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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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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96 公司简称:新经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322,877.80元,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873,684.43元,按照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87,368.44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54,598,526.99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48,009,6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575,242.98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66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新经典是立足版权资产管理、以内容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传媒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图书策划与发行、图书分销、影视剧策划业务。公司成立至今,主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始终持守严选态度和专业精神,专注于中外经典文学和高品质少儿读物等大众图书领域的内容策划及发行,致力成为国际化的“优质内容的发现者、创造者、守护者”。 公司成功与1000多位国内外知名作家包括多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及其版权代理公司建立了良好且稳固的合作关系,已推出多部长销并且畅销的作品,包括“小豆豆”作品系列和路遥、三毛、张爱玲、东野圭吾、马尔克斯等重要作家的作品系列,塑造了一批百万级畅销图书。(二)公司经营模式1、采购 “自有版权图书的策划与发行”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其采购行为主要涉及策划环节和发行两个环节:在策划环节,向著作权利人或版权代理机构购买图书版权,版权合同期一般为5年,公司先向对方预付部分版税,并约定后续版税的支付按照图书印刷数量或销售数量结算;发行环节包括采购纸张与向出版社采购图书。

在“非自有版权图书发行”方面,新经典发行利用其渠道网络优势及产品运营经验,独家代理发行非自有版权图书。发行公司根据出版社及图书公司发送的书目及征订单进行研究筛选形成初步的采购意向,将采购意向上报公司选题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的采购计划。2、生产生产过程大致分为:选题储备、决策开发、出版印刷三大环节。作为内容供给的文化创意企业,强大的策划团队是公司重要竞争力之一。新经典本着“内容创意精益求精”的理念,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设立多个图书策划业务单元,以实现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分工,深度整合创作资源。公司建立了常态化的市场调研制度,通过互联网调查及书店实地走访等形式定期监测市场动态,跟踪读者阅读及购买行为,通过多种途径充分获取市场信息,为图书选题提供有力支撑;在决策层面上,设立选题委员会,对所有业务单元的选题进行集中评议,选题通过后,由相应业务单元具体业务组负责全程跟踪图书的开发、设计过程;之后由出版社负责出版程序,委托印刷企业进行印刷装订。3、推广及销售公司首先为拟上市图书制定销售计划与营销策略,主要通过媒体宣传、SNS平台互动、线下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图书信息精准地推送给读者。报告期内,公司尤其加大了新媒体及自媒体的宣传力度,以在数字化媒体时代通过多元化渠道开展图书的营销推广。图书经向出版社采购后,由新经典发行对外销售,销售渠道主要包括新华书店系统、网上书店及民营分销商。依据前期征订信息,新经典发行与下游客户确认最终采购意向,按照订单向客户发货,并定期与下游客户核对销售与库存情况,视市场销售状况决定是否向上游补货。(三)行业发展状况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提出了“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国家对图书行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要坚持实施版权严格保护、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健全版权工作体系三大基本原则,实现“加快版权强国建设,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版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这一战略目标。“全民阅读”第四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计划,实体书店与新兴零售模式接轨,将书店打造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高品质城市文化空间。据开卷信息统计,2017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同比增长14.55%,总体销售额为803.2亿,其中线下销售渠道零售规模达344.2亿,线上渠道零售规模达459亿。增长较为显著的是文艺(含文学)、少儿两大领域,2017年文艺和少儿类图书的同比增长率分别是15.11%和21.18%。就大众阅读方面,各大电商发布的年度阅读报告,均显示购书行为与读书人数持续增长,阅读习惯和阅读氛围逐步形成。(图片来源:开卷信息)(四)公司市场地位据开卷信息《中国图书零售市场观测年度报告》,截至 2018年1月1日,其监控的35家出版集团2017年市场码洋占有率合计为51.14%,继2016年度50.65%的占有率持续上涨。出版行业集中度提升的特性不断加强,市场热点仍以少儿、文学类图书为主。开卷信息统计数据显示,新经典在2017年动销品种中,9本进入“2017年线下渠道图书零售市场畅销书排行榜TOP100”;6本进入“2017年线上渠道图书零售市场畅销书排行榜TOP100”;24本进入“2017年线下渠道文艺畅销书排行榜前100名”;15本进入“2017年线上渠道文艺畅销书排行榜前100名”。表一:2017年线下渠道文艺畅销书排行榜

(数据来源:开卷信息)注:其中《解忧杂货店》《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人民的名义》为新经典发行的图书。表二:2017年线上渠道文艺畅销书排行榜

(数据来源:开卷信息)注:其中《解忧杂货店》《白夜行》为新经典策划发行的图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70%;利润总额31,8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2.94%。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投入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及盈利能力的内容创意业务,优质内容的潜力持续释放,使得毛利率较高的自有版权图书策划和发行业务规模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图书中,年度发行量10万册以上的图书共计64种,其中发行量突破百万的共计8种。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行量超100万册的单品共计40余种。为实现对优质内容的长线经营,新经典编辑团队对作家及作品的特质均具有深度了解和把握,从而更好地赋予作品符合市场需求的定位和意义,延长生命周期,将其打造成为适合每个年代读者阅读的图书,实现常读常新。1、不断为经典老书加温,保证其市场活跃度和生命力。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版权图书累计发行量前5分别为:

2、积极吸收新品种,丰富公司版权库的建设,培育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自有版权新品累计发行量前5名:

3、在国内原创的培育方面,《六神磊磊读唐诗》《流学的一年》《中国人的历史》等新生代原创作品口碑与销量获得双赢。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及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注1:原名中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更名为“壹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2:2017年10月,公司以460万元的价款处置持有的广州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共计700万元,持股比例由70%减少至0%。2017年12月31日,广州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12月,公司以300万元的价款处置持有的山西至诚经典出版物发行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共计300万元,持股比例由60%减少至0%。2017年12月31日,山西至诚经典出版物发行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3:原名Kane Press,Inc,于2017年7月更名为“Thinkingdom,Inc.”;

注4:2017年11月,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北京百灵鸽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及叶一堂(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5:2017年12月,新设子公司株式会社新经典。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06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2017年总经理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2017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8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8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的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8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依据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322,877.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873,684.43元,按照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87,368.44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54,598,526.99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48,009,6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575,242.98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4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0,79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在董事会会议上,参会人员对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当事人予以回避。最终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聘用的审计中介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与检查,评价认为:立信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同意向立信支付2017年报审计费100万元,所支付报酬中不包括差旅费,所发生差旅费由公司按实报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加如下经营范围:“影视策划;影视制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

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兼零售;版权代理;图文设计;纸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业务;教育咨询;影视策划;影视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对公司2017年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说明》

确认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于2017年度向关联人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图书和版权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721.35万元,同意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1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经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明俊、陈李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尚未到期的5.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经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2018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07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经营运作、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该报告是真实可信的;

3、公司的资产收购行为是以协议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收购及出售价格,未发现内幕交易,亦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8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对公司2017年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说明》

确认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在2017年度向关联人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图书和版权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721.35万元,同意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12,000万元。

公司监事李昕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兼任十月传媒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的5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8-00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8,102,124.0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680,805,876.00元。另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91,37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用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制定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望京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双榆树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华桥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安华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6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本文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经典文化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新经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年度)。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09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322,877.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873,684.43元,按照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87,368.44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54,598,526.99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48,009,6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5,575,242.98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4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0,79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1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持续回报投资者的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表: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未变更。

上述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1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由关联交易引起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说明》,同意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向关联方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图书和版权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陈明俊、陈李平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明俊、陈李平、大方文化传播(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位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在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仍将延续2017年度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二)2017年度执行和2018年度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敬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1号楼五层(德胜园区)

经营范围:销售图书;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销售文化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月传媒的股权结构如下:

十月传媒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十月传媒在2018年1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本公司董事陈明俊、高级管理人员猿渡静子兼任十月传媒的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款规定的视同关联人的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十月传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新经典发行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十月传媒采购图书和版权,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生的。公司与十月传媒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该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8-012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56,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993,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用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4月20日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2017年度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3.09万元(含理财收益,不含尚未到期的56,000万元理财)。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的5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东方花旗对新经典继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8-013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8-01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后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损益,按该规定列报于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不再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损失51,313.93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上年列报于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46,521.73元,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76,629.82元,净额-30,108.09元,按规定列报于上年“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上年各报表项目累计影响金额分别为:减少资产处置收益30,108.0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6,521.73元,减少营业外支出76,629.82元。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需变更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增加其他收益22,350,625.0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2,350,625.03元,该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在利润表中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239,410,255.39元;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年同期金额157,060,010.9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15、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6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8-015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6 号伦洋大厦 12 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0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明俊、陈李平、大方文化传播(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电话:010-68423599-684

传真:010-68423624

联系人:孙雅勤、杨宜静

(三)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孙雅勤、杨宜静

电话:010-68423599-684 传真:010-68423624

(五)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20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