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的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部分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投资项目发生变更,详见本报告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注3:于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募集资金拟按照付款安排,用于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尚未支付的后续款项。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A股普通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A股普通股(续)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等项目为BOT (“建设-运营-移交”)项目,运营期通常较长。项目承诺收益率为本公司依据项目未来运营期各期现金流入计算。目前该等项目尚在运营初期,于报告日无法计算内部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金额为运营收入。

注2:经相关政府批准,该项目由收费公路项目转为免费通行项目,政府定期给予财政补贴。

注3: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投项目中,项目1至项目6为BT(“建设-移交”)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金额为投资利息收入。项目7至项目29为建造合同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项目建造收入。

注4: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取得募集资金降低了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助于缓解本公司的资金压力;购置1600吨全回转起重船(1)、购置1600吨全回转起重船(2)、购置8台盾构机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购买该等设备后提升了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一般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取得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本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也有助于支持本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巩固市场地位。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要,确保2018年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结合2017年担保工作情况,公司制定了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2018年度,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5,460,000万元;本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7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43,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做出后续调剂安排。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下列附表:

(一)中国交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二)中国交建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

(三)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担保

注: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2.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41家,其中,中国交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8家,非全资及参股公司3家。

被担保方的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有3家,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批准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实际生效担保余额约为4,041,325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数额:1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2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6.56亿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辆公司)为其控股的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客车)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亿元融资(包括现金贷款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车辆)按照持股比例向车辆公司提供0.49亿元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32,607.2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奇英,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五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其零配件;普通货运;研制、开发、设计、销售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其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车辆公司持有北方客车51%的股权,北方车辆持有北方客车49%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车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车辆公司为其控股的北方客车向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担保是根据车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2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6.56亿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及子公司发起设立基金,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拟发起新设基金规模为523亿元,计划认购基金份额总额为128亿元。

●投资标的:基金募集和认购基金份额的资金主要用于本集团投资和管理的境内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

●其他:公司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办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一、投资背景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城市综合开发等业务,为提供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为进一步扩宽项目融资渠道,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利用产业基金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司投资和管理的境内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取得较好成效。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上升,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同时防控基金业务风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方案的议案》。

议案同意在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基金投资计划之内,且该类基金投资于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经理层审批的在境内实施的项目投资,授权经理层审批(但不包括公司股权或产权投资、海外投资、房地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设备更新改造类投资)。

议案要求公司应当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境内投资项目预算,相应编制境内基金投资计划。

二、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的概述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

(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基金设立及认购项目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办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三、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设立计划

根据经批准的境内项目投资年度预算,2018年度,拟计划发起新设基金523亿元。其中计划发起新设基金177亿元,投资于以前年度批准的境内存量投资项目;计划发起新设基金346亿元,投资于当年度批准的境内新增投资项目。

(二) 基金认购计划

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认购基金总额为128亿元。其中认购基金份额56亿元,投资于以前年度批准的境内存量投资项目;认购基金份额72亿元,投资于当年度批准的境内新增投资项目。

(三) 2017年度基金设立及认购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发起设立基金规模492亿元,为年度基金计划的60%,当年募集投放168亿元;承诺认购基金份额97亿元,为年度基金计划的29%,当年实缴22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基金设立及认购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开发,扩宽项目融资渠道,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基金并认购

基金份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并认购其份额

●投资标的:中交疏浚环保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名)

●投资金额:14.7亿元。

主要释义:

基金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交疏浚: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水规院: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公院: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建银: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疏浚环保基金:中交疏浚环保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响应国家推动流域治理与生态修复发展的国家政策,中交疏浚正在大力推进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城市污水处理和市政水利工程建设等疏浚环保业务营销和拓展。中交疏浚已经参与和拟参与投标的国家发展战略型流域治理项目具有投资规模较大、模式较复杂、全周期资金平衡难度较高的特点,设立疏浚环保基金有利于利用基金的专业化运作能力、调动资本积极性,为中交疏浚推进项目实施、扩展环保疏浚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市场提供保障。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疏浚环保基金拟注册于雄安新区或者天津自贸区,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为长期,基金规模暂定30亿元,主发起人是基金公司、中交疏浚、水规院、二公院和中交建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子公司拟认购基金份额合计14.7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内部投资主体

基金公司、中交疏浚、水规院、二公院均为公司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外部投资主体

中交建银拟代表其所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中交建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购疏浚环保基金份额。中交建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年9月21日,已经于2017年10月11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为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方案

基金名称暂定为“中交疏浚环保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拟注册于雄安新区或天津自贸区,采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存续期限为长期。疏浚环保基金募集规模暂定30亿元,后续根据实际投资需求,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可追加出资,扩大投资规模。疏浚环保基金由基金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份额认购情况:基金公司认缴0.01亿元,中交疏浚认缴8.69亿元,占总份额的29%;水规院认缴3亿元,占总份额的10%;二公院认缴3亿元,占总份额的10%;中交建银发起设立的契约型基金“中交建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缴15.3亿元,占总份额的51%。其中,中交疏浚、水规院、二公院均为公司子公司,合计出资14.7亿元。

(二)基金投资范围及方式

疏浚环保基金拟参与发起设立项目基金,通过项目基金与中交疏浚及其所属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投标,拟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航道疏浚、填海造地等传统领域PPP项目、以及大型江河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和市政水利工程建设等新兴疏浚环保项目。

(三)基金收益分配及退出机制

疏浚环保基金按照每笔出资所对应的项目基金进行独立核算与分配,即按各合伙人在具体项目基金中的实际缴付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对各合伙人的收益进行核算与分配,只认缴但未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对该笔投资收益不享有分配权利。

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型,疏浚环保基金通过转让所持项目基金份额、项目基金清算、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退出。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没有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中交疏浚打造“中交疏浚环保”品牌,抢占环保疏浚、水环境治理市场,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渠道,提供融资便利,助力中交疏浚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在2018年度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等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80.85亿元。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36.54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8.22亿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提供建造服务,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能实施。

2、接受劳务与分包,年初预计的项目未达预期及某些项目最终未发生关联交易。

3、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贷款给关联人,其贷款业务最终未发生。

(三)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及金额

公司预计2018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2017年度大幅增加,主要受振华重工因股权变化成为公司关联人,并受其业务发展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工程承包服务、接受劳务/工程分包、销售产品、采购产品、融资租赁、物业租赁、资产管理服务及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方在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的75%,贷款的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参照银行同类产品价格执行。

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额为年度累计发生额,其融资租赁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视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而定),由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承租人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接受关联方对承建的部分工程施工业务的发包或分包,为其提供工程建造或劳务,或公司的办公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等。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10,325,207,306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3.8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85,542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5、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0,340,483万元,负债合计93,899,217万元,股东权益为26,441,267万元,净利润为2,310,806万元。

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陈奋健先生均进行了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投资)收购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物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股权收购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92万元。该股权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和人员安置问题。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7.92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7.99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投资受让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交投资收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重庆中交丽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丽景)所持重庆物业100%股权。

(二)重庆丽景已委托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股权评估值为692万元。按照评估结果,中交投资与重庆丽景商定此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为692万元。

(三)上述关联交易的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丽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重庆丽景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重庆中交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中交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2号

法定代表人:程凌刚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在资质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内经营);商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丽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4,763.46万元、净资产26,926.19万元、收入12,060.36万元、净利润358.5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重庆物业100%股权

交易类型:股权收购

(二)目标公司的主要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龙路2号5幢1-1

法定代表人:方章静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重庆物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2016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金额

中交投资收购重庆丽景所持重庆物业100%股权,股权收购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为692万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标的股权价格)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中交丽景置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1008号),按照收益法评估,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重庆物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92.0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564.81万元增值127.19万元,增值率22.52%。中交投资与重庆丽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协商确认此次股权收购的价格为692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投资受让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陈奋健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公司该项交易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交投资受让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2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以来,财政部先后修订及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

1、2017年4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根据财政部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3、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且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于以上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2018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核算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收入。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本集团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无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集团自2017年5月28日执行该准则并按准则要求进行披露。2017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表中按经营持续性分类的净利润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4、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和2016年度的“其他收益”、“营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森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业绩公告(H股)及公司2017年度报告(A股),并对2017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1. 同意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股)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股)。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9,563,277,960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300,000,000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16,174,735,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4190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3,912,668,499元。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7年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1.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80.85亿元。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延期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投资受让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中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同意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自2018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核算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收入。

(2)同意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同意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4)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该准则进行调整。

2.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