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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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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下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下述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订。此次修改系因相应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此次修改内容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此次修改的基金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所修改内容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部分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本公司将在公告发布日,将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将在各基金届时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更新此次修改内容。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103进行咨询。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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