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42 公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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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通信网络设备和无线通信网络设备,为电信运营商、电信主设备商和网络集成商提供一流的通信网络连接、无线接入及整体智能化ODN解决方案。公司光通信网络设备产品覆盖了从局端OLT到用户端ONU的全系列ODN网络建设必需产品,包括ODN物理连接及保护设备、光无源器件类、光缆等细分产品;公司无线通信网络设备产品包括微波无源器件、天线等细分产品。光通信网络设备产品及无线通信网络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FTTX、3G/4G网络建设等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以《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综合考虑订单规模以及库存水平等因素而制定采购计划。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市场部、质控部共同负责。采购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订单情况、既有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由专门的采购负责人具体落实采购工作,质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质量检验。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光纤光缆、钣金件、塑胶件、电工电料、电缆料、五金、芳纶等,上述基础原材料市场短缺风险较小。尤其是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已形成完备的产业群,上游行业的成熟发展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参加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铁塔等客户的招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明确约定了其采购货的种类型号、细分类产品价格等信息。客户根据电信工程建设进度,向公司发送发货指令,根据行业经营特点以及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依据发货指令组织生产,发货指令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载明了明确的产品的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信息;一种是备货通知单、部门业务合作单等备货单据,公司按照严格的生产管理标准、质量标准,为客户快速提供一流的产品或定制设备。公司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重要工序自行生产和安排,部分工序委托加工,产品从设计、生产、装配、检测、试验均在企业内部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中国铁塔、广电公司等,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一般情况下,电信运营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向其确定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招标。公司组织投标工作,在招标完成后由运营商的下属各省市分/子公司分批次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三)行业情况
我国通信网络建设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通信行业政策的推动下发展迅速。通信设备制造业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产业体系,产业链逐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支柱产业。近年来,由于宽带建设和4G建设等原因,我国电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稳步上升。本报告期,一方面,由于4G投资步入后期,现阶段正处于由4G迈向5G过渡期,各大运营商放慢4G建设投入,同时由于中国铁塔集中统一建设和运营铁塔资源,推行共建共享节省了三大运营商的资本投入,运营商提速降费的经营压力,采取集采招标拉低了行业的产品市场价格,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运营商由话音业务逐步转向流量经营,进而向服务提供商转型,在提升网络覆盖及质量,提升客户体验上有所投入,并加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各种智慧应用产业生态的打造,又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商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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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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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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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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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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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因此,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9,272,759.97元,营业外支出417,967.62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8,854,792.35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脉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脉光缆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华脉众创服务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元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胥爱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孙小菡、陈议、沈红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17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537.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54.5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37元/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50,857.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87,589.9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会计政策相应调整,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上述《通知》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单项金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原先制定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过低,已不适应公司目前核算要求。公司拟调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以便于更准确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恰当地估计坏账准备。此次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构成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2018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8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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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一章第十三条”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公司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印发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新增“第十章涉军事项特别条款”,原《公司章程》“第十章 修改章程”及“第十一章 附则”章节及对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顺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岳卫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岳卫星先生简历如下:
岳卫星,男,1973年2月出生,1996年北京工商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配线营销部市场办事处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8-01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仲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2、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17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45,759.08元。
在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前提下,同时兼顾投资者即期回报,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兼顾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素,在综合考虑2018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基础上,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此议案审议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48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2,8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2,667,192.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40,172,807.94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21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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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00.00元,本期共取得理财收益1,405,707.75元。
注[2]: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64,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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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本金21,301,351.54元,理财收益1,405,707.75元,利息收入224,723.65元以及手续费1,385.00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7年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基本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华脉科技董事会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3、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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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文件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已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公司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19,272,759.97 元、营业外支出 417,967.62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8,854,792.35 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单项金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原先制定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过低,已不适应公司目前核算要求。公司拟调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以便于更准确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恰当地估计坏账准备。此次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构成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内容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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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应收账款估计变更,除涉及变更上述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外,应收账款其他的估计内容保持不变。
(三) 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18 年1月1日起,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也更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7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2018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银行或其分(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自与商业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2018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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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信用证、保理等事项。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款如下:
一、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相应增加经营范围
随着公司发展壮大,经营范围需要适当变更,本次相应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一章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公司新增经营范围尚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第十三条 原条款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工程设备、工程配件、通信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微波通信设备及器件、光纤光缆及其配套设备、高中低压成套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计算机软件及其硬件、电子产品、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楼宇建筑智能化、通信工程及防雷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现条款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数字光纤分布系统(MDAS)及工程设备、工程配件、通信产品及其配套、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微波通信设备及器件、通信电池、通信电缆、电力电缆、光纤光缆及其配套设备、柴(汽)油发电机组、柴油机、发电机及零配件、高中低压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和销售;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城市信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视音频信号处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组装、多媒体系统研发、生产及安装工程(特种设备除外);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智能家居、机电安装、通信工程及防雷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增涉军事项特别条款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印发的《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军工事项特别条款,上市公司章程履行法定程序后报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备案。现对《公司章程》新增“第十章涉军事项特别条款”章节,原《公司章程》“第十章 修改章程”及“第十一章 附则”章节及对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顺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新增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章涉军事项特别条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公司章程中设定包含以下内容涉军事项特别条款:
(一) 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二)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 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 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保持与许可相适应的科研生产能力。
(五) 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六) 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军事项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七)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八) 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及选聘境外独立董事,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新增涉军事项特别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648号《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新股。2017年5月19日,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总计382,8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2,667,192.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40,172,80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了京永验字【2017】第2100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上市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首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均已收回,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如下:
1、投资额度:不超过 1.00亿元(含1.00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监事会意见
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2证券简称:华脉科技公告编号:2018-02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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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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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18 年4月16日下午16: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朱金婷 王静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登记时间:2018 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会务联系人:朱金婷 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华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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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