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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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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投资及投资管理。

2、迁顺基地钢铁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类板材产品,其中热轧形成以管线钢、集装箱用钢、高强钢、汽车结构钢、锯片钢、酸洗板为主的特色产品系列;冷轧形成以汽车板、硅钢、家电板、专用板、彩涂板、普板为主的产品系列。

3、京唐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烧结矿、球团矿、焦炭、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种工业气体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冶金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码头、仓储、运输、物资供应;钢铁、其它金属及其压延产品以及矿石、煤炭、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的加工、利用、销售;围海造地工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

京唐公司钢铁产品包括热系和冷系两大类板材产品,其中热轧形成以管线钢、集装箱用钢、高强钢、汽车结构钢为主的特色产品系列,冷轧形成以汽车板、家电板、专用板、镀锡板、彩涂板、普板为主的六大产品系列。

4、上述主要钢铁产品用途包括:管线用钢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等介质的输送;高强钢包括高强工程机械用钢、保险柜和ATM用防爆钢、风机用钢、载重汽车车厢用钢等,主要用于制造起重机、泵车、专用车等车辆的吊臂、车身、大梁以及鼓风机、矿用风机、电力风机的叶片等;耐候钢主要包括集装箱用钢、搅拌罐用钢和电力塔架用钢;汽车结构钢主要包括汽车车轮钢、汽车大梁钢,用于制造轿车、客车、载重汽车、工程机械、农用车等车辆的车轮以及各类汽车车架的横梁和纵梁等结构件;热轧专用板主要包括焊接气瓶钢、锅炉和压力容器钢,可用于制造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氮等气体的容器、特种设备中的承压设备;热轧酸洗板主要用于汽车、压缩机、摩托车、机械制造以及五金配件等;冷轧汽车板主要用于汽车的内外板、零部件等;硅钢主要用于电机、变压器制造行业;家电板主要用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小家电的内外板、结构板等;冷轧专用板包括链条钢、搪瓷钢、容器用钢、焊丝钢、制桶钢、摩托车标准件等;镀锡板主要用于食品工业制作各种容器、冲压制品、包装材料等;彩涂板广泛应用于建筑业、造船业、车辆制造业、家具行业等。

5、我国钢铁工业正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期,“去产能”、清理“地条钢”改善了市场供求关系,提高了优质产能利用效率,也为产业发展腾出了新空间。钢铁市场价格阶段性反弹并处于相对高位,钢企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但钢铁产能供大于求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观,我国钢铁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需要满足国家和社会对供给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需要技术蕴含的巨大潜能和通过创新来孕育新动力。

面对钢铁业深度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对钢企环保的严苛要求,公司坚定“保生存求发展”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问题导向,持续“抓管理、提质量、调结构、优服务、树品牌”,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水平和质量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我国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去产能进展顺利,钢铁生产保持平稳,优质产能得到发挥,钢材市场需求有所增长,市场环境明显改善,钢材价格呈现了合理回升的发展态势。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深挖企业潜力,持续降本增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营业收入602.50亿元,利润总额33.4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11亿元,每股收益0.42元,总资产1341.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4.20亿元。

1、抓住市场机遇,实现稳产顺产

2017年面对环保加严,采暖季限产等多重困难和挑战,公司按照稳重求进、稳扎稳打原则,把握关键环节,抓住市场机遇,实现稳产顺产、增产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1)迁钢公司:铁742万吨,同比增长6.47%;钢750万吨,同比增长8.72%;材705万吨(含供冷轧公司181万吨),同比增长8.13%。(2)京唐公司:铁833.5万吨,同比下降6.13%;钢833.1万吨,同比下降3.05%;材746.4万吨,同比增长2.48%。(3)冷轧公司:冷轧板材176万吨,同比增长10.64%。

2、聚焦高端品牌,优化产品结构

2017年公司矢志高端追求、持续结构优化,收获成果丰硕、实现成效显著。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全年战略产品、高端领先产品大幅增量,为效益增长提供了支撑。(1)汽车板完成305万吨,同比增长24.5%。实现日系车企认证供货突破,向东风日产、广汽丰田供货;供应上汽、长安、神龙等合资用户同比增长37%;EVI供货量50万吨,同比提高57.9%。(2)电工钢完成150万吨,完成10个新产品开发,新增客户24家。抢抓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市场新机遇,实现对上海电驱动、精进电动等5家客户批量供应。取向电工钢完成供料500kV及以上超、特高压变压器105台,其中1000kV特高压变压器7台;(3)镀锡板实现高端客户全覆盖,并被中粮集团评为“优秀供应商”。

3、推进智能制造,促进提质增效

推进硅钢冷轧智能工厂建设,完成酸轧自动拆捆机器人、轧后库2台无人天车、连退自动取样等硬件投入;烧结、混匀料场智能控制项目投用,球团智能过程控制系统上线运行;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上线,实现了工程进度实时监控和分析;标准成本预测系统完成搭建,为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自主开发计量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协作单位管理系统、信息化私有云平台,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完成72台天车地操改造,占比提高到41%;原燃料检验全自动系统投入使用,实现43个点位原燃料样品送样及检测自动化,填补国内质检智能化应用空白,提升效率30%以上,检验周期缩短80%以上;全自动分析系统酸溶铝检测的精度达到0.00014%,样品检测全流程耗时只需150秒;衡器集中远程管控系统,实现了首钢迁安地区300平方公里范围内35台大型衡器的集中管控,提升司磅计量效率40%;组建系统创新部,有序推进产销一体化经营管理智造项目。

4、坚持一流标准,做好节能环保

持续推进绿色行动计划,完成炼铁、炼钢环境除尘升级改造等项环境治理项目;积极响应政府部门重大社会活动、极端恶劣天气停限产减排要求,26次启动应急响应;迎接包括国家环保部、中央环保督导组、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检查共137次,检查结果表明,污染排放量远低于国家标准,污染排放绩效考核为绿色企业,在唐山市采暖季钢铁行业限产企业中比例最低;京唐公司2017年取得全国钢铁行业第一张新版排污许可证,迁钢公司、冷轧公司也均为第一批取得新版排污证的钢铁企业;京唐公司1号5500立高炉、3号300吨转炉双双荣获全国重点大型耗能钢铁生产设备节能降耗“冠军炉”;成为“中国2017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环保工作得到地方政府大力支持,获得节能环保专项资金补贴。

5、加强成本管理,深化基地协同

坚持“一切成本皆可降”,通过多措并举,合理安排生产与检修,不断降低进口矿、原燃料采购、物流及工序成本。围绕年度效益目标,通过成立16个攻关组、分解786项降本措施到岗到人,通过缩短转炉冶炼周期,全面推广RH快速脱碳工艺,以及优化铁水和废钢装入模式,增加脱硫渣铁回用量等措施的深入运用,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供应链协同,助力产线增效。通过产销运协同,积极应对淡旺季供需问题,合理匹配用户需求与产线制造能力。通过加强产销研用协同,开展备坯备卷、集坯轧制、钢种合并等方式优化合同组织,助力产线减少短浇次。协同产线强化带出品分级管理,多途径减少带出品实现增值增效;加强物流协同,实现保产降本。发挥京唐公司自有码头运输优势,积极应对环保限行政策;完善汽运竞价规则,超额完成全年物流降费任务。深挖铁路政策红利,实现降本增效。

6、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严控库存资金占用。坚持刚性降库与经营库存相结合,扎实推进采购节奏、营销策略调整,进口矿、备品备件联备联储,实现库存资金占用进一步降低,存货资金周转率稳步提高;二是加强产业链金融运作,实现资金运作综合收益提升;三是加强税务筹划,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实现税金减免退。

7、抓实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水平

推行本质化安全模块管理,打造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创新安全管理思路,推进作业现场本质化安全管理,推广“异常作业安全冷静五分钟”管理经验。各级政府对硅钢事业部在推行本质化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一致认可。利用试点单位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安全模块管理,实现了安全法规定的一岗双责。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标准》,构建横向安全职责管理网络,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局面逐步形成。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6个单元保持一级安全标准化水平。狠抓消防、治安、交通、维稳工作,为经营生产创造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

8、加强股权投资管控,提高运行质量

坚持有进有退原则,完成所持五矿电工(东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退出工作,拓展投资渠道,积极推进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等有关工作。公司加强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管理,报告期内,投资分红较上一报告期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缓解,市场环境明显改善。钢材及上游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深入挖潜,向产品、质量、服务、管理要效益,经营业绩快速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2017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首元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亿元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通知,该并购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备案程序,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名称: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新晋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7X8T4G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55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7.合伙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

1.备案名称:北京首新晋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Y3429

3.管理人名称: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时间:2018年3月9日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变更合伙人情况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区长办公会决议,首新晋元的原出资主体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须变更为北京顺义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合伙人对首新晋元的出资额不变。

(二)各合伙人情况简介

1.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元新能”)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45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中铁建设大厦15层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衡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F7KK9K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911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中铁建设大厦14层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靳伟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2714257XD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东城区鼓楼东大街48号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夏景良

开办资金: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46699

业务范围:为发展经济技术与市场,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贷款评估、难题招标、成本展览会、技术交易会。

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北京顺义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11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BK5R4J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2日

合伙期限:2017年1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标准厂房三层315室

法定代表人:庞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437375L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78.4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6月8日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Ⅱ类、Ⅲ类;生产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合伙人中首元新能为普通合伙人,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经营目的

将北京市关于发展高精尖产业的相关政策与并购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积极响应北京市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的战略目标,推动北京高精尖产业的升级发展,为北京市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贡献,并为出资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8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4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根据合伙企业运营具体情况相应延长或缩短,但延长后投资期不得超过4年。

(三)认缴出资情况

合伙人共出资人民币10亿元,具体认缴情况如下: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三)利润分配

基金按照“先返本后分利”的原则、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按照财务年度对基金的利润进行分配,基金在每年度结束时可将当年的可分配利润及收回的投资本金通过利润分红等方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在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分配后,将基金取得的投资净收益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将投资净收益的80%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投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境内外开展并购投资业务,并从资本投资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为新能源汽车电动化、轻量化、网联化、智能化等方向的核心零部件;基金的其他投资领域为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其他相关领域。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所有投资项目做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由基金管理公司推荐。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及本公司有权各委派1名观察员代表,观察员代表可以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有权提供投资建议。

(五)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由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的有限合伙人,其退伙的特别约定如下:

1.未经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书面同意,发起人及普通合伙人在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退出前不得转让其出资份额。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可要求发起人及普通合伙人无条件且连带地受让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持有的对基金的全部出资,转让价格参照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出资额的双方认可的评估值与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原始出资额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孰高的原则确定:

(1)基金合作协议签订后超过3个月,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2)经信委技术市场中心出资资金拨付至基金账户半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的;(3)基金成立3年未完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70%投资比例的;(4)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5)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6)其他约定的特殊情形。

(六)解散与清算

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七)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3.首新晋元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李明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刘建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议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2017年度薪酬兑现及2018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议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公告》。

议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议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5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议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硅钢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售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为优化组织架构和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在河北省迁安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磁公司”)。公司拟将硅钢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一并出售给电磁公司,与硅钢业务有关的业务及人员亦一并转移至该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首钢月季园二楼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国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议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中介机构对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公告》。

议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议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议案十三《关于将硅钢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售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为优化组织架构和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在河北省迁安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磁公司”)。公司拟将硅钢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一并出售给电磁公司,与硅钢业务有关的业务及人员亦一并转移至该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共有董事十名,其中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王相禹、李明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唐荻、尹田、张斌、叶林和杨贵鹏进行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五名董事全票通过同意上述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与首钢集团签署的《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约定,结合公司2018年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安排和原燃料平衡情况,公司在2017年实际结算价格和购销量的基础上,考虑原燃材料及产品的交易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为:

2018年度,预计关联采购额416.50亿元,关联销售额318.81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首钢集团的关联采购282.09亿元,关联销售309.13亿元(详见附表)。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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