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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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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99版)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全筑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8,851,501.66 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建筑装饰研发、设计、施工、家具生产、软装配套和建筑科技为一体的装饰集团公司。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从事住宅全装修业务,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近三年该业务收入均占公司总收入的80%以上。除此之外,公司业务还包括公共建筑设计及施工、家装设计及施工、配套家具生产、软装配饰等。公司业务遍及全国20余省,50余市。与全国上百家房地产开发商成为长期合作伙伴。截止2017年底,公司累计装修完成700多个楼盘,近千万方的住宅全装修项目,并且打造了汤臣一品、华府天地、檀宫、明苑等国内知名豪宅,参与了世博会绍兴饭店、韩美林艺术馆、上海中心、四季酒店、舟山铂尔曼酒店等公建项目建设,蝉联14届上海室内装饰设计金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从事住宅全装修。

1、装饰装修行业情况2017年,国家继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国民经济稳中向好,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GDP同比增长6.9%,CPI上涨1.6%,物价水平保持稳定,PPI上涨6.4%,涨势趋稳。装饰装修行业受益于固定资产投资。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装饰装修行业增速也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7年装饰装修行业累计产值约1.20万亿,同比增长6.29%,涨幅同比收窄。

2、住宅全装修市场情况目前国内住宅交付仍以毛坯房为主,成品住宅占有率不超过20%。对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自2015年开始,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进全装修住宅的相关政策,住宅城乡建设部2017年4月印发的《建筑业“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将加速提升,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

各省市颁布的推进全装修住宅政策如下:

注:上表仅统计2016年11月之后发布的文件

全装修是住宅装饰的细分市场,目前从事住宅全装修的大多为公装公司,而公司是目前已上市的装饰公司中唯一专业从事住宅全装修的公司。装饰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决定了不存在某一家或几家公司占有市场大部分份额的情况。

3、租赁住宅市场情况

2017年7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选取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通知》指出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经验,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通知》坚持市场化方向,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此外,《通知》在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在金融政策方面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由此,租赁市场迎来政策性利好,长租公寓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各地关于租赁住宅的政策如下:

北上广深十三五土地供应规划如下:

知名房地产商关于长租公寓的计划:

银行对长租公寓的金融支持

截至目前,上海已出让29幅租赁地块。2018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沪签署《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推进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合作备忘录》和《推动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上,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还分别与城投集团、地产集团、申通地铁集团、光明集团、张江集团等上海市国企签署《租赁住房业务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住房租赁合作协议》,进一步支持国企参与推动上海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1月20日,上海首个国企租赁住房业务品牌——城方,由上海地产集团正式发布。与此同时,上海地产集团与临港集团、建设银行、国寿润投资、中信证券、中国通服、阿里云等20多家企业组成的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生态合作联盟也宣告成立。上海地产集团租赁住房业务板块全面启动。目前,上海地产集团首批确定17幅租赁房地块,全部建成后可供应约2万套租赁房源。2018年上半年,计划开工4000套,年底前全面开工,2020年实现交付。未来长租公寓在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将得到大力发展,从而带动全装修市场的进一步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3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64.11%;资产总计53.07亿元,同比增长34.15%。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当期及以前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为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实际风险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会计估计调整后将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斌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考核体系确定;(3)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津贴为税前1万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4)公司监事薪酬按照公司有关员工薪酬标准与考核体系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支用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含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企业并购贷款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券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债、私募债券、资产支持类票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类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丛中笑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亿元,营业收入为46.25亿元,较之2014年分别增长为128.24%和255.24%,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要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拟与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海南海花岛3#岛3-04-5地块392-399#、403-404#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丛中笑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祖康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亿元,营业收入为46.25亿元,较之2014年分别增长为128.24%和255.24%,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9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755,598.68 元,提取盈余公积18,155,266.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8,742,055.29 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10,773,186.66 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534,569,200.71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8,851,501.66 元,尚余515,717,699.06 元,结转下一次分配。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44%,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装饰装修行业,主要业务为住宅全装修。目前国内成品住宅占有率不超过20%,对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自2015年开始,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进全装修住宅的相关政策,住宅城乡建设部2017年4月印发的《建筑业“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未来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将加速提升,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扩大。

2017年7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选取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通知》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并坚持市场化方向,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目前很多大型知名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公布了长租公寓开发计划,建设银行也配套提供金融支持。未来长租公寓在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将得到大力发展,从而带动全装修市场的进一步提升。

随着住宅消费人群结构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了主力军。年轻人在消费升级理念的促使下更愿意选择省时省力、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全装修住宅。

无论从国家政府还是消费人群,都能看出全装修住宅或长租公寓是未来住宅开发建设的发展方向,它们将促进全装修市场总量的快速提升,将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约待实施金额约为76亿元,这是公司实现业绩的保障。

二、公司主要业务的特点

公司客户主要为全国性房地产开发商,装修施工周期一般为9-12个月左右。通常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付款条件为: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收取50%-70%的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后收至累计完工产值的80%,决算报告完成后收至决算金额的95%(决算周期一般为两年左右),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完成后2-5年。

装修施工业务的成本预算构成大致为:材料占比50%左右、劳务人工占比35%以上、项目及公司后端管理费10%左右、综合税负5%左右。其中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条件一般为:施工过程中支付供货金额的60%-70%,项目完工后支付到总供货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供货后1年;劳务人工付款条件一般为施工过程中支付人工产值的80%,年底支付至人工产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完成后2-5年;管理费用及税金基本上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实时支付。

基于以上的全装修行业收款、付款特点,结合公司过往的管理经验大致测算,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每增加10亿元,需要额外增加约1.5-2亿元的融资支持。2017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亿元左右,较2016年的33亿元增加了13亿元,公司2017年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2.8亿左右,2017年整年的资金压力都比较大。

公司近几年正处于业务高速增长期,2017年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近40%。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预算目标较2017年增幅将超50%以上,增长金额在24亿元左右,这将使公司2018年的流动资金缺口增加至少3亿元左右。除此之外,公司2018年将全力加大开拓政府主导的长租公寓装修业务,该类业务对于施工企业的资金要求比较高。以上这些都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公司因收购带来的资金压力

公司2017年完成了对地东设计的收购。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地东设计2017年的经营业绩超额完成,预计2018年上半年公司将超额支付地东设计第二笔收购款,这也将给公司营运资金带来相当的压力。

四、公司缓解资金压力的措施

公司所处的全装修行业市场前景广大。公司在全装修领域深耕多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约待实施金额约为76亿元。为了实现公司在《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中的增长目标,在缓解资金压力的措施上,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缩短对完工项目的决算周期,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效率来实现;另一方面,也将继续加大银行传统融资渠道的开拓,扩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贴商票等融资额度。公司希望借助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中票、超短融、公司债等直接融资方式,为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缓解资金压力。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处于建筑装饰行业,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也逐步提高。公司制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

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4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激励对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7日,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4、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激励对象2人因未缴纳购股款,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计划,故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5、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6、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7、2017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已授予未解锁的4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刘云、舒莉、徐文龙、李易澄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涉及激励对象4人,首次授予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0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针对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08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数为174人,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1万股。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回购注销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鉴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九、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0股,涉及激励对象4人。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3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楼

2、邮编:200235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传真:021-3337263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的概述

1、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10元。

2、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0日。

4、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原因

1、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在2015~2017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若根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实际生效股票期权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亿元,营业收入为46.25亿元,较之2014年分别增长128.24%和255.24%,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关于审议决策程序

此次《关于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取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获受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拟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拟与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中润”)签订《中国海南海花岛3#岛3-04-5地块392-399#、403-404#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金额为2.9亿人民币。儋州中润隶属于恒大集团,与全筑装饰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要合同的议案》。本次合同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儋州中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33480732860

2、法定代表人:汤济泽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1月12日

5、公司住所: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第一组团B-6-3、B-6-5地块恒大金碧天下综合楼一楼101室

6、经营范围: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中国海南海花岛3#岛3-04-5地块392-399#、403-404#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海花岛项目工地内。

3、工程承包范围:中国海南海花岛3#岛3-04-5地块392-399#、403-404#公寓套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入户门安装(包含首层毛坯房入户门、门锁及五金配件)及装修施工图所确定的施工范围。

4、合同价:人民币2.9亿元。

5、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6、合同工期:单栋工期180个日历天。

7、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风险提示

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根据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462.53万元,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09%。

四、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

下半年获得政府财政扶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政府财政扶持共计2,585,562.31元。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财政扶持资金将计入公司2017年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 2017年上半年获得政府财政扶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半年获得政府财政扶持973,700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扶持资金3,559,262.31元,占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全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全筑(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澳大利亚”,全筑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3、全筑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马来西亚”,全筑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昕节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担保。

公司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额度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五家公司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在15亿元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具体担保额度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范围内,对上述五家公司申请的授信、借款等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2、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TRENDZONE (HK)HOLDINGS LIMITED)

1、地址:RM 19C LOCKHART CTR 301-307

LOCKHART RD WAN CHAI

HK

2、业务性质:实业投资、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与家具生产货物国际贸易

3、登记证号:66389430-000-07-16-A

(二)全筑(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英文名称:TRENDZONE(AUSTRALIA)INDUSTRY CORPORRATION PTY LTD

2、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市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登记证号:613779098

5、登记日:2016年7月20日

(三)全筑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英文名称:TRENDZONE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MALAYSIA) SDN. BHD.

2、注册地址:马来西亚吉隆坡市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登记证号:1200245

5、登记日:2016年8月30日

(四)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725弄23-25号

2、法定代表人:朱斌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万元

4、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木业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脚手架作业、焊接作业、钣金作业,建筑设备安装,设计和生产建筑门窗、建筑幕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3层Y区346室

2、法定代表人:陈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4、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潢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室内装潢及设计,水电安装,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商务咨询,机电设备安装,销售家具、木制品、机电设备、暖通设备、公共安全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本次担保涉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