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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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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概述

1.公司于2016年3月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天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100%股权,天夏科技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17年9月到期,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期满前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所以公司按照15%计算递延所得税,2017年天夏科技决定放弃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变更为25%,因此本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16年的相关数据。

2.天夏科技的原股东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届满,如天夏科技在业绩承诺期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净利润承诺数,双方同意将超额净利润的90%作为交易对价调整,由此产生并购的或有对价。本年业绩承诺期届满,天夏科技公司2015-2017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6.33%,调整2016年商誉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额

二、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相应调整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等项目。

(二)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三、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8、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3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瑞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瑞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按照有关规定,该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申请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瑞莹女士任职期间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重要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2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夏建统先生向董事会作了2017年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涉及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65,586,760.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9%;实现利润总额704,435,365.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74,514.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44%;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9,208,207.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

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至第十节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东先生、陈芳女士、管自力先生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数据: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74,514.3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17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0,105,102.7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62,115.3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2017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25,549.2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827,857,249.71元。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度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按2017年年末总股本84,084.444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859,11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2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8日在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65,586,760.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9%;实现利润总额704,435,365.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74,514.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44%;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9,208,207.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其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数据: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74,514.3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17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0,105,102.71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62,115.3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2017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25,549.2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827,857,249.71元。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度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按2017年年末总股本84,084.444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859,111.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适应公司本行业特点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控制目标明确,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相关人员,确保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实施有效监督,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内部环境。

3、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事实,明确阐述了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所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流程运行规范有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