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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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关于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基金增设场内基金份额、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基金于2016年6月20日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E类份额;
(2)融通易支付货币E(511910)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本表所列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份额面值已折算为1元。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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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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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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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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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基金自成立起至2016年6月14日,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今,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融通易支付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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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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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货币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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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融通易支付货币A的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采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2、自2012年5月2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B类份额。上表中融通易支付货币B相关数据的统计起始日为2012年5月2日。
3、自2016年6月20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E类份额。上表中融通易支付货币B相关数据的统计起始日为2016年6月22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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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采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2、自2012年5月2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B类份额。融通易支付货币B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2年5月2日至本报告期末止。
3、自2016年6月20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E类份额。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本报告期末止。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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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采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2、自2012年5月2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B类份额。融通易支付货币B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2年5月2日至本报告期末止。
3、自2016年6月20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增设E类份额。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本报告期末止。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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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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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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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Management Co., Ltd.)4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六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即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基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基金、融通深证成份指数基金、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基金、融通创业板指数基金、融通医疗保健混合基金、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融通丰利四分法(QDII-FOF)基金、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可转债债券基金、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基金、融通通福债券基金(LOF)、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基金、融通通瑞债券基金、融通月月添利基金、融通健康产业混合基金、融通转型三动力混合基金、融通互联网传媒混合基金、融通新区域新经济混合基金、融通通鑫混合基金、融通新能源混合基金、融通军工分级指数基金、融通证券分级指数基金、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基金(LOF)、融通跨界成长混合基金、融通新机遇混合基金、融通成长30混合基金、融通中国风1号混合基金、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基金、融通增利债券基金、融通增裕债券基金、融通增鑫债券基金、融通增益债券基金、融通增祥债券基金、融通新消费混合基金、融通增丰债券基金、融通通安债券基金、融通通优债券基金、融通通乾研究精选混合基金、融通新趋势混合基金、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混合基金、融通通尚混合基金、融通通裕债券基金、融通通和债券基金、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混合基金、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祺债券基金、融通稳利债券基金、融通通宸债券基金、融通通玺债券基金、融通通穗债券基金、融通通润债券基金、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融通人工智能指数基金(LOF)、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基金和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基金(QDII)。其中,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同属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此外,公司还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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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2、2018年3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自2018年3月24日 起,张一格不再继续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旗下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来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各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方面,自2016年四季度开始,全球经济开始了新一轮的复苏,其中美国经济第三季度实际GDP环比3.1%,处于两年来高位,欧元区及日本经济亦维持复苏态势。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正常化引导了全球的货币政策周期,年内美联储共加息三次,目前基准利率已上行至1.5%,2017年10月份正式启动缩表,长期债券收益率上行。
国内经济方面,在全球经济复苏的带动下,2017年国内经济增速企稳,前三季度实际GDP增速分别为6.9%、6.9%和6.8%,其中外贸部门贡献了0.2%的 GDP 增速,比去年全年的-0.4% 高出 0.6%,是经济企稳的主要贡献,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为7.2%。2016年以来,供给侧改革叠加需求复苏,PPI开始触底反弹,企业利润也随着价格的上涨出现明显改善,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整体经济表现稳健。
2017年金融去杆杠延续,M2增速大幅回落,金融机构负债端持续收紧,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基础货币供给,总体资金面相对中性,但中小行和非银资金面在关键时点出现结构性紧张,与此同时,2017年央行三次上调逆回购利率,两次上调MLF利率,短端国债利率和存单利率大幅上涨,10年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3.0%附近位置升至年底的3.9%左右,上行幅度接近90BP,整体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在操作上,组合适当调整资产到期结构,加大了关键时点资产配置力度,同时适当降低了组合久期,提高了基金的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融通易支付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0667%,本报告期融通易支付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3155%,本报告期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00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2018年全球经济的复苏局面仍将持续,但复苏过程难以进一步增强,对国内经济而言,2018年出口仍将对中国经济形成支撑,但伴随着人民币升值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数据上表现的增速弱于2017年。在盈利持续改善和政策推动下,2018年制造业投资增速有望低位回升,总产能再降空间有限。2018年房地产投资不改边际下行趋势,但在低库存支撑下,增速仍将维持在一定水平,周期的波动性或将进一步减缓。通胀方面,PPI对CPI的影响在增强,尤其是二者的“传导”关系已逐渐显现,后续上游向中游工业的价格传导能否愈发畅通,取决于中游行业去产能的推进力度以及终端需求扩张的可持续性,此外原油供给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原油价格带来冲击,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给通胀带来压力。
当前货币市场利率处于相对较高位置,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但阶段性时点资金波动仍较大,需控制好估值及流动性风险。此外,随着企业信用风险逐渐暴露,组合仍将以高评级、高流动性债券为重点配置方向,严控信用风险。总体上,组合将继续做好流动性管理,通过资产配置时点和品种的选择,维持组合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登记清算部、固定收益部、国际业务部和监察稽核部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不包含本基金基金经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小组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同时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决定,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亦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为每日结转收益,按月结转份额。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根据上述原则,本基金2017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利润分配总额190,416,853.13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融通易支付货币A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5,580,597.61元,融通易支付货币B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77,137,495.60元,融通易支付货币E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7,698,759.92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323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资产负债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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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融通易支付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88,930,012.16份;融通易支付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049,124,604.12份;融通易支付货币E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65,835,430.15份。融通易支付货币份额总额合计为1,803,890,046.4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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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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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帆______ ______颜锡廉______ ____刘美丽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1.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1.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2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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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租用关联方的交易单元。
7.4.3.2 关联方报酬
7.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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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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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3.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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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0.25%、0.01%和0.25%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A/B/E类基金份额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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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融通易支付货币B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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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货币E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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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通易支付货币E(511910)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本表所列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份额面值已折算为1元。
7.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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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入中国民生银行的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息。
7.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3.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4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为货币基金,不从事股票交易。
7.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8,899,666.6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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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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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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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期从正回购融资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比例20%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开始计算。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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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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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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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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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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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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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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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通易支付货币E(511910)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本表所列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份额面值已折算为1元。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融通易支付货币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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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通易支付货币E(511910)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本表所列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份额面值已折算为1元。
9.3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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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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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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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7年3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孟朝霞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高峰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2、2017年6月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决定由张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高峰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11.2.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更。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自2011年10月20日以来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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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
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券商服务评价;(2)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3)上报批准。研究部将拟定租用对象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签约。在获得批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确定券商签约。
3、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变更交易单元的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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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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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和更新。本次修订和更新仅涉及与《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相关的条款,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等,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3日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和修订更新后的法律文件。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