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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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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1,060,899,292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33,397,844.2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3%),尚余1,327,634,544.6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末资本公积为3,393,766,081.40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原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及负债置出,华鑫股份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华鑫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转变为以证券业务为主、部分持有型物业租售经营及其他业务的局面。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实现了战略转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开展证券业务。2017年度,除出售金领之都A区部分房地产项目、上半年度出租车运营业务以及物业收入之外,公司其他的资产、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华鑫证券。

1、华鑫证券主要业务

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与期货经纪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和新三板做市业务等。

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企业挂牌服务、财务顾问业务等。

融资融券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等。

2、华鑫证券经营模式

华鑫证券以通过上市公司并购开创非上市证券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新模式为发展契机,制定与推进战略发展行动规划、优化与革新公司内部组织架构;根据行业发展新形势、新特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业务结构的转型与升级;以金融科技为先导、以完善风险控制为保证,布局新兴业务的开展;以“效率、协同、执行力”为准则强化各项业务协同发展,巩固优势领域,布局潜力领域,进一步完善收入结构,实现了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3、华鑫证券业绩驱动因素

2017年度,华鑫证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较上年度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是行业加强监管后,使资管业务、新三板业务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存量氛围下的市场交易量同比继续下降也带来较大影响。此外,2017年公司处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平稳过渡期,公司组织结构与人员结构都进行了部分调整,整体经营行为以布局和求稳为主。但另一方面,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自营业务收入、期货业务收入与利润等指标均达到了公司近年来的较高水平、行业排名也取得相应的提升。

(二)报告期内华鑫证券所属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7年,国内A股市场呈现强弱分化的格局,蓝筹股稳健走强,中小板区域震荡、创业板震荡走弱。成交量同比继续下降。根据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末,上证综指收于3307.17点,较2016年末上涨6.56%。全年累计股基交易111.76万亿元,同比下降11.66%。市场股权融资1.72万亿元,同比下降18.48%;年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合计11630家,当年新增2134家;较上年挂牌家数下降57.11%。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131家证券公司(包括母公司及证券类子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同比小幅下降5.1%;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下降8.4%。行业总资产6.14万亿元,同比增长6%;净资产为1.85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受行业资本扩张和短期业绩收缩双重影响,2017年行业平均ROE为6.5%,较2016年继续下降1个百分点,为2014年以来新低。

2017年证券行业规范继续加强。2015年后,监管机构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购重组业务规范、非标业务、信息披露规范和杠杆融资等方面对行业进行了全面规范。2017年底,股票质押新规、大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等重磅政策密集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监管在规范行业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资本市场以及行业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作为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华鑫证券主要经营指标在证券行业位居中上水平。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未经审计),2017年末华鑫证券总资产排名行业第65位;净资产排名行业第75位;全年营业收入排名行业第59位;净利润排名行业第68位。2017年华鑫证券各类指标的最终排名情况,请参见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2017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标的公司均需纳入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需对2017年及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本内容披露的2017年分季度数据为追溯调整后数据,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6月26日兑付了当期利息,并实行回售选择权,兑付回售部分债券本金2.3亿元。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7年1月21日兑付了当期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23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15华证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276),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2017年6月23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16华证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7]100277),维持“16华证01”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173.80亿元,所有者权益65.29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6.4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亿元。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金领之都A区部分房地产实现营业收入约18.34亿元,净利润约6.27亿元。地处上海市中心福州路666号的华鑫海欣大厦(原金陵海欣大厦,公司持有该大厦产权人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平均出租率98.71%。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原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及负债置出,华鑫股份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华鑫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转变为以证券业务为主、部分持有型物业租售经营及其他业务为辅的局面。

报告期内,除出售金领之都A区部分房地产项目、上半年度出租车运营业务以及物业收入之外,公司其他的资产、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华鑫证券。

2017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形势,华鑫证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促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积极布局潜力业务和新兴业务,全面加强合规风控建设,在主要业务开展方面保持了持续健康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经纪业务方面:华鑫证券变革原有经纪业务的组织架构,设立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经纪业务部、协同业务部、信用业务部、金融产品部、综合管理部等五个一级部门。改革的目的是在于通过分工调整,将总部经纪业务管理部门向业务部门进行转化,形成以业务为主、管理为辅的模式,强化总部部门的经营意识,通过精细化考核加强业务转型。

(2)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依然保持着行业靠前的领先地位,并以资产证券化业务、FOF基金业务为重点抓手全面向主动管理转型;同时,在MOM产品、债券小集合产品、量化资管产品等新兴业务方面也均有突破。

(3)自营业务方面:面对高度分化的市场行情,2017年华鑫证券自营业务恪守价值投资理念,充实优秀投资人员经理,推进投研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也具备了承载公司扩大自有资金投资规模的投资能力。

(4)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华鑫证券控股的、专注于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继续保持着融汇国际经验和本土智慧的特色,专业能力优秀,擅长于大项目,尤其在债券融资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5)融资融券业务方面:2017年在市场两融业务发展平稳,融资利息水平下行的压力下。华鑫证券推出“鑫融讯”等服务产品,展开多次客户服务活动,保障了公司两融业务稳健发展。同时,根据“金融降杆杠”的监管基调,以及强弱分化、大小分化的市场形势,在2017年主动收缩质押类业务规模,有效地防患了潜在的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关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12.90亿元(含12.9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11家,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6、合并范围的变更”及“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庆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孝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小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18)第245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4,593,053.9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1,280,749.20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18,128,074.92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879,714.60元, 2017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1,561,032,388.88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2017年末总股本1,060,899,292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33,397,844.2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3%),尚余1,327,634,544.6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7年末资本公积为3,393,766,081.40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熟悉公司情况,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董事会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此提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关于支付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636,000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48,740元,合计984,740元。

此提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公司关于2017年度申请债务融资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0%,融资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流动资金周转、业务拓展等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文件,包括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有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除监管规定以外,不再对单笔融资出具相应董事会决议。

本预案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理财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有关事宜。

本预案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

2、2017 年 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2017 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7年度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194.56万元,减少减值准备金额48.3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各项减值准备余额9,583.38万元,明细如下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18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蔡小庆先生、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18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公司关于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18)第2008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净资产评估值为25,459.00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取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评估备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受让的方式,受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华鑫期货100%的股权。根据 2018 年 2 月 12 日华鑫期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2月26日华鑫期货股东决定,华鑫期货决定2017年度向股东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利润1,900万元。因此,本次股权受让对价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扣减分配利润,确定股权受让价为23,559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十七、公司关于受让仪电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仪电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8]第0065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仪电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思佰益”)净资产评估值为306,477,876.93元。公司受让65%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99,210,620.00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取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评估备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受让的方式,受让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仪电思佰益65%的股权,受让价199,210,620.00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仪电思佰益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蔡小庆先生、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受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受让仪电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八、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林电路板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发展公司的证券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林电路板有限公司进行歇业清算。

上海普林电路板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7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5155号4幢

法定代表人:曹远建

注册资本: 人民币4,223.4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4,223.4万元,占1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印制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件以及为印制电路板服务的相应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普林电路板有限公司总资产6,442.04万元,净资产6,417.04万元。2017年度,上海普林电路板有限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33万元(业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歇业清算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发展公司的证券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1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西区V-4地块1号厂房1楼

法定代表人:陶亚华

注册资本: 350万美元

其中:公司出资262.5万美元,占75%;

香港文康电子有限公司出资87.5万美元,占2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柔性电路板)及相关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9.03万元,净资产-10,003.50万元。2017年度,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13万元(业经审计)。

因上海普林电子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已资不抵债,无法自行歇业清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破产清算的相关事宜。

二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十一、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了许多专业的建议,结合资本市场服务类上市公司独董津贴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自2018年度起实施。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四、十五、十七、二十一项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王孝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卜健先生出席会议,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昌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18)第245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4,593,053.99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1,280,749.20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18,128,074.92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879,714.60元, 2017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1,561,032,388.88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2017年末总股本1,060,899,292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33,397,844.24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3%),尚余1,327,634,544.6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7年末资本公积为3,393,766,081.40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 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7年度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194.56万元,减少减值准备金额48.3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各项减值准备余额9,583.38万元。明细如下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公司关于推举王孝国先生代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昌明先生因到龄退休,于2018年3月28日提出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推举王孝国先生代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代行期为自即日起至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选举产生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还听取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内容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16日《关于核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0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71,637,170股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34,012,096股、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167,675股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120,000,000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0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11,166,037.74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669,962.26元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0,16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589号)。

本报告期,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共同签署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鑫证券资本金,包括发展扩大信用交易类创新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华鑫证券签订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开立的1001271529006567124号账户已于2017年7月28日销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鑫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鑫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表所列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续期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利息收入。

注3: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体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鉴于: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年5月28 日起施行;

2、2017 年 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2017 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规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2017年度本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减少1,102,525.28元,终止经营净利润增加1,102,525.28元;2016年度本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减少2,985,213.82元,终止经营净利润增加2,985,213.82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继续列报于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度本公司调增其他收益2,291,666.65元,调减营业外收入2,291,666.65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因此,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调减4,534,524.78元、营业外支出调减606,716.18元、资产处置收益调增3,927,808.60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调减571,066.85元、营业外支出调减970,662.25元、资产处置收益调增-399,595.4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保持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7年度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194.56万元,减少减值准备金额48.3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各项减值准备余额9,583.38万元,明细如下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变动金额为增加7,146.26万元,将减少公司2017年当年利润总额7,146.26万元,将减少公司净利润5,359.7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公司融出资金的担保股票乐视网(证券代码:300104)自2017年4月17日起停牌,于2018年1月24日复牌。公司认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乐视网的股价难以反映其公允价值。根据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对应的融出资金属于需个别认定减值金额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3.09万元。

公司融出资金的担保股票*ST烯碳(证券代码:000511)自2017年4月28日起停牌,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17年7月6日起暂停其上市,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恢复上市。公司认为,该股价难以反映其公允价值,根据公司相关会计估计,对应融出资金属于需个别认定减值金额的金融资产,对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6.01万元。

融出资金扣除以上两项个别认定减值的金额外按照0.2%的比例计提减值金额-52.35万元。

综上所述,融出资金2017年度共计提减值准备136.75万元,2016年末余额为676.6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余额为813.42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7年公司买入返售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1、个别认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2017年度:无。

2、对于未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的信用业务,公司根据信用业务资产分类,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股票质押回购余额的0.5%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共计提减值准备152.5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余额为167.33万元。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估计为:如果单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应当认定其已发生减值。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

1、部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的股票:2017年末,公司持有的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或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符合减值认定的条件,上述已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共计人民币15,761.8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434.17万元。

2、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净值低于成本的时间已超过12个月,符合减值认定条件,该产品成本为10,160.49万元,计提减值1,456.72万元。

3、定向理财:该产品于2017年赎回,减少减值准备48.30万元。

4、融出证券:个别认定后融出证券未见减值迹象,按融出证券融出时的成本的0.2%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全年计提 0.3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共计提减值准备6,891.24万元,减少减值准备48.30万元。

(四)坏账准备

2017年全年计提坏账损失14.0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0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蔡小庆先生、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预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预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1、公司2017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

2、公司2017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三)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预计公司2018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法人

1、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