成本低、安全性高等优势。

公司将有限的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能更好、效益更高的新产品,不仅能够提高公司效益,增强公司服务能力,还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是适应建筑支护设备租赁领域长远发展的大势所趋。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8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80万股新股。2018年3月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206,348股,募集资金总额371,999,990.88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4,075,462.58元。实际募集金额不足以满足原募投项目所需,在购置原有支护设备的基础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市场前景更为良好、效益更高的铝合金模板、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等产品,能够优化配置募集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创造更大的回报。

同时,贝雷片、609钢支撑产品、新增的铝合金模板、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只是建筑安全支护产品下小类的新增,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规定。

(三)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变更,是为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达到项目的实施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变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华铁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东兴证券对华铁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无异议。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 010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了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

至2018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8年4月11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 周旭明 陈萍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 012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进行调整,公司拟对《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安”)系公司为实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本次拟向全资子公司华铁恒安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华铁恒安注册资本将增至17,000万元,上述17,000万元均由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现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 013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3月2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雨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卢赛男、唐胤侃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安”);

增资金额: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华铁恒安进行增资。本次增资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专项用于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的建设。

其他说明: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2018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华铁恒安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7号)核准,公司向黄建新等三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206,348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999,990.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24,528.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075,46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并将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额:38,008.42万元

建设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302室,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9010-9号

项目主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行业竞争也越发激烈。作为具有绿色循环特征的服务型企业,公司紧跟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从做优物资存量入手,计划在未来重点投入租赁周转率较高的拉森钢板桩、型钢和钢支撑、盘扣式脚手架、贝雷片产品,并引入铝合金模板和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此类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适应建筑设备租赁业发展态势。

三、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铁恒安系公司为实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本次拟向全资子公司华铁恒安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华铁恒安注册资本将增至17,000万元,上述17,000万元均由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增资前,华铁恒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9010-9号

法定代表人:王羿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18年03月14日至2038年03月12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机场建设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安全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建筑设备安装及租赁。

四、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供出租的先进支护设备大幅扩充、资金实力将得以充实,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本规模相对较小,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够强大,制约公司的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增加、偿债能力增强,资金实力将得到显著提高,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风险降低、融资空间提升。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